第三章(2 / 3)

當時,正是學校不上課,學生無人管的無政府狀態,我們學校有農場,他去農場勞動了,我隨後帶上小說也去農場勞動了。

農場隻有幾個工人管理,那裏人少,相對也比較自由,同學之間可以相互來往、交談,我能夠有機會向他表白我對他的關切和同情。勞動休息的間隙,我也不忘拿起小說讀上幾頁。一天,勞動結束後,我就著昏黃的燈光反複閱讀小說中男女主人公衝破世俗偏見,執著相愛的章節,讀著讀著一段頗具鼓動性的話語躍入眼簾,久久不肯消失:“你要喜歡他,就當麵鑼,對麵鼓地去敲,怕什麼?!”這是女主人公的二嫂對她說的話。我覺得這話就是對我說的。我的臉有些發熱,心跳也加快了,幾次想衝出宿舍門,向他表白自己對他的關切和同情,終於還是沒有勇氣,自己畢竟是女孩子。

整整一夜沒有合眼,翻來覆去地衝動,最後終於下定決心鼓足勇氣,打算第二天勞動結束後約他去黃河邊坐坐,向他表白。

“去黃河邊坐坐怎麼樣!”我提議。到了黃河邊,他拿出兩張白紙鋪在一塊比較平整的石頭上,示意我坐下。我的心不禁顫了一下,多麼有心、多麼仔細、多麼體貼人!終於鼓足了勇氣,把我對他的關切、同情表白了一番,當然把不能言傳,隻能意會的“意思”也傳給了他。一個月的勞動結束了,我們心照不宣地都有了“意思”。

這就是我們的緣分。可以說“文化大革命”讓我們結緣,小說《春雷》為我們牽線搭橋,使我能鼓足勇氣向他表白我的心跡。當時感覺心酸,如今再回憶還不乏浪漫。

到畢業分配時,我們已經難舍難分。我們的工作沒有分到一起。我去了縣城的一所中學,他去了水電工程局的子弟學校。

一年後的1969年2月13日(記得那是1968年的大年三十)他去我所在的中學,我們領了結婚證,就算是完成了人生的一件大事。沒有親人的祝福,沒有待客的酒席,隻有我們在校的十幾位教師,每人湊了兩元的份子錢,為我們買了有紅喜字的四個玻璃杯,一個大紅鐵皮殼的五磅暖水瓶,一個有收音機圖案,寫著毛澤東思想永放光芒的搪瓷茶盤,還有一個能做飯和麵的淡藍色小盆,這就是我們結婚的全部禮品。我們買了些水果糖、蘋果,清茶一杯,在我的宿舍招待了來賀喜的十幾位同事,這就是我們的婚禮。

一個星期後,他回單位了。我們就開始了牛郎織女般的生活。那時,我們一年隻能相聚四次,每年的兩個寒暑假、五一、十一,這樣的生活我們持續了6年。

還記得結婚後的第二個春節,他寫信告訴我,他要來我們學校與我一起過春節,為節省1.2元的公共汽車費,他騎著自行車,翻山越嶺,騎了100來裏路來我的工作單位與我團聚。記得那天也是大年三十,我準備好過年的食品,從早晨開始就盼著他的到來,一直等到下午的末班車返回,也沒有見到他的人影。我想他可能有事不能來了,又沒有來得及通知我。我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無精打采地準備一個人過結婚後的第一個除夕夜。近6點時,我突然聽到一串自行車鈴聲,一遍接一遍地響,拉開門一看,是他推著自行車站在門外,我驚喜極了,也感動極了,連忙讓他停車進屋。一進宿舍門,他說:“累死我了!”當他騎到一半路程時,實在累得不行,他真想返回去,又一想,如果再騎一半路程我們就能團聚,他還是咬牙堅持下來了。我知道,那是愛情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