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尋根問祖 第二章不光彩的撤退(1 / 3)

第一篇尋根問祖 第二章不光彩的撤退

西德尼·霍曼·巴菲特的騾子要去他們要去的地方而不是他們現在所在的地方。

——沃倫·巴菲特

1.麵對困境絕不輕言放棄

倘若將西德尼·霍曼·巴菲特之前的巴菲特家族曆史稱之為生存史的話,那麼,從西德尼·霍曼·巴菲特開始,巴菲特家族已經開始了創業史。

西德尼·霍曼·巴菲特是沃倫·巴菲特的曾祖父,他是巴菲特家族來到內布拉斯加州的第一人。

至於西德尼·霍曼·巴菲特西為什麼要把家搬到內布拉斯加州,現在我們已不得而知。通過種種材料,我們大概可以分析出,大概是生計問題。他是從紐約州長島迪克斯山區搬遷過來的,在1869年8月20日,他在奧馬哈市第十四大街開設了一家食品雜貨店。開店初期,由於人手短缺,資金困難,西德尼·霍曼·巴菲特的生意做得並不好。不過,我們可以證實,相對於他之前的巴菲特成員,他已經算是個小富翁了。因為他擁有一匹拉著四輪車運貨的騾子。

許多年後,巴菲特回憶起這個家族的第一樁生意時,仍舊把他定義為是失敗的。在他很小的時候,他的叔叔掌握了這家水果店,那匹騾子早已經死去多年。巴菲特成了那匹騾子。他經常在暑假的時候到這裏幫叔叔擦地板、送水果。

巴菲特後來說,這次勞作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親自參加涉及體力勞動的“真實”工作。他並不喜歡這樣的工作。所以,在工作中,他並不專心,曾有人問他,為什麼不放下這份工作。他說,臨陣脫逃肯定是不體麵的。

當然,如同那匹騾子當年給巴菲特的祖先運送貨物一樣,雖然不願意、很頭痛,可他始終堅持了下來。沃倫·巴菲特天生就具備一種思想,一件事做錯了,或者是失去了方向,輕易不要放棄,用智慧與努力總會讓它向好的方向轉變。

2.將“騾子”精神進行到底

在通用再保險公司的事情上就體現了巴菲特這種“騾子”精神。

巴菲特收購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德通用再保險公司的計劃始於1998年6月份。對於這家美國最大的再保險公司,同時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再保險公司之一的通用再保險公司,巴菲特在收購之前了解得很全麵,他知道,再保險公司主要是為其他保險公司提供保險,這種業務絕對不是那些資質膚淺、經營狀況不穩定的保險公司所能涉足的領域。

巴菲特根據通用再保險公司當天每股220.25美元的收盤價格,再考慮29%的折扣作為公司的收購價格。伯克希爾公司以股票形式支付收購價款。收購的消息公開之後,很多通用再保險公司的股東由於擔心公司股票價格會出現大幅度下跌,沒有選擇承接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公司股票。

這種現象很正常,用曾經在1998年拋售通用再保險公司股票的東北投資增長基金負責人威廉姆·奧特斯的話來講就是:“我在當時之所以拋售通用再保險公司的股票,是因為我根本就不信任沃倫·巴菲特。我認為他這樣做完全是在搞個人崇拜。我想伯克希爾公司顯然高估了通用再保險公司的價值。”

當時的保險行業形勢的確不容樂觀,如同那間雜貨店剛開業時一樣,整個保險行業正經曆著行業發展周期的下降階段。不過,巴菲特對於收購通用再保險公司毫不猶豫。

最終,通用再保險公司的股東按每股270.50美元的價格,把自己持有的通用再保險公司股票兌換為現金,巴菲特為此付出了金額大約為220億美元的代價收購了這個公司。但是,由於伯克希爾公司與通用再保險公司之間相互持股的連鎖反應,導致實際價格在交易結束前的6個月內出現了下跌,使得通用再保險公司的股東隻能按照每股204.40美元的價格把股份兌換為現金,或領取大約160億美元的公司股票,這筆價款大概相當於1998年公司營業收入的16倍。

一開始就注定,後來的結局不如巴菲特所預料的那樣理想。巴菲特在股東大會上說:“通過這次合並,伯克希爾公司所發行的每一種A類股票或者相當於A類的股票,都可以為公司帶來超過8萬美元的投資。這對於公司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可以使伯克希爾公司的投資額達到現有水平的兩倍,換句話說,合並將為公司帶來超過240億美元的追加投資。通用再保險公司擁有190億美元的債券、50億美元的股票和大約150億美元的浮存資金(由顧客支付、尚未用於索賠支付的保費收入)。”

他的這種鼓舞之詞使得股東們相信,通用再保險公司必將為伯克希爾創造豐厚的利潤。事實也的確讓人大喜過望,雖然這次合並僅僅使流通股增加了大約22%,但伯克希爾公司的資產總額卻神奇地增加了近65%。

在沒有看到弊端之時,任何人對前景的展望都是樂觀的,巴菲特自然也不例外。在收購通用再保險公司後,他欣喜地說,這次合並可以使通用再保險公司擺脫長期以來在收入增長方麵受到的製約,這些消極因素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迫使通用再保險公司不得不把一些業務忍痛割愛給其他公司,但現在情況已經截然不同,由於伯克希爾公司與通用再保險公司在財務方麵強強聯手,使得這種收入的浮動性能夠很好地在公司內部加以消化。等於說,當通用再保險公司加入後,在雄厚資金的支持下,它可以根據自己的願望和計劃自由開發自己的全球性業務。

巴菲特還提到一個公司內部問題,那就是,由於伯克希爾公司在未來完全有可能通過多種渠道獲得大量的應納稅收入,使得通用再保險公司在稅收上可以獲得很大的靈活性。最後,由於伯克希爾公司所擁有的雄厚資本,使得旗下的所有保險機構,包括通用再保險公司,可以毫無顧慮地開展經營業務,而不必擔心市場出現整體性的下滑。

總之,正如巴菲特所希望的那樣:“這些協同效應完全可以和通用再保險公司在全球範圍內所享有的聲譽、長期而穩定的客戶關係、強大的保險業務處理能力及其完善的風險管理和銷售渠道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這種結合實際上完全可以保證伯克希爾公司與通用再保險公司的股東看到一個美好的未來,如果兩家公司獨立經營發展的話,這種未來恐怕是遙不可及的。”

現在,還是讓我們看看通用再保險公司的曆史吧,這樣,我們可以對這個讓巴菲特後來相當頭痛的公司的根源有一個很明確的了解。

1921年,鄧肯·雷德在紐約創建了通用事故再保險公司。1945年,梅隆家族對這家公司麾下的梅隆保險公司進行了合並,並接管了這家公司的全部業務,從此之後,他們幾乎壟斷了美國的再保險市場。1996年,他們又收購了自己最大的競爭對手——國家再保險公司,成為再保險行業的霸主。

事實上,從通用再保險公司在加入伯克希爾公司前的業務來看,他們的主要業務大概就與巴菲特所主張的“簡單”原則相衝突。通用再保險公司主要是通過通用斯塔爾管理公司從事各種保險業務的,它還有一項很重要的業務就是通過綜合險為各種公開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個人保險,此外,為顧客提供各種索賠業務谘詢和有價證券訴訟損失賠償等都是它的業務範圍。這些當然不是問題,問題在於通用再保險集團還通過下屬的通用再保險金融產品公司,從事利率互換和金融衍生產品業務,為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各種規避風險的套期保值工具。

那麼,當它加入伯克希爾公司後,這種衍生產品業務依舊在開展。要知道,這種衍生業務就是巴菲特所謂的不熟悉的業務,巴菲特曾明確指示通用再保險高層負責人員剝離公司的衍生產品業務,因為他對這種業務感到非常厭煩。

可是,雖然巴菲特已經指出,但在管理上的強製性並沒有做到位。於是,這家公司在並入伯克希爾公司前一年的收入總額大約為10億美元,可它為伯克希爾帶來了在1998—2001年期間發生的約60億美元的保險虧損,這些虧損大多數是在全球範圍內承保船隻和飛機險產生的。這就是巴菲特所謂的不熟悉的業務範圍。

為了轉嫁大部分交易風險,在2001年,通用再保險公司計劃把金融產品業務中風險可以控製的部分出售給斯坦利公司的兩位前高級管理人員皮特·漢考克和羅伯特·門多薩。

通用再保險證券交易公司的負責人對公司的這種做法說道:“對於通用再保險證券交易公司來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羅伯特和皮特為我們所帶來的資源能夠使通用再保險證券公司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繼續拓展業務範圍,並實現我們的經營目標。”

巴菲特當然也會站出來給別人以希望,“皮特·漢考克和羅伯特·門多薩正是我的業務中所需要的那種類型。我對這項經營計劃以及通用再保險證券公司的未來充滿信心,我期待著能夠成為一名永久股東。”

但是,2002年初,雙方並沒有達成最終協議,巴菲特隻好將衍生產品部門取消。

也許,巴菲特在這家公司進入之前,就對該公司出現的管理問題沒有在意,所以才導致了後來的不斷賠本。

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就是通用再保險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隆·佛格森的經曆。他本應該是伯克希爾公司董事會成員的,但是,他自己卻取消了加入董事會的決定。

有人說,這是因為他與巴菲特的思路相當有差距,也就是說,即使在通用再保險公司加入伯克希爾公司後,其在管理中出現的很多問題並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後來的一件事也可以證明,通用再保險公司的總裁兼首席運營官詹姆斯·古斯塔弗森在得到“巴菲特反對以股票期權作為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激勵手段”的消息之後馬上提出了辭職,官隆·佛格森不進董事會恐怕也跟其與巴菲特的管理思想存在差異有很大的關係。

正是這些高級管理者的管理思路和經營思路的不同,才導致了後來通用再保險公司的賠本。那麼,通用再保險公司到底有哪些問題呢?

巴菲特曾在通用再保險公司進入時,給這家公司定了三個基本原則。

第一原則,隻接受自己有能力加以合理評價的交易風險,在對全部相關因素,包括未來有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評估之後,把實際業務範圍集中在實現預期利潤的目標限度內。他的原話是這樣的:“盡管我們所承保的每一項保險交易都涉及不同程度的風險,而且很多項目的風險都十分明顯。”

第二原則,業務範圍必須有所限製,也就是我們可以接受,這一條原則可以確保任何一項交易及其相關因素不會威脅到企業的流動性。

第三原則,不管保險費率是多少,與一個缺乏職業道德的交易夥伴在一起的時候,你不可能為自己找到真正有利可圖的項目。所以,一定要“避免有可能涉及道德風險的交易”。按巴菲特的意思,盡管大多數投保人和客戶都是誠實的,而且具有相當的道德水準,但即使是個別的例外也足以讓保險公司陷入困境。

但是,通用再保險公司顯然沒有把巴菲特的這三條原則放在心上。

首先是在賠償準備金上,就違反了第一原則,通用再保險公司把賠償準備金準備得太低了。在20世紀90年代,歐美保險業的財產和意外險保險商進行了一場長達十年的價格戰,由於保單定價過低,很多保險公司已經計入了與提高賠償準備金相關的支出。通用再保險公司也未能例外。直到2002年,通用再保險公司才將賠償準備金增加到7.75億美元。

其次是不當承保。1999年,通用再保險公司為每1美元的保費收入支出了1.25美元的索賠補償金。

巴菲特在2001年時說了這樣一段話:“我們最初對9·11恐怖事件所估計的稅前保險損失是22億美元。我們估計,通用再保險公司可能會為此承擔17億美元的損失,伯克希爾·哈撒韋的再保險集團可能會遭受5.75億美元的損失。”

等於說,從1998年到2001年的三年中,通用再保險公司始終在賠錢。

這種局麵一直持續到了2002年的第一季度才稍微有點轉機。巴菲特的堅持精神得到了回報,可這種回報也隻是賠得少點而已。這一年,通用再保險公司的總虧損僅為8800萬美元。在伯克希爾公司2002年年會的周末晚會上,巴菲特談到通用再保險時說:“它最終必將成為我們最有價值的資產。”

巴菲特堅持了四年,才等到了這樣一個看上去很有希望的機會,但他仍舊不無遺憾地說,如果自己早點將公司的證券業務關閉,公司至少可以節省1億美元。要知道,對其他保險公司的再保險業務風險太大,不僅打破了伯克希爾原定的經營底線,還對母公司的榮譽造成了很嚴重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