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促進嬰幼兒心智發育 第16節創造力與智力
談到創造力,我們會聯想到什麼人?什麼事?——畢加索和他的畫?
根據專家的定義,創造力是一種心智活動的過程:它包含認知問題的存在、穿梭於各種資料或訊息之間,逐漸形成一項構思,尋找解答的途徑,直達於最後成果。為了能更明白地了解,我們從下列不同的方麵作更進一步的探討。
一、以成果標識創造力
愛迪生發明了電燈,貝爾發明了電話。這些偉大的發明,帶動了社會改革。其他方麵如:一件藝術品、一項科學定理、一首樂章。比起這些偉大的創造者,我們平凡的大多數實在說不上有什麼創造力。從這個角度來看,以革命性、創時代性的成果標識創造力,則創造力僅限於卓越天賦的少數人。
然而,從兒童的立場來看,當他做了一個全新的嚐試,完成了一件新奇而又獨特的工作或成果時,就已是展現了十足的創造力。譬如,在未經師長的指導下,兒童經由自己玩遊戲的嚐試,將藍色和紅色攪在一起,結果他發現了紫色。對大人而言,這不算什麼,但在兒童的眼中,這是一個神奇而又難忘的大成就。
二、以過程特質來標識創造力
再從另外角度來看,創造力的特征可經由過程中呈現出來,而並不一定要由最後的成果來論斷。如此說來,則每一個人都具備著創造的潛能。創造性的過程,可有各種不同的渠道,如思考、說話、遊戲、寫作、歌唱、實驗……,而愈低年級兒童的表現,愈傾向於著重過程而無意於成果。我們常可以看到小朋友畫得好開心,畫完之後就丟在一旁跑開了。然而也有一些小朋友為了取悅大人或是為了成績,十分在意最後的成品,這便失去創造力的本質。
以成果或是以過程來看待創造力並不相違背,應是相輔相成。一件富有創造力的作品,往往是透過富有創造性的過程而產生。
三、以技巧純熟性來標識創造力
創造的潛能必須透過適當的練習,才能流暢無阻地展現出來,否則潛能僅止於潛能。不論是寫作、繪畫、音樂、舞蹈、運動……,任何具有優異稟賦傾向的人,如果沒有加上練習、培養創作所需之技巧,最後所有的創造力隻能胎死腹中。
四、以人格特征來標識創造力
托倫斯做過這方麵探討,他列舉了7種能力,有助我們了解兒童創造力的傾向與潛能:
1.好奇心
兒童對問題的堅持與不斷嚐試性的活動,正是好奇心的表現。
2.變通性
當遇到挫折時,一個創造性的兒童會做各種不同的嚐試。
3.對問題的敏銳性
能快速探尋各種資源,不會墨守成規。
4.再定義
能對一個既定或熟悉的事物,發揮新的意義或賦予新的功能,並能將看似不相幹的事物聯係在一起,產生一種新的結合。
5.對自我的認識
自信、自重的特征,引導他可以單獨從事工作。
6.原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