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 第六十二(3 / 3)

注①集解徐廣曰:“鷙鳥將擊,必張羽毛也。”

注②索隱卒音七忽反。

注③集解徐廣曰:“嗛音銜。”

注④集解韋昭曰:“人有告言不出緡者,可方受之。”索隱緡,錢貫也。漢氏有告緡令,楊可主之。謂緡錢出入有不出算錢者,令得告之也。

注⑤索隱謂求楊可之使。

注⑥集解漢書音義曰:“武帝使楊可主告緡,沒入其財物,縱捕為可使者,此為廢格詔書,沮已成之事。”索隱應劭雲:“沮敗已成之事。格音閣。”

王溫舒者,陽陵人也。①少時椎埋為奸。②已而試補縣亭長,數廢。為吏,以治獄至廷史。事張湯,遷為禦史。督盜賊,殺傷甚多,稍遷至廣平都尉。擇郡中豪敢任吏十餘人,以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快其意所欲得。此人雖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滅宗。以其故齊趙之郊盜賊不敢近廣平,廣平聲為道不拾遺。上聞,遷為河內太守。

注①集解徐廣曰:“屬馮翊。”

注②集解徐廣曰:“椎殺人而埋之。或謂發頉。”

素居廣平時,皆知河內豪奸之家,及往,九月而至。令郡具私馬五十匹,為驛自河內至長安,部吏如居廣平時方略,捕郡中豪猾,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

上書請,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盡沒入償臧。奏行不過二三日,得可事。論報,至流血十餘裏。河內皆怪其奏,以為神速。盡十二月,郡中毋聲,毋敢夜行,野無犬吠之盜。其頗不得,失之旁郡國,黎來,①會春,溫舒頓足歎曰:

“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其好殺伐行威不愛人如此。天子聞之,以為能,遷為中尉。其治複放河內,徙諸名禍猾吏②與從事,河內則楊皆﹑麻戊,③關中楊贛﹑成信等。義縱為內史,憚未敢恣治。及縱死,張湯敗後,徙為廷尉,而尹齊為中尉。

注①索隱黎音犁。黎,比也。

注②集解徐廣曰:“有殘刻之名。”索隱徒請名禍猾吏。案:漢書作“徒請召猜禍吏”。服虔曰:“徒,但也。猜,惡也”。應劭曰“猜,疑也。取吏名為好猜疑人作禍敗者而使之”。

注③集解徐廣曰:“一雲‘麻成’。”

尹齊者,東郡茌平人。①以刀筆稍遷至禦史。事張湯,張湯數稱以為廉武,使督盜賊,所斬伐不避貴戚。遷為關內都尉,聲甚於寧成。上以為能,遷為中尉,吏民益凋敝。尹齊木強少文,豪惡吏伏匿而善吏不能為治,以故事多廢,抵罪。上複徙溫舒為中尉,而楊仆以嚴酷為主爵都尉。

注①索隱茌音仕疑反。

楊仆者,宜陽人也。以千夫為吏。①河南守案舉以為能,遷為禦史,使督盜賊關東。治放尹齊,以為敢摯行。稍遷至主爵都尉,列九卿。天子以為能。南越反,拜為樓船將軍,有功,封將梁侯。為荀彘所縛。②居久之,病死。

注①集解漢書音義曰:“千夫若五大夫。武帝軍用不足,令民出錢穀為之。”

注②集解徐廣曰:“受封四年,征朝鮮還,贖為庶人。”索隱案:漢書雲“與左將軍荀彘俱擊朝鮮,為彘所縛。還,免為庶人,病死。”

而溫舒複為中尉。為人少文,居廷惛惛①不辯,至於中尉則心開。督盜賊,素習關中俗,知豪惡吏,豪惡吏盡複為用,為方略。吏苛察,盜賊惡少年投缿②購告言奸,置伯格長③以牧司奸盜賊。溫舒為人絳,善事有埶者;即無埶者,視之如奴。有埶家,雖有奸如山,弗犯;無埶者,貴戚必侵辱。舞文巧詆下戶之猾,以焄大豪。④其治中尉如此。奸猾窮治,大抵盡靡爛獄中,行論無出者。其爪牙吏虎而冠。於是中尉部中中猾以下皆伏,有勢者為遊聲譽,稱治。治數歲,其吏多以權富。

注①索隱音昏。

注②集解徐廣曰:“音項,器名也,如今之投書函中。”索隱缿音項,器名。

受投書之器,入不可出。三倉音胡江反。

注③集解徐廣曰:“一作‘落’。古‘村落’字亦作‘格’。街陌屯落皆設督長也。”索隱伯音阡陌,格音村落。言阡陌村落皆置長也。

注④集解焄音熏。索隱以熏大豪。案:熏猶熏炙之。謂下戶之中有奸猾之人,令案之,以熏逐大奸。

溫舒擊東越還,①議有不中意者,坐小法抵罪免。是時天子方欲作通天台②而未有人,溫舒請覆中尉脫卒,得數萬人作。上說,拜為少府。徙為右內史,治如其故,奸邪少禁。坐法失官。複為右輔,行中尉事。如故操。

注①集解徐廣曰:“元鼎六年,出會稽破東越。”

注②正義漢書元封三年。三輔舊事雲:“起甘泉通天台,高五十丈。”

歲餘,會宛軍發,①詔征豪吏,溫舒匿其吏華成,及人有變告溫舒受員騎錢,他奸利事,罪至族,自殺。其時兩弟及兩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光祿徐自為曰:“悲夫,夫古有三族,而王溫舒罪至同時而五族乎!”

注①集解漢書音義曰:“發兵伐大宛。”

溫舒死,家直累千金。後數歲,尹齊亦以淮陽都尉病死,家直不滿五十金。所誅滅淮陽甚多,及死,仇家欲燒其屍,屍亡去歸葬。①

注①集解徐廣曰:“尹齊死未及斂,恐怨家欲燒之,屍亦飛去。”

自溫舒等以惡為治,而郡守﹑都尉﹑諸侯二千石欲為治者,其治大抵盡放溫舒,而吏民益輕犯法,盜賊滋起。南陽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①杜少,齊有徐勃,燕趙之閑有堅盧﹑範生之屬。大髃至數千人,擅自號,攻城邑,取庫兵,釋死罪,縛辱郡太守﹑都尉,殺二千石,為檄告縣趣具食;小髃*(盜)*以百數,掠鹵鄉裏者,不可勝數也。於是天子始使禦史中丞﹑丞相長史督之。猶弗能禁也,乃使光祿大夫範昆﹑諸輔都尉及故九卿張德等衣繡衣,持節,虎符發兵以興擊,斬首大部或至萬餘級,及以法誅通飲食,坐連諸郡,甚者數千人。數歲,乃頗得其渠率。散卒失亡,複聚黨阻山川者,往往而髃居,無可柰何。於是作“沉命法”,②曰髃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後小吏畏誅,雖有盜不敢發,恐不能得,坐課累府,府亦使其不言。

故盜賊寖多,上下相為匿,以文辭避法焉。③

注①集解徐中曰:“殷,一作‘假’,人亦有姓假者也。”

注②集解漢書音義曰:“沉,藏匿也。命,亡逃也。”索隱服虔雲:“沉匿不發覺之法。”韋昭雲:“沉,沒也。”

注③集解徐廣曰:“詐為虛文,言無盜賊也。”

減宣者,楊人也。以佐史無害給事河東守府。韂將軍青使買馬河東,見宣無害,言上,征為大□丞。①官事辨,稍遷至禦史及中丞。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獄,所以微文深詆,殺者甚觽,稱為敢決疑。數廢數起,為禦史及中丞者幾二十歲。王溫舒免中尉,而宣為左內史。其治米鹽,事大小皆關其手,自部署縣名曹實物,官吏令丞不得擅搖,痛以重法繩之。居官數年,一切郡中為小治辨,然獨宣以小致大,能因力行之,難以為經。中廢。為右扶風,坐怨成信,②信亡藏上林中,宣使郿令③格殺信,吏卒格信時,射中上林苑門,宣下吏詆罪,以為大逆,當族,自殺。而杜周任用。

注①正義百官表雲大仆屬官有大□,各五丞一尉也。

注②集解漢書曰:“成信,宣吏。”

注③正義郿令,今岐州岐縣北,時屬右扶風。

杜周者,①南陽杜衍人。義縱為南陽守,以為爪牙,舉為廷尉史。事張湯,湯數言其無害,至禦史。使案邊失亡,②所論殺甚觽。奏事中上意,任用,與減宣相編,更為中丞十餘歲。

注①索隱地名也。正義杜氏譜雲字長孺。

注②集解文穎曰:“邊卒多亡也。或曰郡縣主守有所亡失也。”

其治與宣相放,然重遲,外寬,內深次骨。①宣為左內史,周為廷尉,其治大放張湯而善候伺。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者,久係待問而微見其冤狀。客有讓周曰:“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②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

注①集解李奇曰:“其用罪深刻至骨。”索隱次,至也。李奇曰:“其用法刻至骨。”

注②集解漢書音義曰:“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

至周為廷尉,詔獄亦益多矣。二千石係者新故相因,不減百餘人。郡吏大府舉之廷尉,①一歲至千餘章。章大者連逮證案數百,小者數十人;遠者數千,近者數百裏。會獄,吏因責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於是聞有逮皆亡匿。

獄久者至更數赦②十有餘歲而相告言,大抵盡詆以不道③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詔獄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十萬餘人。

注①集解如淳曰:“郡吏,郡太守也。”孟康曰:“舉之廷尉,以章劾付廷尉治之。”

注②集解張晏曰:“詔書赦,或有不從此令。”

注③索隱大氐盡柢以不道。案:大氐猶大都也。氐音至。

周中廢,後為執金吾,逐盜,捕治桑弘羊﹑韂皇後昆弟子刻深,天子以為盡力無私,遷為禦史大夫。①家兩子,夾河為守。其治暴酷皆甚於王溫舒等矣。

杜周初征為廷史,有一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孫尊官,家訾累數巨萬矣。

注①集解徐廣曰:“天漢三年為禦史大夫,四歲,太始三年卒。”

太史公曰: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為聲。然郅都伉直,引是非,爭天下大體。張湯以知陰陽,人主與俱上下,時數辯當否,國家賴其便。趙禹時據法守正。杜周從諛,以少言為重。自張湯死後,網密,多詆嚴,官事寖以秏廢。九卿碌碌奉其官,救過不贍,何暇論繩墨之外乎!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為儀表,其汙者足以為戒,①方略教導,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質有其文武焉。雖慘酷,斯稱其位矣。至若蜀守馮當暴挫,廣漢李貞擅磔人,東郡彌仆②鋸項,天水駱璧推鹹,③河東褚廣妄殺,京兆無忌﹑馮翊殷周蝮鷙,④水衡閻奉樸擊賣請,何足數哉!何足數哉!

注①集解徐廣曰:“一本無此四字。”

注②索隱彌,姓;仆,名。

注③集解徐廣曰:“一作‘成’。”索隱上音直追反,下音減。一作“成”,是也。謂*(推係)*[椎擊]之以成獄也。

注④索隱上音蝮慐,下音鷙鷹也。言其酷比之蝮毒鷹攫。

【索隱述讚】太上失德,法令滋起。破觚為圓,禁暴不止。奸偽斯熾,慘酷爰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