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 第六十二(1 / 3)

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 第六十二

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①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②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製治清濁之源也。昔天下之網嚐密矣,③然奸偽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於不振。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④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職矣。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下士聞道大笑之”。非虛言也。漢興,破觚而為圜,⑤斲雕而為樸,⑥網漏於吞舟之魚,而吏治烝烝,不至於奸,黎民艾安。由是觀之,在彼不在此。⑦

注①集解孔安國曰:“免,苟免也。”

注②集解何晏曰:“格,正也。”

注③索隱昔天下之罔嚐密矣。案:鹽鐵論雲“秦法密於凝脂”。

注④索隱言本弊不除,則其末難止。

注⑤集解漢書音義曰:“觚,方。”索隱應劭雲:“觚,八棱有隅者。高祖反秦之政,破觚為圜,謂除其嚴法,約三章耳。”

注⑥索隱應劭雲:“削琱為璞也。”晉灼雲:“凋,弊也。斲理凋弊之俗,使反質樸。”

注⑦集解韋昭曰:“在道德,不在嚴酷。”

高後時,酷吏獨有侯封,刻轢宗室,侵辱功臣。呂氏已敗,遂*(禽)**[夷]*侯封之家。孝景時,□錯以刻深頗用術輔其資,而七國之亂,發怒於錯,錯卒以被戮。其後有郅都﹑寧成之屬。

郅都者,①楊人也。②以郎事孝文帝。孝景時,都為中郎將,敢直諫,麵折大臣於朝。嚐從入上林,賈姬③如廁,野彘卒入廁。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持兵救賈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複一姬進,天下所少寧賈姬等乎?陛下縱自輕,柰宗廟太後何!”上還,彘亦去。太後聞之,賜都金百斤,由此重郅都。

注①索隱郅音質。

注②集解徐廣曰:“屬河東。”索隱漢書雲“河東大陽人”。正義括地誌雲:“故楊城本秦時楊國,漢楊縣城也,今晉州洪洞縣也。至隋為楊,唐初改為洪洞,以故洪洞鎮為名也。秦及漢皆屬河東郡。郅都墓在洪洞縣東南二十裏。”漢書雲“郅都,河東大陽人”,班固失之甚也。大陽,今陝州河北縣是,亦屬河東郡也。

注③索隱案:姬生趙王彭祖也。

濟南鼿氏①宗人三百餘家,豪猾,二千石莫能製,於是景帝乃拜都為濟南太守。至則族滅鼿氏首惡,餘皆股栗。②居歲餘,郡中不拾遺。旁十餘郡守畏都如大府。

注①集解漢書音義曰:“鼿音閑,小兒癇病也。”索隱荀悅音閑,鄒氏劉氏音並同也。

注②集解徐廣曰:“髀龏戰搖也。”

都為人勇,有氣力,公廉,不發私書,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常自稱曰:“已倍親而仕,身固當奉職死節官下,終不顧妻子矣。”

郅都遷為中尉。丞相條侯至貴倨也,而都揖丞相。是時民樸,畏罪自重,而都獨先嚴酷,致行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都側目而視,號曰“蒼鷹”。

臨江王征詣中尉府對簿,臨江王欲得刀筆為書謝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以閑與臨江王。臨江王既為書謝上,因自殺。竇太後聞之,怒,以危法中都,①都免歸家。孝景帝乃使使持節拜都為鴈門太守,而便道之官,得以便宜從事。匈奴素聞郅都節,居邊,為引兵去,竟郅都死不近鴈門。匈奴至為偶人象郅都,②令騎馳射莫能中,見憚如此。匈奴患之。竇太後乃竟中都以漢法。景帝曰:“都忠臣。”欲釋之。竇太後曰:“臨江王獨非忠臣邪?”於是遂斬郅都。

注①索隱案:中,如字。謂以法中傷之。

注②索隱漢書作“寓人象”。案:寓□偶也,謂刻木偶類人形也。一雲寄人形於木也。

寧成者,①穰人也。②以郎謁者事景帝。好氣,為人小吏,必陵其長吏;

為人上,操下③如束濕薪。④滑賊任威。稍遷至濟南都尉,⑤而郅都為守。始前數都尉⑥皆步入府,因吏謁守如縣令,其畏郅都如此。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都素聞其聲,於是善遇,與結驩。久之,郅都死,後長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於是上召寧成為中尉。⑦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

注①集解徐廣曰:“寧,一作‘寧’。”

注②集解徐廣曰:“屬南陽。”

注③索隱操音七刀反。操,執也。

注④集解徐廣曰:“一無此字。”駰案:韋昭曰“言急也”。

注⑤正義百官表雲:“*(都)**[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若周之司馬。

注⑥索隱數音所注反。

注⑦正義百官表雲:“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師,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

顏雲:“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道,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

武帝□位,徙為內史。外戚多毀成之短,抵罪髡鉗。是時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而成極刑,自以為不複收,於是解脫,①詐刻傳出關歸家。稱曰:“仕不至二千石,賈不至千萬,安可比人乎!”乃貰貸②買陂田千餘頃,假貧民,役使數千家。數年,會赦。致產數千金,為任俠,持吏長短,出從數十騎。其使民威重於郡守。

注①索隱上音紀買反,下音他活反。謂脫鉗□。

注②索隱上音食夜反。貰,賒也,又音勢。下音天得反。

周陽由者,其父趙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陽,故因姓周陽氏。①由以宗家任為郎,②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時,由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謹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為暴酷驕恣。所愛者,撓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誅滅之。所居郡,必夷其豪。為守,視都尉如令。為都尉,必陵太守,奪之治。與汲黯俱為忮,③司馬安之文惡,④俱在二千石列,同車未嚐敢均茵伏。⑤

注①集解徐廣曰:“侯五年,孝文六年國除。”正義周陽故城在絳州聞[喜]縣東二十九裏。

注②索隱案:與國家有外戚姻屬,比於宗室,故曰“宗家”也。

注③集解漢書音義曰:“堅忮也。”

注④集解漢書音義曰:“以文法傷害人。”

注⑤集解徐廣曰:“漢書作‘馮’。伏者,軾。”索隱案:均,等也。茵,車蓐也。伏,車軾也。言二人與由同載一車,尚不敢與之均茵軾也,謂下之也。

漢書“伏”作“憑”也。

由後為河東都尉,時與其守勝屠公①爭權,相告言罪。勝屠公當抵罪,義不受刑,自殺,而由□市。

注①索隱風俗通雲:“勝屠即申屠。”

自寧成﹑周陽由之後,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類多成﹑由等矣。

趙禹者,斄人。①以佐史補中都官,②用廉為令史,事太尉亞夫。亞夫為丞相,禹為丞相史,府中皆稱其廉平。然亞夫弗任,曰:“極知禹無害,③然文深,④不可以居大府。”今上時,禹以刀筆吏積勞,稍遷為禦史。上以為能,至太中大夫。與張湯論定諸律令,⑤作見知,吏傳得相監司。用法益刻,蓋自此始。

注①集解徐廣曰:“屬扶風,音台。”索隱音胎。斄縣屬扶風。正義音胎。故斄城在雍武功縣西南二十二裏。古邰國,後稷所封,漢斄縣也。

注②索隱案:謂京師諸官府吏。正義若京都府史。

注③索隱蘇林雲:“言若無比也,蓋雲其公平也。”

注④集解漢書音義曰:“禹持文法深刻。”

注⑤集解徐廣曰:“論,一作‘編’。”

張湯者,杜人也。①其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還而鼠盜肉,其父怒,笞湯。湯掘窟得盜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②並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③其父見之,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④父死後,湯為長安吏,久之。

注①集解徐廣曰:“爾時未為陵。”

注②集解蘇林曰:“謂傳囚也。爰,易也。以此書易其辭處。鞫,窮也。”張晏曰:“傳,考證驗也。爰書,自證不如此言,反受其罪,訊考三日複問之,知與前辭同不也。鞫,一吏為讀狀,論其報行也。”索隱韋昭雲:“爰,換也。古者重刑,嫌有愛惡,故移換獄書,使他官考實之,故曰‘傳爰書’也。”

注③集解鄧展曰:“罪備具。”

注④集解如淳曰:“決獄之書,謂律令也。”

周陽侯始為諸卿時,①嚐係長安,湯傾身為之。②及出為侯,大與湯交,篃見湯貴人。湯給事內史,為寧成掾,以湯為無害,言大府,調為茂陵尉,治方中。③

注①集解徐廣曰:“田勝也。武帝母王太後之同母弟也。武帝始立而封為周陽侯。”

注②集解韋昭曰:“為之先後。”

注③集解漢書音義曰:“方中,陵上土作方也。湯主治之。”蘇林曰:“天子即位,豫作陵,諱之,故言‘方中’。”如淳曰:“大府,幕府也。茂陵尉,主作陵之尉也。”韋昭曰:“太府,公府。”

武安侯為丞相,征湯為史,時薦言之天子,補禦史,使案事。治陳皇後蠱獄,深竟黨與。於是上以為能,稍遷至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①已而趙禹遷為中尉,徙為少府,而張湯為廷尉,兩人交驩,而兄事禹。禹為人廉倨。為吏以來,舍毋食客。公卿相造請禹,禹終不報謝,務在絕知友賓客之請,孤立行一意而已。見文法輒取,亦不覆案,求官屬陰罪。

湯為人多詐,舞智以禦人。②始為小吏,幹沒,③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④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內雖不合,然陽浮慕之。

注①集解蘇林曰:“拘刻於守職之吏。”

注②集解韋昭曰:“製禦人。”

注③集解徐廣日:“隨勢沉浮也。”駰案:服虔曰“射成敗也”。如淳曰“得利為幹,失利為沒”。索隱如淳曰:

“得利為幹,失利為沒。”正義此二說非也。按:幹沒謂無潤及之而取他人也。

又雲陽浮慕為幹,心內不合為沒也。

注④集解徐廣曰:“姓魚也。”

是時上方鄉文學,湯決大獄,欲傅古義,①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亭疑法。②奏讞疑事,必豫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決法廷尉,絜令③揚主之明。奏事□譴,湯應謝,④鄉上意所便,必引正﹑監﹑掾史賢者,⑤曰:“固為臣議,如上責臣,臣弗用,愚抵於此。”⑥罪常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