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傳 第五十九(1 / 2)

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傳 第五十九

索隱案:謂本法循理之吏也。

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備,良民懼然身修者,官未曾亂也。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

孫叔敖者,①楚之處士也。虞丘相進之於楚莊王,以自代也。三月為楚相,施教導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緩禁止,吏無奸邪,盜賊不起。秋冬則勸民山采,春夏以水,②各得其所便,民皆樂其生。

注①正義說苑雲:“孫叔敖為令尹,一國吏民皆來賀。有一老父衣麤衣,冠白冠,後來,吊曰:‘有身貴而驕人者,民亡之;位已高而擅權者,君惡之;祿已厚而不知足者,患處之。’叔敖再拜,敬受命,願聞餘教。父曰:‘位已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祿已厚而慎不取。君謹守此三者,足以治楚。’”注②集解徐廣曰:“乘多水時而出材竹。”

莊王以為幣輕,更以小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業。市令言之相曰:“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幾何頃乎?”市令曰:“三月頃。”相曰:

“罷,吾今令之複矣。”後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幣,以為輕。今市令來言曰‘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之不定’。臣請遂令複如故。”王許之,下令三日而市複如故。

楚民俗好庳車,①王以為庳車不便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數下,民不知所從,不可。王必欲高車,臣請教閭裏使高其捆。②乘車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數下車。”王許之。居半歲,民悉自高其車。

注①索隱庳,下也,音婢。

注②索隱音口本反。捆,門限也。

此不教而民從其化,近者視而效之,遠者四麵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①

注①集解皇覽曰:“孫叔敖頉在南郡江陵故城中白土裏。民傳孫叔敖曰‘葬我廬江陂,後當為萬戶邑’。去故楚都郢城北三十裏所。或曰孫叔敖激沮水作雲夢大澤之池也。”

子產者,鄭之列大夫也。鄭昭君之時,以所愛徐摯為相,①國亂,上下不親,父子不和。大宮子期言之君,以子產為相。②為相一年,豎子不戲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儣畔。二年,市不豫賈。③三年,門不夜關,④道不拾遺。

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⑤喪期不令而治。治鄭二十六年而死,丁壯號哭,老人兒啼,曰:“子產去我死乎!民將安歸?”⑥

注①索隱案:鄭係家雲子產,鄭成公之少子。事簡公﹑定公。簡公封子產以六邑,子產受其半。子產不事昭君,亦無徐摯作相之事。蓋別有所出,太史記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