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 第五十八(1 / 3)

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 第五十八

淮南厲王長者,高祖少子也,其母故趙王張敖美人。高祖八年,從東垣過趙,①趙王獻之美人。厲王母得幸焉,有身。趙王敖弗敢內宮,為築外宮而舍之。及貫高等謀反柏人事發覺,並逮治王,盡收捕王母兄弟美人,係之河內。厲王母亦係,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聞上,上方怒趙王,未理厲王母。厲王母弟趙兼因辟陽侯言呂後,呂後妒,弗肯白,辟陽侯不強爭。及厲王母已生厲王,恚,即自殺。吏奉厲王詣上,上悔,②令呂後母之,而葬厲王母真定。

真定,厲王母之家在焉,父世縣也。③

注①正義趙,張耳所都,今邢州也。

注②正義悔不理厲王母。

注③索隱案:漢書曰“母家縣”。案:謂父祖代居真定也。

高祖十一年*(十)**⑦*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長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①上自將兵擊滅布,厲王遂即位。厲王蚤失母,常附呂後,孝惠﹑呂後時以故得幸無患害,而常心怨辟陽侯,弗敢發。及孝文帝初即位,淮南王自以為最親,驕蹇,數不奉法。上以親故,常寬赦之。三年,入朝。甚橫。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厲王有材力,力能扛鼎,乃往請辟陽侯。辟陽侯出見之,即自袖鐵椎椎辟陽侯,②令從者魏敬剄之。③厲王乃馳走闕下,肉袒謝曰:“臣母不當坐趙事,其時辟陽侯力能得之呂後,弗爭,罪一也。趙王如意子母無罪,呂後殺之,辟陽侯弗爭,罪二也。呂後王諸呂,欲以危劉氏,辟陽侯弗爭,罪三也。臣謹為天下誅賊臣辟陽侯,報母之仇,謹伏闕下請罪。”孝文傷其誌,為親故,弗治,赦厲王。當是時,薄太後及太子諸大臣皆憚厲王,厲王以此歸國益驕恣,不用漢法,出入稱警蹕,稱製,自為法令,擬於天子。

注①集解徐廣曰:“九江﹑廬江﹑衡山﹑豫章也。”

注②索隱案:漢書作“苅金椎椎之”。案:魏公子無忌使朱亥袖四十斤鐵椎槌之也。

注③正義剄,古鼎反。剄謂刺頸。

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以輂車四十乘①反穀口,②令人使閩越﹑匈奴。事覺,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長安。

注①集解徐廣曰:“大車駕馬曰輂。音己足反。”

注②集解漢書音義曰:“穀口在長安北,故縣也,處多險阻。”正義括地誌雲:

“穀口故城在雍州醴泉縣東北四十裏,漢穀口縣也。”

“丞相臣張倉﹑典客臣馮敬﹑行禦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昧死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屋蓋乘輿,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為丞相,聚收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為治家室,賜其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①所不當得,②欲以有為。大夫但﹑③士五開章等七十人④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⑤欲以危宗廟社稷。使開章陰告長,與謀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開章之淮南見長,長數與坐語飲食,為家室娶婦,以二千石俸奉之。

開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春使使報但等。吏覺知,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

長匿不予,與故中尉蕑忌⑥謀,殺以閉口。⑦為棺旘衣衾,葬之肥陵邑,⑧謾吏曰⑨‘不知安在’。⑩又詳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死,埋此下’。

及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為亡命□市罪詐捕命者以除罪;⑾擅罪人,罪人無告劾,係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長病,陛下憂苦之,使使者賜書﹑棗脯。長不欲受賜,不肯見拜使者。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以淮南民貧苦,遣使者賜長帛五千匹,以賜吏卒勞苦者。長不欲受賜,謾言曰‘無勞苦者’。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聞。

⒀吏請召治忌,長不遣,謾言曰‘忌病’。春又請長,願入見,長怒曰‘女欲離我自附漢’。長當□市,臣請論如法。”

注①集解如淳曰:“賜亡畔來者如賜其國二千石也。”瓚曰:“奉以二千石之秩祿。”

注②索隱案:謂有罪之人不得關內侯及二千石。

注③集解張晏曰:“大夫,姓也。上雲‘男子但’,明其姓大夫也。”瓚曰:“官為大夫,名但者也。”索隱張揖曰大夫姓,非也。案:上雲“男子但”,此雲“大夫但”及“士伍開章”,則知大夫是官也。

注④集解如淳曰:“律‘有罪失官爵稱士五’者也。開章,名。”

注⑤集解徐廣曰:“棘蒲侯柴武以文帝後元年卒,諡剛。嗣子謀反,不得置後,國除。”

注⑥索隱蕑,姓也,音奸。嚴助傳則作“閑忌”,亦同音奸。

注⑦正義謀殺開章,以閉絕謀反之口也。

注⑧正義括地誌雲:“肥陵故縣在壽州安豐縣東六十裏,在故六城東北百餘裏。”

注⑨索隱上音慢。慢,誑也。

注⑩索隱按:實葬肥陵,誑雲不知處。肥陵,地名,在肥水之上也。

注⑾集解晉灼曰:“亡命者當棄市,而王藏之,詐捕不命者而言命,以脫命者之罪。”

注⑿集解文穎曰:“忌,蕑忌。”

製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與列侯二千石議。”

“臣倉﹑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死言:臣謹與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長不奉法度,不聽天子詔,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厚養亡命,欲以有為’。臣等議論如法。”

製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長死罪,廢勿王。”

“臣倉等昧死言:長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廢勿王。臣請處蜀郡嚴道邛郵,①遣其子母從居,②縣為築蓋家室,皆廩食給薪菜鹽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死請,請布告天下。”

注①集解徐廣曰:“嚴道有邛僰九折阪,又有郵置。”駰案:張晏曰“嚴道,蜀郡縣”。索隱按:嚴道,蜀郡之縣也。縣有蠻夷曰道。嚴道有邛萊山,有郵置,故曰“嚴道邛郵”也。

注②索隱案:樂產雲“妾媵之有子者從去也”。

製曰:“計食長給肉日五斤,酒二鬥。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從居。他可。”

注①索隱按:謂他事可其製也。

盡誅所與謀者。於是乃遣淮南王,載以輜車,令縣以次傳。是時袁盎諫上曰:“上素驕淮南王,弗為置嚴傅相,以故至此。且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霧露病死。陛下為有殺弟之名,柰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複之。”

縣傳淮南王者皆不敢發車封。①淮南王乃謂侍者曰:“誰謂乃公勇者?②吾安能勇!吾以驕故不聞吾過至此。

人生一世閑,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③雍令發封,以死聞。上哭甚悲,謂袁盎曰:“吾不聽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柰何,願陛下自寬。”上曰:“為之柰何?”盎曰:“獨斬丞相﹑禦史以謝天下乃可。”④上即令丞相﹑禦史逮考諸縣傳送淮南王不發封饋侍者,皆□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守頉三十戶。

注①集解漢書音義曰:“檻車有檻封也。”

注②索隱乃,汝也。汝公,淮南王自謂也。

注③正義今岐州雍縣也。

注④索隱案:劉氏雲“袁盎此言亦大過也”。

孝文八年,上憐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歲,乃封子安為阜陵侯,子勃為安陽侯,子賜為陽周侯,子良為東成侯。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厲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鬥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兼容。”①上聞之,乃歎曰:“堯舜放逐骨肉,②周公殺管蔡,天下稱聖。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豈以我為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陽王王淮南故地,③而追尊諡淮南王為厲王,④置園複如諸侯儀。

注①集解漢書音義曰:“尺布鬥粟猶尚不棄,況於兄弟而更相逐乎。”瓚曰:

“一尺布尚可縫而共衣,一鬥粟尚可舂而共食也,況以天下之廣而不能兼容。”

注②正義帝係雲堯,黃帝之後;舜,顓頊之後。四凶之內,有承黃帝﹑顓頊者,而堯舜竄之,故放逐骨肉耳。四凶者,共工﹑三苗﹑伯鯀及驩兜,皆堯舜之同姓,故雲骨肉也。

注③集解徐廣曰:“景王章之子。”

注④正義諡法雲:“暴慢無親曰厲。”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①複故城陽。上憐淮南厲王廢法不軌,自使失國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皆複得厲王時地,參分之。東城侯良前薨,無後也。

注①索隱故城陽景王之子也。

孝景三年,吳楚七國反,吳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發兵應之。其相曰:“大王必欲發兵應吳,臣願為將。”王乃屬相兵。淮南相已將兵,因城守,不聽王而為漢;漢亦使曲城侯①將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吳使者至廬江,廬江王弗應,而往來使越。吳使者至衡山,衡山王堅守無二心。孝景四年,吳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為貞信,乃勞苦之曰:“南方卑濕。”徙衡山王王濟北,所以曪之。及薨,遂賜諡為貞王。廬江王邊越,數使使相交,故徙為衡山王,王江北。淮南王如故。

注①集解徐廣曰:“曲城侯姓蟲名捷,其父名逢,高祖功臣。”

淮南王安為人好讀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流譽天下。時時怨望厲王死,時欲畔逆,未有因也。及建元二年,淮南王入朝。素善武安侯,武安侯時為太尉,乃逆王霸上,與王語曰:“方今上無太子,大王親高皇帝孫,①行仁義,天下莫不聞。即宮車一日晏駕,非大王當誰立者!”

淮南王大喜,厚遺武安侯金財物。陰結賓客,②拊循百姓,為畔逆事。建元六年,彗星見,淮南王心怪之。或說王曰:“先吳軍起時,彗星出長數尺,然尚流血千裏。今彗星長竟天,天下兵當大起。”王心以為上無太子,天下有變,諸侯並爭,愈益治器械攻戰具,積金錢賂遺郡國諸侯遊士奇材。諸辨士為方略者,妄作妖言,諂諛王,王喜,多賜金錢,而謀反滋甚。

注①正義漢書雲:“武帝以安屬為諸父。”

注②索隱淮南要略雲安養士數千,高才者八人,蘇非﹑李尚﹑左吳﹑陳由﹑伍被﹑毛周﹑雷被﹑晉昌,號曰“八公”也。

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辯。王愛陵,常多予金錢,為中詗①長安,約結上左右。元朔三年,上賜淮南王幾杖,不朝。淮南王王後荼,王愛幸之。王後生太子遷,遷取王皇太後外孫修成君女為妃。②王謀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內泄事,乃與太子謀,令詐弗愛,三月不同席。王乃詳為怒太子,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太子終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書謝歸去之。王後荼﹑太子遷及女陵得愛幸王,擅國權,侵奪民田宅,妄致係人。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