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微子第十八(1 / 3)

卷十八·微子第十八

[疏]正義曰:此篇論天下無道,禮壞樂崩,君子仁人或去或死,否則隱淪岩

野,周流四方,因記周公戒魯公之語,四乳生八士之名。以前篇言群小在位,則

必致仁人失所,故以此篇次之。

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幹諫而死。(馬曰:“微、箕,二國名。子,爵

也。微子,紂之庶兄。箕子、比幹,紂之諸父。微子見紂無道,早去之。箕子佯

狂為奴,比幹以諫見殺。”)孔子曰:“殷有三仁焉。”(仁者愛人。三人行異

而同稱仁,以其俱在憂亂寧民。)

[疏]“微子”至“仁焉”。○正義曰:此章論殷有三仁,誌同行異也。“微

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幹諫而死”者,微子,紂之庶兄。箕子、比幹、紂之諸

父。見紂無道,微子去之,箕子佯狂為奴,比幹以諫見殺。“孔子曰:殷有三仁

焉”者,愛人謂之仁。三人所行異而同稱仁,以其俱在憂亂寧民也。○注“馬曰”

至“見殺”。○正義曰:雲“微、箕,二國名。子,爵也”者,孔安國雲:

“微,圻內國名,子爵,為紂卿士,去無道。”鄭玄以為微與箕俱在圻內,孔雖

不言箕,亦當在圻內。王肅雲:“微,國名,子爵,入為王卿士。”肅意蓋以微

為圻外,故言入也。微子名啟,《世家》作開,辟漢景帝名也。“微子,紂之庶

兄。箕子、比幹,紂之諸父”者,啟與其弟仲衍皆紂之同母庶兄也。《呂氏春秋

·仲冬紀》雲:“紂之母生微子啟與仲衍,其時尤尚為妾。改而為妻,後生紂。

紂之父欲立微子啟為太子,太史據法而爭曰:‘有妻之子,不可立妾之子。’故

立紂為後。”遍檢書傳,不見箕子之名。惟司馬彪注《莊子》雲:“箕子,名胥

餘。”不知出何書也。《家語》曰“比幹於紂,親則諸父”,知比幹是紂之諸父

耳。箕子則無文。《宋世家》雲:“箕子者,紂之親戚也。”言親戚,不知為父

為兄也。鄭玄、王肅皆以箕子為紂之諸父,服虔、杜預以為紂之庶兄,既無正文,

各以意言之耳。雲“微子見紂無道,早去之。箕子佯狂為奴,比幹以諫見殺”者,

《尚書·微子篇》備有去殷之事。《本紀》雲:“西伯既卒,周武王之東伐,至

盟津。諸侯叛殷,會周者八百。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爾未知天

命。’乃複歸。紂愈淫亂不止。微子數諫不聽,乃與太師謀,遂去。比幹曰:

‘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爭。’乃強諫紂。紂怒曰:‘吾聞聖人心有七竅。’剖

比幹,觀其心。箕子懼,乃佯狂為奴,紂又囚之。”是也。

柳下惠為士師,(孔曰:“士師,典獄之官。”)三黜。人曰:“子未可以

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孔曰:“苟直道以事人,所至之

國俱當複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疏]“柳下”至“之邦”。○正義曰:此一章論柳下惠之行也。“柳下惠為

士師”者,士師,典獄之官也。“三黜”者,時柳下惠為魯典獄之官,任其直道,

群邪醜直,故三被黜退。“人曰:子未可以去乎”者,或人謂柳下惠曰:吾子數

被黜辱,未可以去離魯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

必去父母之邦”者,答或人不去之意也。焉,何也。枉,曲也。時世皆邪,已用

直道以事於人,則何往而不三黜乎?言苟直道以事人,所至之國俱當複三黜。若

舍其直道,而曲以事人,則在魯亦不見黜,何必去父母所居之國也?○注“士師,

典獄之官”。○正義曰:士師,即《周禮》司寇之屬,有士師、卿士,皆以士為

官名。鄭玄雲:“士,察也,主察獄訟之事。”是士師為典獄之官也。

齊景公待孔子曰:“若季氏,則吾不能,以季、孟之間待之。”(孔曰:

“魯三卿,季氏為上卿,最貴;孟氏為下卿,不用事。言待之以二者之間。”)

曰:“吾老矣,不能用也。”孔子行。(以聖道難成,故雲吾老不能用。)

[疏]“齊景”至“子行”。正義曰:此章言孔子失所也。“齊景公待孔子”

者,待,遇也,謂以祿位接過孔子也。“曰:若季氏,則吾不能,以季、孟之間

待之”者,魯三卿,季氏為上卿,最貴;孟氏為下卿,不用事。景公言,我待孔

子以上卿之位,若魯季氏,則不能,以其有田氏專政故也。又不可使其位卑,若

魯孟氏。故欲待之以季、孟二者之間。“曰:吾老矣,不能用也”者,時景公為

臣下所製,雖說孔子之道,而終不能用,故雲聖道難成,吾老不能用也。“孔

子行”者,去齊而歸魯也。○注“以聖道難成,故雲吾老不能用”。○正義曰:

案《世家》雲:“魯昭公奔齊。頃之,魯亂。孔子齊。景公數問政。景公說,

將以尼田封孔子。晏嬰諫而止之。異曰,景公止孔子曰:‘奉子以季氏,吾不

能。以季、孟之間待之。’齊大夫欲害孔子,孔子聞之。景公曰:‘吾老矣,弗

能用也。’孔子遂行,反乎魯。”是其事也。

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孔曰:“桓子,季孫斯也,

使定公受齊之女樂,君臣相與觀之,廢朝禮三日。”)

[疏]“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正義曰:此章言

孔子去無道也。桓子,季孫斯也,使定公受齊之女樂,君臣相與觀之,廢朝禮三

日,孔子遂行也。案《世家》:“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

事。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與聞國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飾賈;男女行者別

於塗;塗不拾遺;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歸。齊人聞之而懼,

曰:‘孔子為政必霸,霸則吾地近焉,我之為先並矣。盍致地?’犁Θ:‘請先

嚐沮之,沮之而不可則致地,庸遲乎?’於是選齊國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

衣而舞《康樂》,文馬三十駟,遺魯君。陳女樂文馬於魯城南高門外。季桓子微

服往觀再三,將受,乃語魯君為周道遊,往觀終日,怠於政事。子路曰:‘夫子

可以行矣。’孔子曰:‘魯今且郊,如致番乎大夫,則吾猶可以止。’桓子卒

受齊女樂,三日不聽政。郊,又不致番俎於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師己

送,曰:‘夫子則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婦人之口,可以

出走;彼婦人之謁,可以死敗。蓋優哉遊哉,維以卒歲。’師己反,桓子曰:

‘孔子亦何言?’師己以實告。桓子喟然歎曰:‘夫子罪我以群婢也夫!’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