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棘子成之說君子也,過言一出於舌,駟馬追之不及。“文猶質也,質猶文也。
虎豹之享,猶犬羊之享”者,此子貢舉喻,言文章不可去也。皮去毛曰享。
言君子、野人異者,質、文不同故也。虎豹與犬羊別者,正以毛文異耳。今若文
猶質,質猶文,使文質同者,則君子與鄙夫何以別乎?如虎豹之皮,去其毛文,
以為之享,與犬羊之享同處,何以別虎豹與犬羊也?
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
(鄭曰:“盍,何不也。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為天下之通法。”)
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孔曰:“二謂什二而稅。”)對曰:
“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孔曰:“孰,誰也。”)
[疏]“哀公”至“與足”。○正義曰:此章明稅法也。“哀公問於有若曰:
年饑,用不足,如之何”者,魯君哀公問於孔子弟子有若曰:“年不熟,國用
不足,如之何使國用得足也?“有若對曰:盍徹乎”者,盍猶何不也。周法什一
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為天下之通法。有若意譏哀公重斂,故對曰:既國用不
足,何不依通法而稅取乎?“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者,二謂什二
而稅。哀公不覺其譏,故又曰:什而稅二,吾之國用猶尚不足,如之何其依徹法
什而稅一乎?“對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者,孰,誰
也。哀公既言重斂之實,故有若又對以盍徹足用之理。言若依通法而稅,則百姓
家給人足。百姓既足,上命有求則供,故曰:君孰與不足也。今君重斂,民則困
窮,上命所須,無以供給,故曰: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也。○注“鄭曰”至“通
法”。○正義曰:雲“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者,《公羊傳》曰:“古者什一而
藉。古者曷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
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頌聲作矣。”何休雲:“多取
於民,比於桀。蠻貉無百官製度之費,稅薄。”《梁傳》亦雲:“古者什一而
藉。”《孟子》雲:“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
什一也。”趙岐注雲:“民耕五十畝者貢上五畝,耕七十畝者以七畝助公家,耕
百畝者徹取十畝以為賦,雖異名義,多少同,故雲皆什一也。”書傳雲十一者多
矣,故杜預雲:“古者公田之法,十取其一,謂十畝內取一。”舊法既已十畝取
一矣,《春秋》魯宣公十五年初稅畝,又履其餘畝,更複十收其一,乃是十取其
二,故此哀公曰:二,吾猶不足。謂十內稅二,猶尚不足,則從宣公之後,遂以
十二為常,故曰初。言初稅十二自宣公始也。諸書皆言十一而稅,而《周禮·載
師》雲凡任地,“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漆林之征二
十而五”者,彼謂王畿之內所共多,故賦稅重;諸書所言什一,皆謂畿外之國,
故此鄭玄雲:“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為天下之通法。”言天下皆什一耳,
不言畿內亦什一也。《孟子》又曰:“方裏為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
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漢書·食貨誌》取彼意而為
之文雲:“井田方一裏,是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
八百八十畝,餘二十畝為廬舍。”諸儒多用彼為義。如彼所言,則家別一百一十
畝,是為十外稅一也。鄭玄《詩箋》雲:“井稅一夫,其田百畝。”則九而稅一,
其意異於《漢書》,不以《誌》為說也。又孟子對滕文公雲:“請野九一而助,
國中什一使自賦。”鄭玄《周禮·匠人注》引《孟子》此言乃雲:“是邦國亦異
外內之法。”則鄭玄以為,諸侯郊外郊內其法不同,郊內十一使自賦其一;郊外
九而助一,是為二十而稅二。故鄭玄又雲:“諸侯謂之徹者,通其率以十一為正。”
言郊內郊外相通其率為十稅一也。杜預直雲十取其一,則又異於鄭,唯謂一夫百
畝,以十畝歸公。趙岐不解夏五十、殷七十之意,蓋古者人多田少,一夫唯得五
十、七十畝耳。五十而貢,貢五畝;七十而助,助七畝,好惡取於此。鄭注《考
工記》雲:“周人畿內用夏之貢法,邦國用殷之助法也。”
子張問崇德辨惑。(孔曰:“辨別也。”)子曰:“主忠信,徙義,崇德也。
(包曰:“徙義,見義則徙意而從之。”)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
又欲其死,是惑也。(包曰:“愛惡當有常。一欲生之,一欲死之,是心惑也。”)
誠不以富,亦祗以異。”(鄭曰:“此《詩·小雅》也。祗,也。言此行誠不
可以致富,足以為異耳。取此《詩》之異義以非之。”)
[疏]“子張”至“以異”。○正義曰:此章言人當有常德也。“子張問崇德
辨惑”者,崇,充也;辨,別也。言欲充盛道德,別疑惑,何為而可也。“子
曰:主忠信,徙義,崇德也”者,主,親也。徙,遷也。言人有忠信者則親友之,
見義事則遷意而從之,此所以充盛其德也。“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
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者,言人心愛惡當須有常。若人有順己,己即愛之,便
欲其生;此人忽逆於己,己即惡之,則原其死,一欲生之,一欲死之,用心無常,
是惑也。既能別此是惑,則當之,“誠不以富,亦祗以異”者,此《詩·小雅
·我行其野篇》文也。祗,也。言此行誠不足以致富,足以為異耳。取此詩
之異義,以非人之惑也。○注“鄭曰”至“非之”。○正義曰:案詩刺淫昏之俗,
不思舊姻,而求新昏也,彼誠作成。鄭箋雲:“女不以禮為室家,成事不足以得
富也,女亦以此自異於人道,言可惡也。”此引《詩》斷章,故不與本義同也。
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曰:
“當此之時,陳桓製齊,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故以對。”)公曰:
“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孔
曰:“言將危也。陳氏果滅齊。”)
[疏]“齊景”至“食諸”。○正義曰:此章明治國之政也。“齊景公問政於
孔子”者,齊君景公問為國之政於夫子也。“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
子”者,言政者正也,若君不失君道,乃至子不失子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
而後國家正也。當此之時,陳桓為齊大夫以製齊國,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
子不子,故孔子以此對之。“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
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者,諸,之也。景公聞孔子之言而信服之,故歎曰:
“善哉!信如夫子之言,而今齊國君不君,以至子不子,雖有其粟,吾得而食之
乎?”言將見危亡,必不得食之也。○注“陳氏果滅齊”。○正義曰:《史記·
田完世家》:完卒,諡為敬仲,仲生犀孟夷,夷生泯孟莊,莊生文子須無,文
子生桓子無宇,桓子生武子啟及僖子乞;乞卒;子當代之,是為田成子;成子弑
簡公,專齊政;成子生襄子盤,盤生莊子白,白生大公和,和遷齊康公於海上;
和立為齊侯;和孫威王稱王,四世而秦滅之。是陳氏滅齊也。《世家》雲敬仲之
如齊,以陳子為田氏,《左傳》終始稱陳,則田必非敬仲所改,未知何時改耳。
子曰:“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孔曰:“片猶偏也。聽訟必須兩
辭以定是非,偏信一言以折獄者,唯子路可。”)子路無宿諾。(宿,猶豫也。
子路篤信,恐臨時多故,故不豫諾。)
[疏]“子曰”至“宿諾”。○正義曰:此章言子路有明斷篤信之德也。“子
曰: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者,片,猶偏也。折,猶決斷也。凡聽訟必須
兩辭以定是非,偏信一言以決斷獄訟者,唯子路可,故雲其由也。“與子路無宿
諾”者,宿,猶豫也。子路篤信,恐臨時多故,故不豫也。或分此別為一章,今
合之。○注“孔曰”至“路可”。○正義曰:雲“聽訟必須兩辭以定是非”者,
《周禮·秋官·大司寇職》雲:“以兩造禁民訟,以兩劑禁民獄。”注雲:“訟
謂以財貨相告者。獄謂相告以罪名者。造,至也。劑,今券書也。使訟者兩至,
獄者各齎券書,既兩至、兩券書,乃治之。不至及不券書,則是自服不直者也。”
故知聽訟必須兩辭方定是非。偏信一言,則是非難決。唯子路才性明辨,能聽偏
言決斷獄訟,故雲唯子路可。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包曰:“與人等。”)必也,使無訟乎!(王
曰:“化之在前。”)
[疏]“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正義曰:此章孔子言
已至誠也。言聽斷獄訟之時,備兩造,吾亦猶如常人,無以異也。言與常人同。
必也,在前以道化之,使無爭訟乃善。○注“王曰:化之在前”。○正義曰:案
《周易·訟卦·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王弼雲:“聽
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訟在於謀始,謀始在於作製。契之不明,訟
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職不相濫,爭何由興?訟之所以起,契之過也。故有德
司契而不責於人。”是化之在前也。又案:《大學》雲:“子曰:‘聽訟,吾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