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述而第七
[疏]正義曰:此篇皆明孔子之誌行也,以前篇論賢人君子及仁者之德行,成
德有漸,故以聖人次之。
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包曰:“老彭,殷賢大
夫,好述古事。我若老彭,但述之耳。”)
[疏]“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正義曰:此章記仲
尼著述之謙也。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老彭,殷賢大夫也。老彭於時,但述
先王之道而不自製作,篤信而好古事。孔子言,今我亦爾,故雲比老彭。猶不
敢顯言,故雲竊。○注“包曰”至“之耳”。○正義曰:雲,“老彭,殷賢大夫”
者,老彭即《莊子》所謂彭祖也。李雲:“名鏗,堯臣,封於彭城。曆虞、夏至
商,年七百歲,故以久壽見聞。”《世本》雲:“姓{餞}名鏗,在商為守藏史,
在周為柱下史,年八百歲。{餞}音翦。一雲即老子也。”崔雲:“堯臣,仕殷
世。其人甫壽七百年。”王弼雲:“老是老聃,彭是彭祖。老子者,楚苦縣厲鄉
曲仁裏人也,姓李氏,名耳,字伯陽,諡曰聃,周守藏室之史也。”雲“好述古
事。我若老彭,但述之耳”者,言老彭不自製作,好述古事。仲尼言,我亦若老
彭,但述之耳。
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鄭曰:“無是
行。於我,我獨有之。”)
[疏]“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正義曰:
此章仲尼言已不言而記識之,學古而心不厭,教誨於人不有倦息。他人無是行。
於我,我獨有之。故曰“何有於我哉”。
子曰:“德之不,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
(孔曰:“夫子常以此四者為憂。”)
[疏]“子曰:德之不,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
○正義曰:此章言孔子憂在身也。德在行,學須講習,聞義事當徙意從之,
有不善當追悔改之。夫子常以此四者為憂,憂已恐有不、不講、不徙、不改之
事。故雲“是吾憂也”。
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馬曰:“申申、夭夭,和舒之貌。”)
[疏]“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正義曰:此章言孔子燕居之時
體貌也。申申、夭夭,和舒之貌。如者,如此義也,謂體貌和舒,如似申申、夭
夭也。故《玉藻》雲:“受一爵而色灑如也。”及《鄉黨》每雲“如也”者,皆
謂容色如此。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複夢見周公。”(孔曰:“孔子衰老,
不複夢見周公。明盛時夢見周公,欲行其道也。”)
[疏]“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複夢見周公。”○正義曰:此章孔子
歎其衰老,言我盛時嚐夢見周公,欲行其道,今則久多時矣,吾更不複夢見周公,
知是吾衰老甚矣。
子曰:“誌於道,(誌,慕也。道不可體,故誌之而已。)據於德,(據,
杖也。德有成形,故可據。)依於仁,(依,倚也。仁者功施於人,故可倚。)
遊於藝。”(藝,六藝也,不足據依,故曰遊。)
[疏]“子曰:誌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正義曰:此章孔子言
已誌慕、據杖、依倚、遊習者,道德仁藝也。○注“誌,慕也。道不可體,故誌
之而已”。○正義曰:道者,虛通無擁,自然之謂也。王弼曰:“道者,無之稱
也,無不通也,無不由也。況之曰,道寂然無體,不可為象。”是道不可體,故
但誌慕而已。○注“據,杖也。德有成形故可據”。○正義曰:德者,得也。物
得其所謂之德,寂然至無則謂之道,離無入有而成形器是謂德業。《少儀》雲:
“士依於德,遊於藝。”文與此類。鄭注雲:“德,三德也,一曰至德,二曰敏
德,三曰孝德。”《周禮·師氏》:“掌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道為本;
二曰敏德,以行為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注雲:“德行,內外之稱,在心
為德,施之為行。至德,中和之德,覆幬持載,含容者也。孔子曰:‘中庸之
為德也,其至矣乎!’敏德,仁義順時者也。《說命》曰:“敬孫務時敏,厥修
乃來。’孝德,尊祖愛親,守其所以生者也。孔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
乎!’夫孝者,善繼人之誌,善述人之事者也。”是德有成形者也。夫立身行道,
唯杖於德,故可據也。○注“依,倚也。仁者功施於人,故可倚”。○正義曰:
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乃謂之仁。恩被於物,物亦應之,故可倚賴。○注“藝,六
藝也,不足據依,故曰遊”。○正義曰:六藝謂禮、樂、射、馭、書、數也。
《周禮·保氏》雲:“掌養國子,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
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注雲:“五禮:吉、凶、軍、賓、嘉也。六
樂:《雲門》、《大鹹》、《大韶》、《大夏》、《大》、《大武》也。五射:
白矢、參連、剡注、襄尺、井儀也。五馭:鳴和鸞、逐水曲、過君表、舞交衢、
逐禽左也。六書:象形、會意、轉注、指事、假借、諧聲也。九數:方田、粟米、
差分、少廣、商功、均輪、方程、贏不足、旁要也。”此六者,所以飾身耳,劣
於道德與仁,故不足依據,故但曰遊。
子曰:“自行束以上,吾未嚐無誨焉。”(孔曰:“言人能奉禮,自行束
以上,則皆教誨之。”)
[疏]“子曰:自行束以上,吾未嚐無誨焉”。○正義曰:此章言已誨人不
倦也。束,禮之薄者。言人能奉禮,自行束以上而來學者,則吾未曾不誨焉,
皆教誨之也。○注“孔曰”至“誨之”。○正義曰:雲“言人能奉禮,自行束
以上”者,案書傳言束者多矣,皆謂十廷脯也。《檀弓》曰:“古之大夫束
之問不出竟。”《少儀》曰:“其以乘壺酒束一犬賜人。”《梁傳》曰:
“束之問不行竟中。”是知古者持束以為禮。然此是禮之薄者,其厚則有玉
帛之屬,故雲“以上”以包之也。
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複也。”(鄭曰:
“孔子與人言,必待其人心憤憤,口悱悱,乃後啟發為說之,如此則識思之深也。
說則舉一隅以語之,其人不思其類,則不複重教之。”)
[疏]“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複也”。○正
義曰:此章言誨人之法。啟,開也。言人若不心憤憤,則孔子不為開說;若不口
悱悱,則孔子不為發明。必待其人心憤憤,口悱悱,乃後啟發為說之,如此則識
思之深也。其說之也,略舉一隅以語之。凡物有四隅者,舉一則三隅從可知,學
者當以三隅反類一隅以思之。而其人若不以三隅反思其類,則不複重教之矣。
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嚐飽也。(喪者哀,飽食於其側,是無惻隱之心。)
[疏]“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嚐飽也”。○正義曰:此章言孔子助喪家執事
時,故得有食。饑而廢事,非禮也。飽而忘哀,亦非禮。故食而不飽,以喪者哀
戚,若飽食於其側,是無惻愴隱痛之心也。
子於是日哭,則不歌。(一日之中,或哭或歌,是褻於禮容。)
[疏]“子於是日哭,則不歌”。○正義曰:此章言孔子於是日聞喪或吊人而
哭,則終是日不歌也。若一日之中,或哭或歌,是褻瀆於禮容,故不為也。《檀
弓》曰:“吊於人,是日不樂。”注引此文是也。
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唯我與爾有是夫!”(孔曰:“言可
行則行,可止則止,唯我與顏淵同。”)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孔曰:
“大國三軍。子路見孔子獨美顏淵,以為已勇,至於夫子為三軍將,亦當誰與已
同,故發此問。”)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孔曰:“暴
虎,徒搏。馮河,徒涉。”)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疏]“子謂”至“者也”。○正義曰:此章孔子言已行藏與顏回同也。“子
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唯我與爾有是夫”者,言時用之則行,舍之則
藏,用舍隨時,行藏不忤於物,唯我與汝同有是行夫。“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
與”者,大國三軍,子路見孔子獨美顏淵,以已有勇,故發此問曰:“若子行三
軍之事,為三軍之將,則當誰與同?”子路意其與已也。“子曰:暴虎馮河,死
而無悔者,吾不與也”者,空手搏虎為暴虎,無舟渡河為馮河,言人若暴虎馮河,
輕死而不追悔者,吾不與之同也。子路之勇若此,故孔子抑之也。“必也臨事而
懼,好謀而成者也”者,此又言行三軍所與之人,必須臨事而能戒懼,好謀而有
成功者,吾則與之行三軍之事也,所以誘子路使慎其勇也。○注“孔曰:大國三
軍”。○正義曰:此《司馬·序官》文也。○注“孔曰:暴虎,徒搏。馮河,徒
涉”。○正義曰:《釋訓》文也。舍人曰:“無兵空手搏之。”郭璞曰:“空手
執也。”李巡曰:“無舟而渡水曰徒涉。”郭璞曰:“無舟楫。”《詩傳》雲:
“馮,陵也。”然則空涉水陵波而渡,故訓馮為陵也。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鄭曰:“富貴不可求而得
之,當修德以得之。若於道可求者,雖執鞭之賤職,我亦為之。”)如不可求,
從吾所好。”(孔曰:“所好者,古人之道。”)
[疏]“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正義曰:此章孔子言已德好道,不諂求富貴也。言富貴不可求而得之,當
德以得之。若富貴而於道可求者,雖執鞭賤職,我亦為之。如不可求,則當從吾
所好者,古人之道也。○注“雖執鞭賤職”。○正義曰:案《周禮·秋官》“條
狼氏掌執鞭以趨辟,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子男則二人”。
注雲:“趨辟,趨而辟行人,若今卒辟車之為也。”《序官》雲“條狼氏下士”,
故雲執鞭賤職也。
子之所慎:齋,戰,疾。(孔曰:“此三者,人所不能慎,而夫子獨能慎之。”)
[疏]“子之所慎:齋,戰,疾。○正義曰:此一章記孔子所慎之行也。將祭,
散齋七日,致齋三日。齋之為言齊也,所以齊不齊也,故戒慎之。《左傳》曰:
“皆陳曰戰。”夫兵凶戰危,不必其勝,重其民命,固當慎之。君子敬身安體,
若偶嬰疾病,則慎其藥齊以治之。此三者,凡人所不能慎,而夫子能慎之也。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周曰:“孔子在齊,聞習《韶》樂之盛
美,故忽忘於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王曰:“為,作也。
不圖作《韶》樂至於此。此,齊。”)
[疏]“子在”至“斯也”。○正義曰:此章孔子美《韶》樂也。“子在齊聞
《韶》,三月不知肉味”者,《韶》,舜樂名。孔子在齊,聞習《韶》樂之盛美,
故三月忽忘於肉味而不知也。“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者,圖,謀度也;為,
作也;斯,此也,謂此齊也。言我不意度作《韶》樂乃至於此齊也。○注:王曰:
至:於此齊”。○正義曰:雲“為,作也”者,《釋言》雲:“作、造,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