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父,予王之爪士。士,事也。胡轉予於恤,靡所厎止?厎,至也。○厎,瓜履反。

祈父,亶不聰。亶,誠也。○亶,都旦反。

胡轉予於恤,有母之屍饔!屍,陳也。熟食曰饔。箋雲:己從軍,而母為父陳饌飲食之具,自傷不得供養也。○供,九用反。養,羊亮反。

[疏]“祈父”至“屍饔”。○正義曰:上恨身無所居,此恨不得供養,責之曰:祈父,汝誠是不聰慧之人。汝若聰慧,何為移我於憂危之地,令我不得居家供養,使我所有尊母,令之陳熟食以奉父乎?○傳“熟食曰饔”。○正義曰:對例則飪為熟,散則通。此雲屍,是陳之辭,明熟食,故可陳也。○箋“己從”至“供養”。○正義曰:千畝之戰,王之郊內勝負不至多時,而恨其不得代母為父陳食者,時王室既衰,戰則恐敗,恨其轉已,故舉此以刺,不得為多曆時日而恨也。許氏《異義》引此詩曰:“‘有母之屍饔’,謂陳饔以祭。”誌養不及親,彼為論饔餼,生死不爭,此文故不駮之,其義當如此。箋非為祭也。

《祈父》三章,章四句。

《白駒》,大夫刺宣王也。刺其不能留賢也。○白駒,馬五尺以上曰駒。

皎皎白駒,食我場苗。縶之維之,以永今朝。宣王之末,不能用賢,賢者有乘白駒而去者。縶,絆。維,係也。箋雲:永,久也。原此去者,乘其白駒而來,使食我場中之苗。我則絆之係之,以永今朝。愛之,欲留之。○皎,古了反,絜白也。場,直良反。縶,陟立反,徐丁立反。絆音半,係足曰絆。

所謂伊人,於焉逍遙?箋雲:伊當作“繄”,繄猶是也。所謂是乘白駒而去之賢人,今於何遊息乎?思之甚也。○焉,於虔反,又如字。下同。繄,烏兮反。

[疏]《白駒》四章,章四句。“皎皎”至“逍遙”。○正義曰:宣王之末,不能用賢,有賢人乘皎皎然白駒而去者。我原其乘此白駒而來,食我場中之苗。我則縶絆之,維持之。謂絆縶其馬,留其人,以久今日之朝。既思而不來,又述而言曰:所謂是乘白駒而去之賢人,今於何處逍遙遊息乎?不知所適,言思見之甚也。以久今朝者,得賢人與之言話,則今日可長久。猶《山有樞》雲“且以永日”也。○傳“宣王”至“縶絆”。○正義曰:以宣王之行,初善後惡。《烝民序》雲:“任賢使能,周室中興。”明是初時事。此刺不能留賢,故知宣王之末也。僖二十八年《左傳》曰:“韅靷鞅靽。”杜預雲:“在後曰靽。”則縶之謂絆其足,維之謂係靷也。○箋“食我場中之苗”。○正義曰:言食苗藿,則夏時矣。《七月》注雲:“春夏為圃,秋冬為場。”《場人》注雲:“場,築地為墠,季秋除圃中為之。”此宜雲圃,而言場者,以場、圃同地耳,對則四時異名,散則繼其本地,雖夏亦名場也。

皎皎白駒,食我場藿。縶之維之,以永今夕。藿猶苗也。夕猶朝也。○藿,火郭反。所謂伊人,於焉嘉客?

皎皎白駒,賁然來思。賁,飾也。箋雲:願其來而得見之。《易》卦曰:“山下有火,賁。”賁,黃白色也。○賁,彼義反,徐音奔。毛、鄭全用《易》為釋。爾公爾侯?逸豫無期。爾公爾侯邪,何為逸樂無期以反也?○樂音洛。

慎爾優遊,勉爾遁思!慎,誠也。箋雲:誠nvyou遊,使待時也。勉女遁思,度已終不得見。自訣之辭。○遯,字又作“遁”,徒遜反,徐徒損反。度己,待洛反,下音紀。訣音決。

[疏]“皎皎”至“遁思”。○正義曰:言有賢人乘皎皎然白駒而去者,其服賁然而有盛飾。已原其來,思而得見之也。既願而來,即責之:公侯之尊,可得逸豫。若非公侯,無逸豫之理。爾豈是公也?爾豈是侯也?何為亦逸豫無期以反乎?思而不來,設言與之訣。汝誠在外優遊之,事勉力行,汝遁思之誌,勿使不終也。極而與之自訣之辭也。此來思、遁思,二思皆語助,不為義也。○傳“賁,飾”。箋“易卦”至“白色”。○正義曰:“賁,飾”,《易·序卦》文。“山下有火,賁”,《易·象》文也。賁卦離下艮上,艮為山,離為火,故言山下有火,以火照山之石,故黃白色也。其卦名曰賁者,鄭雲:“離為日,日,天文也。艮為石,地文也。天文在下,地文在上,天地之文,交相而成,賁賁然是也。”此賁賁必為賢者之貌。箋、傳不言貌,此思賢者,當以車服表之。皎皎為馬之貌,賁不宜為人之貌,蓋謂其衣服之飾也。

皎皎白駒,在彼空穀。空,大也。生芻一束,其人如玉。箋雲:此戒之也。女行所舍,主人之餼雖薄,要就賢人,其德如玉然。○芻,楚俱反。

毋金玉爾音,而有遐心。箋雲:毋愛女聲音,而有遠我之心。以恩責之也。○毋音無,本亦作“無”。毋字與“父母”之字不同,宜詳之。他皆仿此。

[疏]“皎皎”至“遐心”。○正義曰:言有乘皎皎然白駒而去之賢人,今在彼大穀之中矣。思而不見,設言形之。汝於彼所至,主人禮餼待汝雖薄,止有其生芻一束耳,當得其人如玉者而就之,不可以貪餼而棄賢也。又言我思汝甚矣,汝雖不來,當傳書信,毋得金玉汝之音聲於我。謂自愛音聲,貴如金玉,不以遺開我,而有疏遠我之心。已與之有恩,恐遂疏己,故以恩責之,冀音信不絕。○傳“空,大”。○正義曰:以穀中容人隱焉,其空必大,故雲“空,大”,非訓空為大。《桑柔》雲“有空大穀”。是空穀大也。此雲“在彼空穀”,則知其所適。上雲“於焉逍遙”及“於焉嘉客”,為不知所適之辭者,以思之不得,故言不知所在。此以賢者隱居,必當潛處山穀,故舉以為言。空穀非一,猶未是知其所在也。○箋“毋愛女聲音”。○正義曰:定本、《集注》皆然。

《白駒》四章,章六句。

《黃鳥》,刺宣王也。刺其以陰禮教親而不至,聯兄弟之不固。○聯音連。

[疏]《黃鳥》三章,章七句。○箋“刺其”至“不固”。○正義曰:箋解婦人自為夫所出,而以刺王之由。刺其以陰禮教男女之親,而不至篤聯結其兄弟。夫婦之道不能堅固,令使夫婦相棄,是王之失教,故舉以刺之也。《大司徒》十有二教,其三曰:“以陰禮教親,則民不怨。”又曰:“以本俗六,安萬民。”其三曰:“聯兄弟。”是鄭所引之文也。言“不至”、“不固”,鄭以義增之。彼注雲:“陰禮,謂男女之禮。昏姻以時,男不曠,女不怨。”是也。謂之陰者,以男女夫婦,寢席之上,陰私之事,故謂之陰禮。《地官·媒氏》雲“凡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是謂男女之事為陰也。彼注又雲:“聯猶合也。”兄弟謂昏姻嫁娶,是謂夫婦為兄弟也。夫婦而謂之兄弟者,《列女傳》曰:“執禮而行兄弟之道。”何休亦雲:“圖安危可否,兄弟之義,故比之也。”

黃鳥黃鳥,無集於穀,無啄我粟。興也。黃鳥,宜集木啄粟者。箋雲:興者,喻天下室家不以其道而相去,是失其性。○啄,陟角反。此邦之人,不我肯穀。穀,善也。箋雲:不肯以善道與我。

言旋言歸,複我邦族。宣王之末,天下室家離散,妃匹相去,有不以禮者。箋雲:言,我。複,反也。○妃音配。

[疏]“黃鳥”至“邦族”。○正義曰:言人有禁語雲:“黃鳥黃鳥,無集於我之穀木,無啄於我之粟。”然黃鳥宜集本啄粟,今而禁之,是失其性。喻婦人述男子禁己雲:“婦人婦人,無居我之室,無得啖我之食。”然婦人之在夫家,宜居室啖食。今夫禁己,是失其夫婦之所宜也。婦人見其如此,知必棄己,即與之訣別而去之,曰:“此邦國之人已於我若此,則不我肯以善相與,是不肯以善道與我也,故我今回旋,我今還歸,複反我邦國宗族矣。”言此邦之人“複我邦族”者,言夫與已不善,居異所耳,不必即他邦也。

黃鳥黃鳥,無集於桑,無啄我粱。此邦之人,不可與明。不可與明夫婦之道。箋雲:“明”當為“盟”。盟,信也。

言旋言歸,複我諸兄。婦人有歸宗之義。箋雲:宗,謂宗子也。

[疏]“不可”至“諸兄”。○毛以為,婦人既被夫棄,己言此邦國之人不可與明夫婦之道,今我回旋,我還歸,複反我宗族之兄家也。○鄭唯“不可與盟”為異。○傳“不可”至“之道”。○正義曰:夫婦之道,以義居者也,當同居共食。今而禁之,闇昧於三綱之道。苟欲出之,不知婦人非七出不得去,是不可與明夫婦之道也。○箋“明當為盟。盟,信”。○正義曰:易傳者,以下雲“不可與處”,言其夫不可共處也。此雲“不可與明”,亦當雲其夫不可與共盟也。若是明夫婦之道,其明與否,夫獨為之,非婦所當共,故知字誤,當作“盟”也。《曲禮下》曰:“約信曰誓,蒞牲曰盟。”盟是信誓之事,故雲:“盟,信也。”禮,諸侯有相背違者,盟以信之。而不信之人,既盟複背。此婦為夫所薄,意欲盟而固之,以其無信,終必棄己,故雲“不可與盟”也。○傳“婦人有歸宗之義”。○正義曰:傳於此言歸宗者,以婦人之所尊者,其兄也,因此‘諸兄’之文,故言歸宗。《喪服》“為昆弟之為父後者”,傳曰:“何以期也?婦人雖在外,必有歸宗。曰小宗,故服期也。”此以諸兄為宗之文也。彼所言歸宗,唯謂大夫以下,其妻父母沒,有歸寧於宗。要被出還家,亦為歸宗,故準彼而言也。箋恐謂宗是大宗,故雲“謂宗子”,亦謂宗兄也。

黃鳥黃鳥,無集於栩,無啄我黍。此邦之人,不可與處。處,居也。○栩,況甫反。言旋言歸,複我諸父。諸父,猶諸兄也。

《黃鳥》三章,章七句。

□《毛詩正義》□箋  漢·鄭 玄□疏  唐·孔穎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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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