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彼蕭斯,零露湑兮。興也。蓼,長大貌。蕭,蒿也。湑湑然,蕭上露貌。箋雲:興者,蕭,香物之微者,喻四海之諸侯,亦國君之賤者。露者,天所以潤萬物,喻王者恩澤,不為遠國則不及也。○湑,息敘反。長如字,又張丈反。為,於偽反。既見君子,我心寫兮。輸寫其心也。箋雲:既見君子者,遠國之君朝見於天子也。我心寫者,舒其情意,無留恨也。

燕笑語兮,是以有譽處兮。箋雲:天子與之燕而笑語,則遠國之君各得其所,是以稱揚德美,使聲譽常處天子。

[疏]“蓼彼”至“處兮”。○正義曰:言蓼然長大者,彼蕭斯也。此蕭所以得長大者,由天以善露潤之,使其上露湑湑然盛兮,以故得其長大耳。以興得所者,彼四夷之君。此四夷之君所以得所者,由王以恩澤及之,使其恩澤豐多,故令其得所耳。然此蕭是香物之微者,天不以其微而不潤也,喻四海諸侯乃國君之賤者,王不以其賤而不及也。遠國既蒙王澤,乃來朝見,自言己既得朝見君子之王者,我心則舒寫盡兮,無複留恨。在國恐不得見,今來得見,則意盡也。朝之後,王又與之燕飲而笑語兮。感王之恩,皆稱揚王之德美,是以使王得有聲譽,又常處天子之位兮。言為天子所保,不憂危亡也。○傳“蕭蒿”至“露貌”。○正義曰:《釋草》雲:“蕭,荻也。”李巡曰:“荻,一名蕭。”郭璞曰:“即蒿也。”下章“瀼瀼”、“泥泥”皆重言,故此以為“湑湑”也。湑湑,露在物之狀,故為蕭上露貌。○箋“蕭香”至“賤者”。○正義曰:《生民》曰:“取蕭祭脂。”《郊特牲》曰:“爇蕭合馨香。”是蕭為香物也。雖香,而是物之微者,以喻四海諸侯亦是國君之賤者。

蓼彼蕭斯,零露瀼瀼。瀼瀼,露蕃貌。○瀼,如羊反,徐又乃剛反。蕃音煩。既見君子,為龍為光。龍,寵也。箋雲:為寵為光,言天子恩澤光耀,被及己也。○被,皮寄反。

其德不爽,壽考不忘。爽,差也。

[疏]“既見”至“不忘”。○正義曰:言遠國之君,蒙王恩澤,今皆來朝。既得見君子之王者,為君所寵遇,為君所光榮,得其恩意,又燕見笑語,使四海稱頌之不忘也。

蓼彼蕭斯,零露泥泥。泥泥,霑濡也。○泥,乃禮反。既見君子,孔燕豈弟。豈,樂。弟,易也。箋雲:孔,甚。燕,安也。○豈,開在反,本亦作“愷”,下同,後“豈弟”放此。弟如字,本亦作“悌”,音同,後皆放此。樂音洛,下篇同。易,夷豉反。

宜兄宜弟,令德壽豈。為兄亦宜,為弟亦宜。

[疏]“既見”至“壽豈”。○正義曰:遠國之君既朝見君子,為君子所接遇,故皆甚安,而情又喜樂以怡易也。君子既接,遠國得所,而又燕見,以盡其歡,是君子為人之能,宜為人兄,宜為人弟。隨其所為,皆得其宜,故能有善德之譽,壽凱樂之福也。

蓼彼蕭斯,零露濃濃。濃濃,厚貌。○濃,奴同反,又女龍反。

既見君子,鞗革氵中氵中。和鸞雍雍,萬福攸同。鞗,轡也。革,轡首也。氵中氵中,垂飾貌。在軾曰和。在鑣曰鸞。箋雲:此說天子之車飾者,諸侯燕見天子,天子必乘車迎於門,是以雲然。攸,所也。○鞗,徒彫反。氵中,直弓反,徐音同,又音敕弓反。軾音式。鑣,彼苗反。

[疏]“既見”至“攸同”。○正義曰:言遠國之君,既見君子之王者,又蒙垂意燕見於己,說其燕見之車飾。君子所乘燕見之車,鞗皮以為轡首之革,垂之衝衝然。其在軾之和鈴,與衡鑣之八鸞,其聲雍雍然。乘是車服,屈己之尊,降接卑賤,恩遇若是,是王為主得所,故宜為萬福之所同,皆得歸聚之。○傳“鞗轡也”至“曰鸞”。○正義曰:《釋器》雲:“轡首謂之革。”郭璞曰:“轡靶也。”然則馬轡所靶之外有餘而垂者謂之革,鞗皮為之,故雲鞗革。轡首垂也,鞗革即言衝衝,故知垂飾貌。在軾曰和,和亦鈴也,以其與鸞相應和,故《載見》曰“和鈴央央”,是也。在鑣曰鸞,謂鸞鈴置於馬之鑣。郭璞曰:“鑣,馬勒傍鐵也。”言置鈴於馬口之兩傍,此無文也,故鄭不從之。《禮記》注雲:“鸞在衡。”《駟鐵》箋雲:“置鸞於鑣,異於乘車。”是鄭以乘車之鸞不在鑣,知此天子所乘以迎賓,則亦乘車也,鸞不當在鑣矣。此箋不易之者,以《駟鐵》已明之,此從可知也。○箋“此說”至“然”。○正義曰:既見君子,即言鞗革衝衝,和鸞雍雍,是見君子車上有此飾,故知說天子之車飾也。解所以得見天子車飾者,以諸侯燕見天子,必以車迎於門,是以雲然。此既見天子之言為朝見之後,則燕見之,皆是見君子之事,故蒙上既見之文也。知燕見迎諸侯者,以王唯覲禮不下堂而見諸侯耳,其朝宗當迎之,故《秋官·大行人》說車迎之法,賓主步數。彼六服諸侯尚有車迎,則四夷之君車迎可知。燕主歡心,不可不接。既然迎接,不得無車,故《燕禮》雲:“若四方之賓,公迎之於大門內。”是燕有迎法也。以唯首章言“燕笑語兮”,是燕時事,故知此見車飾亦是燕時事。案《大行人》上公九命,貳車九乘,介九人,禮九牢,朝位賓主之間九十步,立當車軹,擯者五人。侯、伯以七為節,立當前侯,擯者四人。子、男以五為節,立當車衡,擯者三人。注雲:“王立當軫。”又鄭注《下曲禮》以春夏受贄於朝,受享於廟,以生氣文也。秋冬一受之於廟,殺氣質也。鄭又以覲禮不出迎,諸侯則冬遇亦不迎。然則秋冬燕見亦無出迎之法也。

《蓼蕭》四章,章六句。

《湛露》,天子燕諸侯也。燕,謂與之燕飲酒也。諸侯朝覲會同,天子與之燕,所以示慈惠。○湛,直減反。

[疏]“湛露”至“諸侯”。○正義曰:作《湛露》詩者,天子燕諸侯也。諸侯來朝,天子與之燕飲,美其事而歌之。經雖分別同姓庶姓二王之後,皆是天子燕諸侯之事也。《蓼蕭》序不雲天子,此及《彤弓》獨言天子者,此及《彤弓》燕賜諸侯之身,既言諸侯,不得不言天子以對之。《蓼蕭》序不言諸侯,文無所對,故不言天子也。四章雖皆說天子燕諸侯之事,而皆首章見天子於諸侯之義,下三章見諸侯於天子之事。首章言王燕諸侯,雖至於夜,留與飲燕,無問同姓異姓,皆不醉不歸,是天子恩厚之義也。下三章乃分別說之。二章言同姓則成夜飲之禮,非同姓讓之則止。三章言庶姓。卒章言二王之後不得成其夜飲,故雲善德善儀,言其不至於醉也。首章直言“湛湛露斯”,不指所在之物,總下章雲草木也,故下章各言草木以充之。以同姓一類,故廣舉豐草。庶姓非一族之人,喻以異類之木。二王之後,同為天子所尊,譬之同類之木。各取其所象也。豐草、杞棘言露在,桐、椅不言露在,承上露在,可知天子燕諸侯之義備於此矣。不言異姓與三恪者,兄弟甥舅禮不同,要夜飲之義,非宗不可,則異姓從庶姓禮也。三恪卑於二代,其亦在異姓中。

湛湛露斯,匪陽不晞。興也。湛湛,露茂盛貌。陽,日也。晞,乾也。露雖湛湛然,見陽則乾。箋雲:興者,露之在物湛湛然,使物柯葉低垂。喻諸侯受燕爵,其義有似醉之貌。諸侯旅酬之則猶然。唯天子賜爵則貌變,肅敬承命,有似露見日而晞也。○晞音希。

厭厭夜飲,不醉無歸。厭厭,安也。夜飲,私燕也。宗子將有事,則族人皆侍。不醉而出,是不親也。醉而不出,是渫宗也。箋雲:天子燕諸侯之禮亡,此假宗子與族人燕為說爾。族人猶群臣也,其醉不出,不醉出,猶諸侯之儀也。飲酒至夜,猶雲“不醉無歸”,此天子於諸侯之義。燕飲之禮,宵則兩階及庭門皆設大燭焉。○厭,於鹽反,《韓詩》作“愔愔”,和悅之貌。渫,息列反。

[疏]“湛湛”至“無歸”。○正義曰:湛湛然在物上者,露斯也。此物得露而湛湛然,柯葉低垂,非見日之陽則不得乾而舒放也。以興諸侯受王燕飲而嵬瓘然威儀縱弛,非天子之賜爵,則不承命而嚴肅也。是王燕諸侯恩厚,至於厭厭安閑之夜,尚與燕飲。其意殷勤以留賓客,言不至於醉不得歸也。○傳“湛湛”至“陽日”。○正義曰:此在物而湛湛,是盛也。興王隆厚於諸侯,故以盛為喻。以陽為乾物,故知日也。○箋“露之”至“而晞”。○正義曰:露之所霑,必在草木。此言所在,以總下文,故箋亦順經直言在物。物正謂下章豐草、杞棘也。柯謂枝也。露在於葉,則令柯亦低,故言柯葉低垂,草木通然,非木柯而草葉也。此燕諸侯之詩,露比王燕諸侯;物得露而低,猶諸侯得酒而醉,故喻諸侯受燕爵,其威儀有似醉之貌也。其醉必在燕末,諸侯旅酬則然。以舉行旅酬、燕末之事,故以露見日而乾,喻諸侯有承命之事燕之。天子有命,唯賜爵耳,故言“唯天子賜爵則貌變,肅敬承命,有似露見日而乾也”。○傳“夜飲”至“渫宗”。○正義曰:《楚茨》雲:“備言燕私。”傳曰:“燕而盡其私恩。”明夜飲者,亦君留而盡私恩之義,故言燕私也。解夜飲之意,言宗子將有事,族人皆入侍,宗子或與之圖事,則當飲之酒。若宗子不飲之酒,使不醉而出,是不親族人也。若族人飲宗子酒,至醉仍不出,是渫慢宗子也。言此者,明宗子之義,族人雖醉,尚留之飲。族人之義,雖不至醉,亦當辭出,不得盡宗子之意。是主法自當留賓,賓則可以辭主去。天子於諸侯,義亦當然。《書傳》曰:“既侍其宗,然後得燕。燕私者何?已而與族人飲。飲而不醉是不親,醉而不出是不敬。”與此傳同。毛、伏俱大儒,當各有所據而言也。○箋“天子”至“大燭焉”。○正義曰:申毛之意,言傳所稱宗子飲族人之事者,以天子燕諸侯之禮亡,此假宗子與族人燕為說耳。以天子比宗子,族人比群臣,是假讬之也。族人至醉,而有出、有不出之二塗,猶諸侯至醉,亦當辭出。若不辭出,是渫慢王也,是以諸侯皆當辭出。但王得其辭,異姓則聽之出,同姓則留之飲也。又解燕飲當以晝,所以淫飲至夜,猶雲不醉不歸者,此天子於諸侯之義。言天子與諸侯為主,雖終日而未盡歡,故留之夜飲,使至於必醉也。燕飲之禮,宵則兩階及庭門皆設大燭,是燕必至夜,故欲留之夜飲也。《燕禮》曰:“宵則庶子執燭於阼階上,甸人執大燭於庭,閽人為燭於門外。”是兩階門庭皆有燭也。彼兩階與門言執燭,唯庭言大燭,此雲皆設大燭者,因彼有大燭,總而言之。

湛湛露斯,在彼豐草。厭厭夜飲,在宗載考。豐,茂也。夜飲必於宗室。箋雲:豐草,喻同姓諸侯也。載之言則也。考,成也。夜飲之禮,在宗室同姓諸侯則成之,於庶姓其讓之則止。昔者,陳敬仲飲桓公酒而樂,桓公命以火繼之。敬仲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於是乃止。此之謂不成也。○飲桓,於鴆反。

[疏]“湛湛”至“載考”。○正義曰:湛湛然者,彼露斯也。此露在彼豐草之上,豐草得露則湛湛然,柯葉低垂,以興王之燕飲於彼同姓諸侯,此同姓諸侯得王燕飲,則威儀寬縱也。王與歡酣,至於厭厭安閑之夜,留之私飲,雖則辭讓,以其宗室之故,則留之而成飲,不許其讓,以崇親厚焉。○箋“夜飲”至“不成”。○正義曰:鄭以經言“載考”,言“則成”,對有不成者。既天子欲留之,而有不成者,明是賓讓之也,故言“夜飲之禮,在宗室同姓諸侯則成之,於庶姓讓之則止”也。獨言庶姓,除同姓皆耳,故以庶姓總之。昔者,陳敬仲飲桓公酒,至於是止。莊二十二年《左傳》有其事,引之以證異姓不得成夜飲之義,故雲此之謂不成也。飲桓公酒者,桓公至敬仲之家,而敬仲飲之酒也,故《鄭誌》答張逸雲:“時桓公館敬仲,若哀公館孔子之類。”杜預亦雲:“桓公賢敬仲之故,幸賢人之家。”是也。言卜晝、不卜夜者,服虔雲:“臣享君必卜,示敬慎也。”此燕諸侯,王為之主,彼桓公飲酒,敬仲為主,而得證此者,君適其臣,君為主人,其進退在君所裁,敬仲之辭與諸侯之讓同,故得為證也。

湛湛露斯,在彼杞棘。顯允君子,莫不令德。箋雲:杞也棘也異類,喻庶姓諸侯也。令,善也。無不善其德,言飲酒不至於醉。

[疏]“湛湛”至“令德”。○正義曰:湛湛然者,露斯。此露在此杞棘之木,此杞棘之木得露則湛湛然,柯葉低垂,以興王之燕飲在彼庶姓之諸侯,此庶姓諸侯得王燕飲,皆威儀寬縱也。此庶姓明信之君子,雖得王之燕禮,飲酒不至於醉,莫不皆善其德,使之無過差。

其桐其椅,其實離離。豈弟君子,莫不令儀。離離,垂也。箋雲:桐也椅也,同類而異名,喻二王之後也。其實離離,喻其薦俎禮物多於諸侯也。飲酒不至於醉,徒善其威儀而已,謂《陔》節也。○椅,於宜反,木名也。陔節,古哀反,字亦作“裓”,音同戒也。

[疏]“其桐”至“令儀”。○正義曰:其桐也,其椅也,言二樹當秋成之時,其子實離離然垂而蕃多,以興其杞也,其宋也,二君於王燕之時,其薦俎眾多,而於王為客,加其厚恩故也。此二王之後,樂易之君子,雖得王之燕禮,飲酒不至於醉,莫不善其威儀,令可觀望也。○箋“其實”至“陔節”。○正義曰:以此變在言,其實當燕之時,唯酒與薦俎,酒則樽不屬賓,賓所專者,唯薦俎耳。昭二十五年,“宋樂大心曰:‘我於周為客。’”是二王之後,其尊與諸侯殊絕,故知薦俎禮物多於諸侯也。此美天子之燕諸侯無不醉之理,故燕飲,賓醉乃出,是燕末必醉也。此與上章善威儀,箋皆雲不至醉者,言其蘊藉自持,不至醉亂。內實困酒,空善外儀,故雲“徒善其威儀而已”。又言善儀早晚,謂《陔》節,當奏《陔夏》之節,猶善威儀,以其美,人必舉其終,故知當“陔”之節也。《燕禮》:“賓醉,北麵坐,取其薦脯以降。奏《陔夏》。取所執脯以賜鍾人於門內霤,遂出。”是也。天子燕諸侯之禮亡,故據《燕禮》以況之。二王之後,燕罷而出,不必奏《陔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