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定公起元年盡十五年
[疏]《魯世家》: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以周敬王十一年即位。《諡法》:“安民大慮曰定。”
元年,春,王。不言正月,定無正也。定之無正,何也?昭公之終,非正終也。死在外故。
[疏]注“死在外故”。○釋曰:非正終,案桓公之薨於齊,與乾侯不異,莊公不即位,而書正月何?解,以十八年如齊,至即薨,薨而當歲即入,入而莊公繼位,行既殯逾年之禮,但以先君殺而後立,不忍行即位之禮。今昭公前年薨,今年喪入,定公既殯,不居正月之前,欲行即位,非逾年之始,非始非正,故未得即位,不得比之莊公。
定之始,非正始也。昭無正終,故定無正始。不言即位,喪在外也。
三月,晉人執宋仲幾於京師。晉執人於尊者之側,而不以歸京師,故但言其執,不書所歸。徐邈曰:“案傳定元年不書正月,言‘定無正也’。然則改元即位在於此年,故不可以不書王。書王,必有月以承之,故因其執月以表年首爾,不以謹仲幾也。”
[疏]注“晉執”至“幾也”。○釋曰:薄氏駮雲:“仲幾之罪,自委之王吏,非晉人所執,故傳雲‘不正其執人於尊者之所也’,譏執,不譏無所歸。晉執曹、衛,他處並可言歸,若晉人執仲幾於京師,複何得言歸於京師?若如此論,何以通乎解?”範答雲:“晉城成周,宋不即役,晉為監功之主,因而執之,此自晉人之事,安得委之王吏?傳當以執人於尊者之所,而不以歸於王之有司,非言其不可以執。晉文公執曹、衛之君,各於其國,而並不書國者,以其歸於京師故也。今執仲幾,不書所歸,唯舉其地者,此晉自治之效。若使歸於京師,與執諸侯同,君臣無別也。今直執在京師,不可言歸。此義猶自未通,有義而然。上言城成周,序仲幾於會,於歸言於京師,其言足誤天王居於狄泉,在畿內而別處。若上言城成周,下稱晉人執宋仲幾歸於京師,具見執之異處而歸天子。今晉人於尊者之側,而執人以歸,自治於國,故《春秋》不與其專執地於京師。下文言“此大夫,其曰人何?微之也”。何以知大夫?有義而然。周之稱名,大夫相執無稱名之例,因此見義,明大夫相執不書,書則微之,見伯討失所,故雲雲,非謂大夫相執得見於經。經書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與伯執稱人不異,異則言侯,故曰以晉侯而斥執曹伯,惡晉侯也。是君臣之別也。”
此大夫,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為微之?不正其執人於尊者之所也,不與大夫之伯討也。
夏,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
戊辰,公即位。殯然後即位也。周人殯於西階之上。
[疏]注“周人”至“之上”。○釋曰:“嫌何以言?解喪自外至,雖正棺於兩楹之間,兼不亦言,故言西階。鄭注《禮記》以為殯亦兩楹之間也。
定無正,見無以正也。逾年不言即位,是有故公也。謂昭公在外故。○見,賢遍反。言即位,是無故公也。即位,授受之道也。先君見授,後君乃受,故須棺在殯,乃言即位。先君無正終,則後君無正始也。先君有正終,則後君有正始也。戊辰,公即位,謹之也。定之即位,不可不察也。公即位,何以日也?據未有日者。
[疏]“定之”至“察也”。○釋曰:解定公即位,特異常文者,欲言繼弑,公好卒;欲言好卒,卒非正終。不即入,逾年乃至,至正月當即位,而皆失時。時不得同於常禮,禮宜異文,文書之在夏,是有故與無故兩文並見。即位雖同,而時義有別,理有所見,見必有意,故曰“不可不察也”。
戊辰之日,然後即位也。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何為戊辰之日。然後即位也?癸亥去戊辰六日,怪不即位。正君乎國,然後即位也。諸侯五日而殯,今以君始死之禮治之,故須殯而後言即位。沈子曰:“正棺乎兩楹之間,然後即位也。”兩楹之間,南麵之君聽治之處。○之處,昌慮反。內之大事,日。即位,君之大事也,其不日何也?以年決者,不以日決也。此則其日,何也?著之也。欲有所見。何著焉?逾年即位,厲也。厲,危也。公喪在外,逾年六月,乃得即位,危,故日之。於厲之中,又有義焉。先君未殯,則後君不得即位。未殯,雖有天子之命猶不敢,況臨諸臣乎?以輕喻重也。雖為天子所召,不敢背殯而往,況君喪未殯,而行即位之禮,以臨諸臣乎?周人有喪,魯人有喪。周人吊,魯人不吊。周人曰:“固吾臣也,使人可也。”魯人曰:“吾君也,親之者也,使大夫則不可也。”故周人吊,魯人不吊,以其下成、康為未久也。周道尚明,無愧於不往。
[疏]注“周道”至“不往”。○釋曰:今定公之世,天子之存,唯祭與號,安得雲尚明?解,此傳以重況輕,陳上世之事,非專今日,下成康為未久。定公未殯,不得即位,以臨群臣,輕於王命。王命猶不得背殯,指謂王與魯並有喪,周人吊魯,魯人不吊,既殯君,乃奔喪。《喪服》,天子之斬,哭泣申父重之情。先殯其父,後奔天子之喪,亦是不奪人之親。門外之治義斷恩,門內之治恩掩義。至如伯禽,越紼赴金革之重,不拘此例。
君,至尊也,去父之殯而往吊猶不敢,況未殯而臨諸臣乎?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九月,大雩。雩月,雩之正也。秋,大雩,非正也。冬,大雩,非正也。秋,大雩,雩之為非正,何也?冬,禾稼既成,猶雩,則非禮可。知秋禾嫁始苗,嫌當須雨,故問也。毛澤未盡,人力未竭,未可以雩也。邵曰:“凡地之所生謂之毛。《公羊傳》曰‘錫之不毛之地’是也。言秋百穀之潤澤未盡也。”人力未盡,謂耕耘之功未畢。○耘,本又作芸,音雲。
[疏]“凡地”至“是也”。○釋曰:言非必百穀至,而雩祀之設,本為求雨,求雨之意。指為祈穀,故《周頌·噫嘻》之篇,歌春夏而同名。至於脩雩祀不異,故此傳言“毛澤未窮,人力未竭”,言人力之功施於種植,種植之義在於禾黍。未聞凡品裛稱曰毛,將何所據?解,聖人之於四海,不偏一物,愛人之情,特深懷抱。百姓所恃,莫急於食。食雖民天,天不降雨,嘉品不育;時澤之來,普汎無私,雖非百穀,亦治有洪之潤,公田巳流,遂及之惠彌遠。故裛凡品為毛,明天德之道廣。列子言山川之毛指謂草木。《公羊》所論,非專禾麥。寒涼之地,本不種苗;鄒衍吹律,乃始名生物謂之黍。若以此言之,《公羊》所言不毛,鄒衍之前,當鄭伯與楚語時也。又上傳雲“冬,大雩,非正也”,秋亦曰“非正也”,非正是同,而問不異。及答之,直釋月雩為正,則四月龍見,常失正故也。解成七年“冬,大雩”,傳雲“冬無為雩也”,言用禱禮,明禾稼成不須雩,失時不二,故問同而答異。注“當須雨”,其解也,聖人重謝請,請必為民,民之本務在於春夏,春夏祈穀,先嚴其犧牲,具其器物,謹脩其禮,冀精神有感,故一時盡力,專心求請。求請不得失時,時謂孟夏之節。是月有雨,先種得成茂實,後種更生,故重其二時。時過以往,至於八月、九月。脩雩之節,不言四月,非正也,故曰“是月不雩,則無及矣”,謂八月求雨,雩而得之則書雩,明有所及故也。是月雩不必有雨,而曰無及者,人情之意,欲其有益,故以兩月請。“是年不艾,則無食”,指謂九月之雩,雩而得雨,是年有食;雩不得雨,則書旱,旱則一歲無食,故曰是年。傳於仲秋言月,季秋言年,年月之情以表遠近深淺之辭也。
雩月,雩之正也。月之為雩之正,何也?其時窮,人力盡,然後雩。雩之正也,何謂其時窮人力盡?是月不雨,則無及矣;是年不艾,則無食矣:是謂其時窮人力盡也。雩之必待其時窮人力盡何也?雩者,為旱求者也。求者,請也。古之人重請。何重乎請?人之所以為人者,讓也,請道去讓也,則是舍其所以為人也,是以重之。焉請哉?請乎應上公。古之神人有應上公者,通乎陰陽,君親帥諸大夫道之而以請焉。道之,為君必為先也。其禱辭曰:“方今大旱,野無生稼,寡人當死,百姓何謗?不敢煩民請命,原撫萬民,以身塞無狀。”禱亦請也,此即請辭也。○艾,魚廢反。去讓,羌呂反。是舍音舍。焉請,於虔反。應上,時掌反。道之音導。夫請者,非可詒讬而往也,必親之者也,是以重之。詒托猶假寄。○詒,以之反。
[疏]“請乎應上公”。○釋曰:案《月令》“大雩帝”,此經言“大雩”,文與《月令》同,同祀上帝。帝,天也,而曰上公,義更何取?且雩與禱本自不同,而引禱辭以證雩何?解天子雩上帝,諸侯雩上公,與魯天子同雩上帝,上帝既雩,及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即此傳所謂古之神人,通乎陰陽,使為民請雨,故言“焉請哉?請應乎上公”。天尊,不敢指斥,故請其屬神。《考異郵》說僖公三時不雨,禱於山川,以六過自責,又曰:“方今大旱,野無生稼。”此注所雲其禱辭,或亦用之,故引以明之耳。
立煬宮。煬宮,伯禽子廟,毀巳久。○煬宮,餘亮反,煬公之廟也。煬公,伯禽子。立者,不宜立者也。
[疏]“立者”至“者也”。○釋曰:重發傳何?解不日,與武宮異,故發傳。範例雲:“宮廟有三者,三者文有詳略。詳略見功有輕重:丹楹功少,故書時;刻桷功重,故錄月。”範答薄氏雲:“考宮書月,比丹楹為重。”是其三文。武宮書日,範雲“始築之事然”。煬,案《周書·諡法》“肆行勞神曰煬”。煬宮不日,比武宮為輕。輕重之例,各以類舉,此謂範例之數以宮言之;立廟之例,以立言之,在不宜之中。一事而兩屬,義有所附,故例有因,亦得數此,同在不宜之中。
冬,十月,隕霜殺菽。建酉之月,隕霜殺菽,非常之災。未可以殺而殺,舉重。舉殺豆,則殺草可知。可殺而不殺,舉輕。不殺草,則不殺菽亦顯,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是也。其曰菽,舉重也。
[疏]“未可”至“舉輕”。○釋曰:隕霜二文不同書,故範特為一例。傳嫌獨殺菽,不害餘物,故以輕重別之。菽易長而難殺,故以殺之為重。重者殺,則輕者死矣。輕而不死,重者不殺,居然可知。
二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災。雉門,公宮之南門。兩觀,闕也。○兩觀,工喚反,注及下文同。其不曰雉門災及兩觀,何也?據先書雉門,則應言雉門災及兩觀。鄭嗣曰:“據災實從雉門起,應言雉門災及兩觀。”災自兩觀始也,不以尊者親災也。始災者,兩觀也。鄭嗣曰:“今以災在兩觀下,使若兩觀始災者,不以雉門親災。先言雉門,尊尊也。欲言兩觀災及雉門,則卑不可以及尊,災不從雉門起,故不得言雉門災及兩觀。兩觀始災,故災在兩觀下也。鄭嗣曰:“欲以兩觀親災,則經宜言兩觀災及雉門,雉門尊,兩觀卑,卑不可以及尊,故不得不先言雉門,而後言兩觀。欲令兩觀始災,故災在兩觀下矣。”○令,力呈反。
[疏]“雉門”至“觀災”。○釋曰:解,劉向雲:“雉門,天子之門。而今過魯製,故致天災也。”
秋,楚人伐吳。
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言新,有舊也。作,為也,有加其度也。此不正,其以尊者親之,何也?不正,謂更廣大之,不合法度也。據當諱,而以雉門親新作之下。雖不正也,於美猶可也。改舊雖不合正,脩飾美好之事,差可以雉門親之。○差,初賣反。
[疏]“作為”至“度也”。○釋曰:重發傳何?解此災而更脩,嫌與作南門異,故發傳以同之。災惡,故尊雉門,推災而遠之。今新作美好之事,雉門雖不正,尊雉門可以親之。
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晉,至河乃複。
[疏]“公如晉”。○釋曰:書月何?解昭公四如晉,兼有疾為五,皆不月。公不入晉,則無危。十三年、二十三年乃複,皆不月,是其例,乃複文承月下,不蒙可知。昭公即位二年,而脩朝禮無闕,而為季氏所譖,使不得入,公無危懼之意,猶數數修朝於晉。晉雖不受朝,公無危懼之理。定立今三年,始朝於晉,晉責其緩慢,不受其朝,公懼而反,非必季氏所譖。公有負於晉,而心內畏懼,故危錄之。
三月,辛卯,邾子穿卒。穿音川。
夏,四月。
秋,葬邾莊公。冬,仲孫何忌及邾子盟於拔。拔,地名。○拔,皮八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