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昭公起元年,盡十三年
[疏]《魯世家》:昭公名稠,襄公之子,以周景王四年即位。《諡法》:“容儀恭明曰昭。”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繼正即位,正也。
[疏]“繼正即位正也”。○釋曰:重發傳者,嫌繼子野非正,故明之。
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戍、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於郭。招,上昭反。郭,《左氏》作“虢”。
二月,取鄆。鄆,魯邑。言取者,叛戾不服。○鄆音運。
[疏]注“鄆魯”至“不服”。○釋曰:案《左氏》鄆為莒邑。範知魯邑者,以經有城諸及鄆之文。此鄆不繼莒,故知魯邑也。《公羊傳》曰“鄆者何?內之邑也。其言取何?不聽也”,何休雲“不聽者,叛也”,是範所據之文也。
夏,秦伯之弟針出奔晉。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屬通。其弟雲者,親之也。親而奔之,惡也。針,其廉反。惡,烏路反。
[疏]“親而奔之惡也”。○釋曰:重發傳者,陳侯之弟稱歸,為無罪,此針後無歸文,則罪之輕重,既不可知,故傳雲“親而奔之,惡也”,明與陳光同耳。
六月,丁巳,邾子華卒。
晉荀吳帥師敗狄於太原。大原,地。○大音泰。傳曰:中國曰大原,夷狄曰大鹵。號從中國,名從主人。襄五年注詳矣。○鹵,力古反。
[疏]注“襄五”至“詳矣”。○釋曰:桓二年亦有文,而注言襄五年者,桓二年論郜鼎之事,襄五年則同論地事,故注指之。
秋,莒去疾自齊入於莒。
莒展出奔吳。
[疏]“莒展出奔吳”。○釋曰:展篡逾年,不稱爵者,徐邈雲“不為內外所與也”,不成君,故但書名,理或然焉。
叔弓帥師疆鄆田。疆之為言猶竟也。為之境界。○去,起呂反。竟音境。
[疏]“叔弓”至“鄆田”。○釋曰:鄆是魯邑,所以帥師者,《公羊》以為與莒接竟,故帥師是畏莒,故以師正其界。
葬邾悼公。
冬,十有一月,已酉,楚子卷卒。卷音權,《左氏》作麇。
楚公子比出奔晉。
二年,春,晉侯使韓起來聘。
夏,叔弓如晉。
秋,鄭殺其大夫公孫黑。
冬,公如晉,至河乃複。乃者,亡乎人之辭。剌公弱劣,受製疆臣。恥如晉,故著有疾也。公凡四如晉,季氏訴公於晉侯,使不見公,公懼不利於已,故公托至河有疾而反,以殺恥也。十二年傳曰“季氏不使遂乎晉”,與此傳互文以見義。然則十三年、二十一年如晉,與此義同。二十三年經曰“至河,有疾,乃複”,是微有疾而反,嫌與上四如晉同,故明之。○見,去聲。
[疏]“恥如”至“疾也”。○釋曰:案公之乃複,凡有五文,惟二十三年經雲“至河,有疾,乃複”,自餘四者,皆不雲有疾,而傳曰“著有疾”者,公為季氏所訴,恥四如晉不入,故皆書曰乃複者,即是讬有疾之辭,非實疾也,故傳雲“恥如晉,故著有疾也”。二十二年實有疾而複,故經言有疾而別之。○注“公凡四如晉”。○釋曰:此文一也,十二年二也,十三年三也,二十一年四也,二十三年經雲有疾,故不數之耳。
季孫宿如晉。公如晉而不得入,季孫宿如晉而得入,惡季孫宿也。明晉之不見公,季孫宿之所為。○惡,烏路反。
[疏]“惡季孫宿也”。○釋曰:惡季孫宿,十二年又發傳雲“季孫不使遂乎晉”者,季孫宿以七年卒,十二年譖君者意如,見其累世同惡,故傳重明之。若然,十三年乃複者,意如見執之下,意如身尚被執,安得謂之譖公者?彼公不盟,亦坐意如。意如先以譖公,被執之日又自雪無罪,晉人聽其言而不受公,故經言乃複之文,與十二年同,明亦是意如譖公可知也。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
夏,叔弓如滕。
五月,葬滕成公。
[疏]“夏叔”至“成公”。○釋曰:何休雲:“月者,上葬襄公,諸侯莫肯加禮,獨滕子來會葬,故恩錄之。”《穀梁》以月葬為故,必不得從何說,或當有故,但經傳不言耳。
秋,小邾子來朝。朝,直遙反。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雨,正付反。雹,皮學反。
北燕伯款出奔齊。其曰北燕,從史文也。
[疏]“從史文也”。○釋曰:重發傳者,前高止之奔,欲明從史文;今北燕伯出奔,亦曰北燕伯,嫌目名之,故重曰“從史文”,舉此二者以明例,故於後不釋。
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雪。雪,或為雹。○雨雪,於付反,《左氏》作“雨雹”。
[疏]注“雪,或為雹”。○釋曰:《左氏》為雹,故範疑之雲“或為雹”也。
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於申。楚靈王始會諸侯也。○沈音審。楚人執徐子。稱人以執,執有罪。
[疏]“楚人執徐子”。○釋曰:僖二十一年“執宋公”不言楚,此雲“楚人執徐子”者,彼欲見諸侯同執,且不與夷狄執中國,故不言楚人。此時楚彊,徐又夷也,故雲楚執。不言歸者,蓋在會而執,尋亦釋之,故不言所歸也。
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眾國之君,傾眾悉力,以伐疆敵,內外之害重,故謹而月之。定四年伐楚亦月,此其例也。
[疏]注“眾國”至“例也”。○釋曰:舊解凡日月之例,多施於內,不止於外。而雲“謹而月之”者,以四夷之盛,吳、楚最甚。從此以後,中國微弱,禍害既重,書亦宜詳,故注並引定四年“三月,公會劉子”以下“於召陵,侵楚”為證,猶莊六年子突王者之師挫於諸侯,僖十五年齊桓霸者之兵屈於伐厲,故亦書月,是其義也。徐邈雲“伐不月而書月者,為滅厲書”,理亦通也。“內外之害”者,內謂吳,外謂眾國也。
執齊慶封,殺之。此入而殺,其不言入,何也?慶封封乎吳鍾離。言時殺慶封自於鍾離,實不入吳。其不言伐鍾離,何也?不與吳封也。慶封其以齊氏,何也?據已絕於齊。為齊討也。靈王使人以慶封令於軍中曰:“有若齊慶封弑其君者乎?”謂與崔杼共弑莊公光。○為,於偽反。慶封曰:“子一息,我亦且一言。曰:有若楚公子圍弑其兄之子而代之為君者乎!”軍人粲然皆笑。粲然,盛笑貌。○粲,七旦反。
[疏]“弑其兄之子”。○釋曰:元年“楚子卷卒”不雲弑,此雲弑者,彼為密弑之,讬以疾卒。楚無良史,告以不實,故《春秋》從而書之。傳因慶封之對,以起其事,則絪之罪,亦足以見也。
慶封弑其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者,慶封不為靈王服也,不與楚討也。傳例曰:“稱人以殺大夫,為殺有罪。”今殺慶封,經不稱人,故曰“不以弑君之罪罪之”。○為,於偽反。《春秋》之義,用貴治賤,用賢治不肖,不以亂治亂也。孔子曰:“懷惡而討,雖死不服,其斯之謂與?”與音餘。
[疏]“孔子曰”至“謂與”。○釋曰:上雲《春秋》之義,足以見罪人。稱孔子曰者,靈王夷狄之君,欲行霸者之事,嫌於得善,故引《春秋》以明之,後言孔子以正之。
遂滅厲。遂,繼事也。
九月,取繒。
[疏]“九月取繒”。○釋曰:襄六年“莒人滅繒”,今又雲取者,彼以立莒之公子為後,故以滅言之,其實非滅,故今魯得取之。不雲滅而雲取者,徐邈雲“諱,故以易言之”,事或然矣。
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孫豹卒。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軍。貴複正也。魯次國,舊二軍,襄十一年立三軍,今毀之,故曰複正。○舍音舍。
楚殺其大夫屈申。屈,居勿反。
公如晉。
夏,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以者,不以者也。來奔者不言出。以其方向內也。及防茲,以大及小也。莒無大夫,其曰牟夷,何也?以其地來也。以地來,則何以書也?重地也。竊地之罪重,故不得不錄其人。
[疏]“以者”至“地也”。○釋曰:重發傳者,庶其以邑來而不言及,此以邑來言及,黑肱則不係濫,故各發傳也。此傳獨言重地者,舉其中以包上下也。
秋,七月,公至自晉。
戊辰,叔弓帥師敗莒師於賁泉。賁泉,魯地。○賁泉,扶粉反,《左氏》作“蚡泉”。狄人謂賁泉失台,號從中國,名從主人。台,湯來反。
秦伯卒。
[疏]“秦伯卒”。○釋曰:《左氏》以為同盟則名,同盟而不名,皆從赴。《公羊》以為秦伯不名者,“秦,夷也。匿嫡之名”,其意雲嫡子生,不以名告國中,唯擇勇猛者而立之。又雲秦伯罃及稻名者,嫡子,故得名之,言獨二人以嫡得立也。此傳雲隱七年“滕侯卒”,雲無名,狄道也,則此秦伯不名者,以用狄道也。又隱八年“宿男卒”,注曰“宿,徵國也。未能同盟,故男卒也”。據彼則是未同盟者,則不赴以名。案秦之諸君卒,經或名,或不名,則是非用狄道,蓋同《左氏》未同盟,故不名也。徐邈雲“秦伯不名,用狄道也”,恐非耳。
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疏]“杞伯益姑卒”。○釋曰:不日卒者,蓋非正也。
葬秦景公。
夏,季孫宿如晉。
葬杞文公。
宋華合比出奔衛。比,必裏反,又毗誌反。
秋,九月,大雩。
楚薳罷帥師伐吳。
冬,叔弓如楚。
齊侯伐北燕。
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暨,其器反。平者成也。暨猶暨暨也。暨者不得已也。以外及內曰暨。
[疏]“平者成也”。○釋曰:舊解平者善事也,當同以為之,而不得已而為之,是亂道也,故釋之為成,言成亂之辭耳。或當成平義通,故展轉為訓。
三月,公如楚。
叔孫婼如齊蒞盟。婼,醜略反。蒞音利,又音類。蒞,位也。內之前定之辭。謂之蒞。外之前定之辭,謂之來。
[疏]“蒞位也”。○釋曰:重發傳者,嫌公如楚,恐婼非是君命,故發之,明婼亦受命也。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戊辰,衛侯惡卒。鄉曰衛齊惡,在元年。○鄉,香亮反,本亦作鄉,八年同。今曰衛侯惡,此何為君臣同名也?君子不奪人名,不奪人親之所名,重其所以來也,王父名子也。不奪人名,謂親之所名,明臣雖欲改,君不當聽也。君不聽臣易名者,欲使重父命也。父受命名於王父,王父卒,則聽王父之命名之。
[疏]“王父名子也”。○釋曰:傳言王父,則祖也。範雲“欲使人重父命也”者,父受名於王父,王父卒則已命子,故傳注兩言之,其並存者則不諱。若卒哭而後,無容得斥君名,蓋舍名而稱字耳。
九月,公至自楚。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孫宿卒。
十有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鄉曰陳公子招,在元年。今曰陳侯之弟招,何也?曰盡其親,所以惡招也。盡其親,謂既稱公子又稱弟。招,先君之公子,今君之母弟。○惡,烏路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