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襄公起十六年,盡三十一年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晉悼公。

三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湨梁。湨梁,地。○湨,古闃反。

戊寅,大夫盟。湨梁之會,諸侯失正矣。諸侯會,而曰大夫盟,正在大夫也。諸侯在,而不曰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

晉人執莒子、邾子以歸

[疏]“晉人”至“以歸”。釋曰:諸侯不得私相治,執人以歸,非禮明矣。

齊侯伐我北鄙。

夏,公至自會。

五月,甲子,地震。

叔老會鄭伯、晉荀偃、衛甯殖、宋人伐許。

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成。

大雩。

冬,叔孫豹如晉。

十有七年,春,王二月,庚午,邾子瞷卒。瞷音閑,《左氏》作“輕”。

宋人伐陳。

夏,衛石買帥師伐曹。

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桃。

齊高厚帥師伐我北鄙,圍防。

九月,大雩。

[疏]“九月,大雩”。○釋曰:前年大雩不月,此月者,僖十一年傳曰“雩,月正也”,是九月八月雩得正也,故月。前年雩不正,時也。

宋華臣出奔陳。

冬,邾人伐我南鄙。

十有八年,春,白狄來。不言朝,不能行朝禮。○朝,直遙反。

夏,晉人執衛行人石買。稱行人,怨接於上也。怨其君而執其使,稱行人,明使人爾,罪在上也。○其使,所吏反,下同。

[疏]注“怨其君”至“在上也”。○釋曰:稱人以執,是執有罪。範雲明使人者,謂稱行人者,明罪在君上,故雲“明使人”,非謂稱行人以罪晉也。重發傳者,楚是夷狄,嫌晉之主盟當異,故重明之。

秋,齊侯伐我北鄙。

冬,十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圍齊。非圍而曰圍,據實伐。齊有大焉,亦有病焉。齊若無罪,諸侯豈得同病之乎?非大而足同焉?齊非大國,諸侯豈足同共圍之與?○同與音餘。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諸侯同罪大國,是不量力,必為大國所讎,則亦病矣。

[疏]“非圍”至“病矣”。○釋曰:知非圍者,以十九年經雲“至自伐齊”,不以圍致故也。傳言“非圍而曰圍”者,解經不以實言之意。“齊有大焉,亦有病焉,”謂經稱同圍之意。齊雖有事,大國焉,亦有罪惡焉。病猶罪惡也,謂數伐魯。以數伐魯,又複國大,故稱同圍之耳。“非大而足同與”,覆上“齊有大焉”,“諸侯同罪”之意也,謂齊若非大國,何須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謂齊是大國,諸侯共同罪之,必為大國所讎,是取禍之道,故雲亦罪惡矣,言諸侯與齊同有罪惡也。

曹伯負芻卒於師。閔之也。

[疏]“閔之也”。○釋曰:僖四年“許男新臣卒”,彼內桓師,故不地。知言卒於師者,皆閔之也。

楚公子午帥師伐鄭。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諸侯盟於祝柯。前年同圍齊之諸侯也。祝柯,齊地。○祝柯,古河反,注同。

晉人執邾子。

公至自伐齊。《春秋》之義,巳伐而盟。複伐者,則以伐致。京城北之類是。○複,扶又反,下及注皆同。盟不複伐者,則以會致。會於蕭魚之類是。祝柯之盟,盟複伐齊與?怪不以會致。○與音餘。曰,非也。不複伐齊。然則何為以伐致也?曰,與人同事,或執其君,或取其地。同與邾圍齊,而晉執其君,魯取其地,此與盟後後伐無異。

[疏]“或執”至“其地”。○釋曰:據此傳文,事實在邾,不關於齊。而以伐齊致者,以明實伐齊,盟後又或執其君,或取其地,與盟後複伐無異,故讬事以見意,罪晉執君,惡魯取地。若其實不伐齊,亦不得以伐致也。

取邾田,自漷水。以漷水為界。○漷水,火虢反,又音郭,水名。軋辭也。軋,委曲隨漷水,言取邾田之多。○軋,於八反。

[疏]“軋辭也”。○釋曰:《公羊》以為漷水移入邾界,魯隨而有之。今雲“軋辭”者,軋謂委曲。經言“自漷水”者,委曲之辭也。一解軋辭者,軋謂委曲,言取邾田委曲隨漷水為界之辭,言其多也。

其不日,惡盟也。惡,烏路反。

[疏]“其不日,惡盟也”。釋曰:謂執君取地。

季孫宿如晉。

葬曹成公。

夏,孫林父帥師伐齊。

秋,七月,辛卯,齊侯環卒。

晉士匄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還者,事未畢之辭也。

[疏]“還者”至“辭也”。○釋曰:重發傳者,嫌內外異也。何休《廢疾》難此雲:“君子不求備於一人,原空闕三字士匄不伐喪,純善矣。”何以複責其專大功也?鄭玄釋之曰:“士匄不伐喪則善矣。然於善則稱君,禮仍未備,故言乃還,不言乃複,作未畢之辭。”還者致辭,複者反命,如鄭之言,亦是譏士匄不複命也。然如鄭意,以乃還為惡,乃複為善,則公子遂至黃乃複,又為惡之者,彼以遂違君命而反,故加畢事之文,欲見臣不專公命,與此意少異。此既善不伐喪,複為事畢之辭,則是純善士匄,故以未畢之辭言之。

受命而誅,生死無所加其怒,不伐喪,善之也。善之,則何為未畢也?君不屍小事,臣不專大名。善則稱君,過則稱已,則民作讓矣。士匄外專君命,故非之也。然則為士匄者宜奈何?宜墠帷而歸命乎介。除地為墠,於墠張帷,反命於介,介歸告君,君命乃還,不敢專也。○墠音善,介音界,副使也。

八月,丙辰,仲孫蔑卒。

齊殺其大夫高厚。

鄭殺其大夫公子嘉。

冬,葬齊靈公。城西郛。

叔孫豹會晉士匄於柯。柯,地。

城武城。

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仲孫速會莒人盟於向。向,莒邑,○向,舒亮反。

夏,六月,庚申,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於澶淵。澶淵,衛地。○澶,市然反。

秋,公至自會。

仲孫速帥師伐邾。

蔡殺其大夫公子濕。

蔡公子履出奔楚。

陳侯之弟光出奔楚。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屬通。其弟雲者,親之也。親而奔之,惡也。顯書弟,明其親也。親而奔逐之,所以惡陳侯。○弟光,《左氏》作“黃”。惡音烏路反。

[疏]注“所以惡陳侯”。○釋曰:知非惡光者,以傳例“歸為善,自某歸次之”,以二十三年雲“光自楚歸於陳”,又且專之稱弟罪衛侯,則光稱弟罪陳侯也,故鄭《釋廢疾》亦雲“惡陳侯也”。

叔老如齊。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季孫宿如宋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晉。

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以者,不以者也。凱曰:“人臣無專祿以邑叛之道。”○漆音七。閭,力居反。

[疏]“以者不以者也”。○釋曰:重發傳者,此非用兵之以,故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傳曰“及防茲,以大及小也”,是小大不敵,故當言及。今不言及,為小大敵故也。

來奔者不言出,舉其接我者也。漆閭丘不言及,小大敵也。

夏,公至自晉。

秋,晉欒盈出奔楚。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疏]“日有食之”。○釋曰:此年與二十四年,皆頻月日食。據今曆有無頻食之理,但古或有之。故《漢書·高祖本紀》亦有頻食。

曹伯來朝。朝,直遙反。

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於商任。商任,某地。○任音壬。

庚子,孔子生。

[疏]“庚子,孔子生”。○釋曰:仲尼以此年生,故傳因而錄之。《史記世家》雲襄公二十二年生者,馬遷之言,與經典不同者非一,故與此傳異年耳。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會。

[疏]“公至自會”。釋曰:此與二十一年“公如晉”皆月者,依傳例“月者有危”,傳不記危之事,未可知也。何休雲“善公能事大國”,案下法隨會公至不月,則何說非。

夏,四月。

秋,七月,辛酉,叔老卒。

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沙隨。

公至自會。

楚殺其大夫公子追舒。

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三月,巳巳,杞伯匄卒。匄,古害反。

夏,邾畀我來奔。畀,必二反。

葬杞孝公。

陳殺其大夫慶虎及慶寅。稱國以殺,罪累上也。及慶寅,慶寅累也。

陳侯之弟光自楚歸於陳。光反稱弟言歸,無罪明矣。

晉欒盈複入於晉,入於曲沃。曲沃,晉地。○複,扶又反。

秋,齊侯伐衛,遂伐晉。

八月,叔孫豹帥師救晉,次於雍渝。雍渝,晉地。○雍,於用反,又如字。渝,羊朱反。言救後次、非救也。惡其不遂君命而專止次,故先通君命而後言次,尊君抑臣之義。鄭嗣曰:“次,止也。凡先書救而後言次,皆非救也。”僖元年“齊師、宋師、曹師次於聶北,救邢”,此師本欲止聶北,遙為之援爾,隨其本意而書,故先言次而後言救。豹本受君命救晉,中道不能,故先言救而後言次。若鄭伯未見諸侯,而曰如會,致其本意。○惡其其烏路反,不傳“惡之”同。聶北,不輒反。中道,丁仲反,又如字。

[疏]“言救”至“救也”。○釋曰:後言次為非救,則以僖元年先言次即是救,彼傳亦雲非救者,其實言次,則並是非救,但傳各隨其本意而釋之,鄭嗣言之詳矣。

己卯,仲孫速卒。

冬,十月,乙亥,臧孫紇出奔邾。其日,正臧孫紇之出也。正其有罪。蓫伯玉曰:“不以道事其君者,其出乎?”必不見容。○籧,其居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