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而尊天子”。○釋曰:公若朝於廟,當雲如也。今逆常,故言朝也。朝雖逆常之辭,言公朝於王所,仍是敬王室之事,故雲“而尊天子”。

會於溫,言小諸侯。溫,河北地,以河陽言之,大天子也。溫、河陽同耳。小諸侯,故以一邑言之。尊天子,故以廣大言之。日係於月,月係於時。壬申,公朝於王所,其不月,失其所係也。以為晉文公之行事為已傎矣。以臣召君,傎倒上下,日不係於月,猶諸侯不宗於天子。○傎,都田反。倒,丁老反。

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此入而執,其不言入,何也?不外王命於衛也。入者自外來;伯者以王命討衛,衛,王之士,故曰不外王命。歸之於京師,緩辭也。斷在京師也。辭間容之,故言緩。○斷,丁亂反。

[疏]“緩辭也”。○釋曰:據成十五年“晉侯執曹伯歸於京師”,不言之。

衛元咺自晉複歸於衛。自晉,晉有奉焉爾。複者,複中國也。歸者,歸其所也。

[疏]“晉有奉焉爾”。○釋曰:又發傳者,嫌霸者與凡諸侯異。

諸侯遂圍許。會溫諸侯。許比再會不至,故共圍之。遂,繼事也。繼事,會於溫而圍許。

曹伯襄複歸於曹。三月為晉侯所執,今方歸。複者,複中國也。天子免之,因與之會。其曰複,通王命也。免之於宋,身未反國,因會於許,即從反國之辭通王命。

遂會諸侯圍許。遂繼事也。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盧來。介,國也。葛盧,微國之君未爵者也。其曰來,卑也。介音界,國名。

[疏]“其曰來,卑也”。○釋曰:據莊五年“郳犁來來朝”,亦未得爵命而稱朝,此謂卑賤之,故有言來矣。襄十八年“白秋”來“注雲”不言朝者,不能行朝禮”是也。

公至自圍許。

夏,六月,公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於翟泉。翟泉,某地。

[疏]“公會”至“翟泉”。○釋曰:《左氏》以為王人者王子虎,為下盟列國。晉人雲雲者,狐偃等,為上敵公侯,皆貶之稱人。何休注《公羊》雲,晉文德衰,故微者往會。今《穀梁》既無傳注,或如何說,王人以下皆是微也。

秋,大雨雹。雹者,陰脅陽、臣侵君之象。陽氣之在水雨則溫熱,陰氣薄而脅之,不相入,轉而成雹。○雨,於付反。雹,蒲學反。

冬,介葛盧來。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齊。

秋,衛殺其大夫元咺。稱國以殺,罪累上也,以是為訟君也。元咺訟君之罪於伯者,君忌之,使人殺之而後人。案宣九年“陳殺其大夫泄冶”傳曰,“稱國以殺其大夫,殺無罪也”,此傳曰,“稱國以殺,罪累上也”。凡稱國以殺大夫,或殺無罪,或罪累上,參互不同,略當近半。然則稱國以殺有二義,泄冶忠賢而君殺之,是君無道也;衛侯雖有不德,臣無訟君之道,元咺之罪亦已重矣。然君子之道,譬之於射,失諸正鵠,反求諸身。衛侯不思致訟之愆,躬自厚之義,過而不改,而又怨忌,上下皆失,故曰罪累上。○累,劣偽反。泄,息列反。冶音也。近半,附近之近。正音征。鵠,古毒反。愆,起虔反。

[疏]“以是為訟君也”。○釋曰:元咺訟君,則是臣之罪。複言累上者,以上下俱失,嫌衛殺無罪,故加累上之文也。衛侯得書複歸者,複歸非全善之辭,衛侯既委罪元咺,故得複歸之稱。○注“有二義”。釋曰:言有二義者,謂傳言“殺無罪也”,即是罪全在君,傳雲“罪累上也”。即上下俱失,故雲有二義。

衛侯在外,其以累上之辭言之,何也?待其殺而後入也。

及公子瑕。公子瑕,累也,以尊及卑也。

衛侯鄭歸於衛。徐邈曰:“凡出奔歸月,執歸不月者,齊則國更立主,若故君還入,必有戰爭禍害,所以謹其文。執者,罪名未定,其國猶追奉之,歸無犯害,故例不月。”○戰爭,爭鬥之爭。

晉人,秦人圍鄭。介人侵蕭。

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天子之宰,通於四海。

[疏]“天子”至“四海”。○釋曰:複發傳者,葵丘會也,此則聘也,嫌異,故重發之。

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師也。何休曰:“大夫無遂事。”案襄十二年,季孫宿救台,“遂入鄆”,惡季孫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晉,不當言遂。鄭君釋之曰:“遂固受命如京師如晉,不專受命如周,經近上言‘天王使宰周公來聘’,故公子遂報焉,因聘於晉,尊周不敢使並命,使若公子遂自往焉。即雲公子遂如京師如晉,是同周於諸侯,叛而不尊天子也。《公羊傳》有美惡不嫌同辭,何獨不廣之於此乎?”寧謂經同而傳異者甚眾,此吾徒所以不及古人也。○台,土來反,又音台。鄆音運。惡季孫,烏路反。美惡,烏路反,又如字。

[疏]“遂乎卑”。○釋曰:傳言此者,遂是繼事之辭,以辭有善惡,故傳分明別之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濟西田。曹田。

公子遂如晉。

夏,四月,四卜郊,謂之郊者,天人相與交接之意也。不言郊天者,不敢斥尊也。昔武王既崩,成王幼少,周公居攝,行天子事,製禮作樂,終致太平。周公薨,成王以王禮葬之,命魯使郊,以彰周公之德,祭蒼帝靈威仰,昊天上帝魯不祭。○少,詩照反。大音泰。

[疏]注“謂之”至“不祭”。○釋曰:範惟言天人相與交接,故謂之郊。字既從郊,或當亦在南郊,就陽位而祭也。昔武王既崩雲雲,《尚書》有其事。製禮作樂雲雲者,《禮記》文。祭蒼帝靈威仰,昊天上帝魯不祭者,是鄭玄之說。鄭以《春秋說元命包》雲:“紫微為大帝,大微為天庭,五帝合明。”又《文耀鉤》雲:“蒼帝春受製,其名靈威仰。赤帝夏受製,其名赤熛怒。黃帝受製王四季,其名含樞紐。白帝秋受製,其名白招炬。黑帝冬受製,其名汁光紀。是紫微宮者五方帝。”故鄭以周與魯夏正郊天者,祭青帝靈威仰之帝;冬至祭天於圓丘者,祭天皇大帝,魯不得祭之。故範亦同之耳。然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魯不然者,以天子得冬至祭天皇大帝,故郊所感之帝皆以夏正為之,魯不得冬至祭天,故轉卜三正。從周正月至於三月,皆是郊之時也,月各一卜,故雲三卜,禮也。四月非時,故雲四卜,非禮也。《左氏》以為禮不卜常祀,郊既魯之常祀,故一卜亦為非禮。《公羊》以為天子不卜郊,魯郊非常禮,故卜之;求吉之道不過三,故三卜,禮也,四卜,非禮也。是三傳各異。其用牲也,何休以為郊天牛,角繭栗,三望之牛,角尺,其文出於《稽命徵》。其祀也,郊祭則焚燎,山則升,水則沉。

不從,乃免牲,猶三望。鄭君曰:“望者,祭山川之名也,謂海也、岱也、淮也。非其疆界則不祭。”《禹貢》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徐,魯地。

[疏]“猶三望”。○釋曰:《公羊》以為三望,泰山、河、海、賈逵、杜預之徒注《左氏》者,皆以為分野星、國中山川。今範同鄭玄之說。取《禹貢》之文,以為淮、海、岱也。

夏四月,不時也。郊,春事也。四卜,非禮也。郊,春事,四卜則入夏。免牲者,為之緇衣熏裳,有司玄端,奉送至於南郊。免牛亦然。玄端,黑衣,接神之道。玄熏者,天地之色也。南郊,天位,歸之於陽也。“全曰牲,傷曰牛”,“牛有變而不郊,故卜免牛”。○熏,許雲反。

[疏]注“全曰”至“免牛”。○釋曰:哀元年傳文也。

乃者,亡乎人之辭也。亡乎人,若曰無賢人也。凱曰,其猶《易》稱“窺其戶,闃其無人”,《詩》雲“巷無居人”,譏僖公不共,致天變。○闃,苦鵙反。共音恭,本亦作恭。猶者,可以巳之辭也。望,郊之細也。不郊,無望可也。巳,止也。

秋,七月。

冬,杞伯姬來求婦。婦人既嫁不逾竟,杞伯姬來求婦,非正也。

[疏]“求婦非正也”。○釋曰:重發傳者,嫌國君之妻異,故明之。

狄圍衛。

十有二月,衛遷於帝丘。帝丘,衛地。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已醜,鄭伯捷卒。捷,在接反。

衛人侵狄。

秋,衛人及狄盟。

冬,十有二月,已卯,晉侯重耳卒。晉自莊公已前,不書於《春秋》,又不言文公之入及鄭忽之殺,何乎?徐邈通之曰:“案《詩序》及《紀年》、《史記》,晉昭公之後,大亂五世。又鄭忽之後,有子亹、子儀,且事出記傳而經所無殊多,誠當有不告故不書者。諸侯有朝聘之禮,赴告之命,所以敦其交好,通其憂虞。若鄰國相望而情誌否隔,存亡禍福,不以相關,則它國之史,無由得書,故告命之事絕,則記注之文闕,此蓋內外相與之常也。魯政雖陵鷃而典刑猶存,史策所錄,不失常法,其文獻之實足證,故孔子因而脩之,事仍本史,而辭有損益,所以成詳略之例,起褒貶之意。若夫可以寄微旨而通王道者,存乎精義窮理,不在記事少多,此蓋脩《春秋》之本旨。師資辯說,日用之常義,故穀梁子可不複發文,而體例自舉矣。”○重,直龍反。亹,亡匪反。朝聘,直遙反。好,呼報反。否,備矣反。注,張住反。不複,扶又反。

[疏]注“師資辯說”。○釋曰:師者教人以不及,故謂師為師資也。日用者,《易·係辭》文也。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滑,國也。

齊侯使國歸父來聘。

夏,四月,辛巳,晉人及薑戎敗秦師於殽。不言戰而言敗,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裏之險入虛國,滑無備,故言虛國。○殽,戶交反。進不能守,退敗其師,徒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秦之為狄,自殽之戰始也。明秦本非夷狄。○別,彼列反。

[疏]“進不”至“始也”。○釋曰:舊解進不能守,謂入滑而去;退敗其師,謂敗於殽也;亂人子女,謂入滑之時,縱暴亂也。本或別進字者。

秦伯將襲鄭,百裏子與蹇叔子諫曰:“千裏而襲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曰:“子之塚木已拱矣,何知!”子之輩皆已老死矣。拱,合抱也。言其老無知。○百裏子如字,或作伯,誤也。蹇,紀輦反。拱,九勇反。合手曰拱。師行,百裏子與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女死,必於殽之岩唏唫之下。其處險隘,一人可以要百人。○女音汝,下及注同。唫,本作崟,音吟,一音欽。處,昌慮反。隘,於懈反。要百,於遙反,下文“要而擊之”同。我將屍女於是。”屍女者,收女屍。師行,百裏子與蹇叔子隨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何為哭吾師也?”二子曰:“非敢哭師也,哭吾子也。我老矣,彼不死則我死矣。”畏秦伯怒,故雲彼我要有死者。晉人與薑戎要而擊之殽,匹馬倚輪無反者。倚輪,一隻之輪。○倚,居宣反,或於綺反。晉人者,晉子也。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為微之?不正其釋殯而主乎戰也。

癸巳,葬晉文公。曰葬,危不得葬也。

狄侵齊。

公伐邾,取訾樓。訾,子斯反。

秋,公子遂帥師伐邾。

晉人敗狄於箕。箕,晉地。

冬,十月,公如齊。

十有二月,公至自齊。

乙巳,公薨於小寢。小寢,內寢。小寢,非正也。非路寢。

[疏]“小寢,非正也”。○釋曰:傳發此例者,以隱公不地,桓公非正,今僖公雖卒,而沒於婦人之手,故發傳以惡之也。

隕霜不殺草。《京房易傳》曰:“君假與臣權,隕霜不殺草。”○隕,雲敏反。未可殺而殺,舉重也。可殺而不殺,舉輕也。重,謂菽也。輕,謂草也。輕者不死,則重者不死可知。

李、梅實。《京房易傳》曰:“從叛者茲謂不明,厥妖木冬實。”實之為言猶實也。實,子。

晉人、陳人、鄭人伐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