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傳“鉞以”至“苦之”○正義曰:太公《六韜》雲:“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鉞。”《廣雅》雲:“鉞,斧也。”斧稱“黃鉞”,故知“以黃金飾斧”也。鉞以殺戮,殺戮用右手,用左手杖鉞,示無事於誅。右手把旄,示有事於教。其意言惟教軍人,不誅殺也。把旄何以白?旄用白者,取其易見也。“逖,遠”,《釋詁》文。

王曰:“嗟!我友邦塚君,同誌為友,言誌同滅紂。禦事司徒、司馬、司空,治事三卿,司徒主民,司馬主兵,司空主土,指誓戰者。

[疏]傳“治事”至“戰者”○正義曰:孔以於時已稱王而有六師,亦應已置六卿。今呼治事惟三卿者,司徒主民,治徒庶之政令;司馬主兵,治軍旅之誓戒;司空主土,治壘壁以營軍;是“指誓戰者”,故不及太宰、大宗、司寇也。其時六卿具否,不可得知,但據此三卿為說耳。此“禦事”之文,指三卿而說,是不通於“亞旅”已下。

亞旅、師氏,亞,次。旅,眾也。眾大夫,其位次卿。師氏,大夫,官以兵守門者。

[疏]傳“亞次”至“門者”○正義曰:“亞,次”,《釋言》文。“旅,眾”,《釋詁》文。此及《左傳》皆卿下言“亞旅”,知是“大夫,其位次卿”,而數眾,故以亞次名之,謂諸是四命之大夫,在軍有職事者也。“師氏”亦大夫,其官掌以兵守門,所掌尤重,故別言之。《周禮》師氏中大夫,“使其屬帥四夷之隸,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門外。朝在野外,則守內列”。鄭玄雲:“內列,蕃營之在內者也,守之如守王宮。”

千夫長、百夫長,師帥,卒帥。○帥,色類反,下同。

[疏]傳“師帥,卒帥”○正義曰:《周禮》二千五百人為師,師帥皆中大夫。百人為卒,卒長皆上士。孔以師雖二千五百人,舉全數亦得為幹夫長,“長”與“帥”其義同,是千夫長亦可以稱“帥”,故以“千夫長”為師帥,“百夫長”為卒帥。王肅雲“師長、卒長”,意與孔同,順經文而稱“長”耳。鄭玄以為“師帥,旅帥也”,與孔不同。

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八國皆蠻夷戎狄屬文王者國名。羌在西蜀叟,髳、微在巴蜀,盧、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漢之南。

[疏]傳“八國”至“之南”○正義曰:九州之外,四夷大名,則東夷、西戎、南蠻、北狄,其在當方,或南有戎而西有夷。此八國並非華夏,故大判言之,“皆蠻夷戎狄屬文王者國名”也。此八國皆西南夷也,文王國在於西,故西南夷先屬焉。大劉以“蜀”是蜀郡,顯然可知,孔不說。又退“庸”就“濮”解之,故以次先解“羌”。雲“羌在西蜀叟”者,漢世西南之夷,“蜀”名為大,故傳據“蜀”而說。左思《蜀都賦》雲:“三蜀之豪,時來時往。”是蜀都分為三,羌在其西,故雲“西蜀叟”。“叟”者蜀夷之別名,故《後漢書》“興平元年,馬騰、劉範謀誅李亻霍,益州牧劉焉遣叟兵五千人助之”,是蜀夷有名“叟”者也。“髳、微在巴蜀”者,巴在蜀之東偏,漢之巴郡所治江州縣也。“盧、彭在西北”者,在東蜀之西北也。文十八年《左傳》稱,庸與百濮伐楚,楚遂滅庸。是“庸、濮在江漢之南”。

稱爾戈,比爾幹,立爾矛,予其誓。”稱,舉也。戈,戟。幹,楯也。○比,徐扶誌、毗誌二反。楯,食準反,又音允。

[疏]傳“稱舉”至“幹楯”○正義曰:“稱,舉”,《釋言》文。方言雲:“戟,楚謂之孑,吳揚之間謂之戈。”是“戈”即戟也。《考工記》雲:“戈柲六尺有六寸,車戟常。”鄭雲:“八尺曰尋,倍尋曰常。”然則戈戟長短異名,而雲“戈”者即戟,戈戟長短雖異,其形製則同,此雲舉戈,宜舉其長者,故以“戈”為戟也。《方言》又雲:“楯,自關而東或謂之楯,或謂之幹,關西謂之楯。”是“幹”、“楯”為一也。戈短,人執以舉之,故言“稱”。楯則並以捍敵,故言“比”。矛長立之於地,故言“立”也。

王曰:“古人有言曰:‘牝(又鳥)無晨。言無晨鳴之道。○牝,類引反,徐扶忍反。牝(又鳥)之晨,惟家之索。’索,盡也。喻婦人知外事,雌代雄鳴則家盡,婦奪夫政則國亡。○索,西各反。

[疏]傳“索盡”至“國亡”○正義曰:《禮記·檀弓》曰:“吾離群而索居。”則“索居”為散義。鄭玄雲:“索,散也。”物散則盡,故“索”為盡也。“牝(又鳥)”,雌也。《爾雅》飛曰“雌雄”,走曰“牝牡”,而此言“牝(又鳥)”者,《毛詩》、《左傳》稱“雄狐”,是亦飛、走通也。此以牝(又鳥)之鳴喻婦人知外事,故重申喻意雲:“雌代雄鳴則家盡,婦奪夫政則國亡。”“家”總貴賤為文,言“家”以對“國”耳。將陳紂用婦言,故舉此古人之語。紂直用婦言耳,非能奪其政,舉此言者,專用其言,賞罰由婦,即是奪其政矣。婦人不當知政,是別外內之分,若使賢如文母,可以興助國家,則非牝(又鳥)之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