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下·盡心章句上(2 / 3)

[疏]“公孫醜”至“於是”。○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正己,以立於世,世美其道,君臣是貴,所過者化,又何素餐之謂也。公孫醜問孟子曰:魏國《伐檀》之詩有雲“不素餐兮”,言無功而食謂之素餐,然而君子有不自耕而食祿者,是如之何?孟子對之曰:君子居處此國,其君任用之,則安富尊榮,言安國保其尊榮;子弟從之,則能孝悌忠信:是則不素餐兮,誰有大於此者?言何為而不可食祿。○注“魏國《伐檀》之篇”。○正義曰:此《詩》蓋剌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君子不得進仕爾。

王子墊問曰:“士何事?”(齊王子名墊也,問士當何事為事者耶。)孟子曰:“尚誌。”(尚,貴也。士當貴上於用誌也。)曰:“何謂尚誌?”曰:“仁義而已矣。殺一無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居惡在?仁是也。路惡在?義是也。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孟子言誌之所尚,仁義而已矣。不殺無罪、不取非有者為仁義,欲知其所當居者仁為上,所由者義為貴,大人之事備矣。)

[疏]“王子”至“備矣”。○正義曰:此章指言人當尚誌,誌於善也,善之所由,仁與義也。欲使王子無過差者也。“王子墊問曰:士何事”者,王子墊,齊王之子名墊也。問孟子曰為士者當以何事為尚也。“孟子曰尚誌”,孟子答之,曰為士者當以誌為尚也。“曰何謂尚誌”,王子又問孟子何以謂之尚誌。“曰仁義而已矣”至“大人之事備矣”,孟子又答之。曰尚誌則以仁義而已矣。言能以仁義為尚,則為尚誌也。如殺一人之無罪,是為非仁也;非己之所有而取求之,是為非義也。如此非仁非義者,亦以所居有惡疾,在於仁,所行有惡疾,在於義是也。如仁以為居,義以為行,則大人之事亦備矣。此孟子所以欲使王子墊於無過之地也。

孟子曰:“仲子,不義與之齊國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簞食豆羹之義也。(仲子,陳仲子處於陵者,人以為廉,謂以不義而與之齊國,必不受之。孟子以為仲子之義,若上章所道簞食豆羹無禮則不受,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也。)人莫大焉亡親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人當以禮義為正,陳仲子避兄離母,不知仁義親戚上下之敘,何可以其小廉信以為大哉?)

[疏]“孟子曰”至“奚可哉”。○正義曰:此章指言事有輕重,行有大小,以大包小可也,以小信大,未之聞者也。孟子言陳仲子以不義雖與之齊國之大而且不受,國人皆信之以為廉,是為舍簞食豆羹之小義也。人之所尚,當以莫大為尚焉者,是其知以親戚君臣上下之敘者也。今陳仲子避兄離母,處於陵而不仕,是棄親戚君臣上下之大分,爾徒取其辭受之小節而已。而信廉之大,又安可哉?以其非義之本耳,宜孟子以是聞之。○注“陳仲子”至“受之也”。○正義曰:此於前篇已說矣。

桃應問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桃應,孟子弟子問皋陶為士官主執罪人,瞽瞍惡暴而殺人,則皋陶何如?)孟子曰:“執之而已矣。”(孟子曰:皋陶執之耳。)“然則舜不禁與?”(桃應以舜為天子,使有司執其父,不禁止之邪?)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夫,辭也。孟子曰:夫舜惡得禁之,夫天下乃受之於堯,當為天理民,王法不曲,豈得禁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應問舜為之將如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徙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然,樂而忘天下。”(孟子曰:舜視棄天下如拾棄敝徙。徙,草履可徙者也。敝喻不惜。舜必負父而遠逃,終身然,忽忘天下之為至貴也。)

[疏]“桃應”至“天下”。○正義曰:此章指言奉法承天,政不可枉,大孝榮父,遺棄天下,虞舜之道,趨將若此。孟子之言,揆聖意也。“桃應問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桃應問孟子曰:舜為天子,命皋陶為士官以執罪人,舜父瞽瞍殺人,則皋陶之士當如何也。“孟子曰:執之而已矣”,孟子答之,但當執而不縱也。“然則舜不禁與”,桃應問曰:如是則舜為天子,使有司執其父,而不禁之耶?“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孟子又答之,曰:夫舜豈得而禁止之哉!夫以其法有所受之而已。“然則舜如之何”,桃應問曰:如是,舜不敢禁止皋陶無執其父,則舜將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至“忘天下”,孟子又答之曰:舜視天下如捐棄敝徙而不惜也,必將竊負戴其父而逃循海濱而處以逃之,且終身然,樂而忘去天下。是以舜得天下不足解憂,惟順父母可以解憂也。

孟子自範之齊,望見齊王之子,喟然歎曰:“居移氣,養移體。大哉居乎!夫非盡人之子與?”(範,齊邑,王庶子所封食也。孟子之範,見王子之儀,聲氣高涼,不與人同。還至齊,謂諸弟子,喟然歎曰:居尊則氣高,居卑則氣下。居之移人氣誌使之高涼,若供養之移人形身使充盛也。“大哉居乎”者,言當慎所居,人必居仁也。凡人與王子豈非盡是人之子也,王子居尊勢,故儀聲如是也。)

[疏]正義曰:趙雲:此章指言人性皆同,居使之異,君子居仁,小人處利,譬猶王子,殊於眾品也。孟子嚐自範邑見齊王之子,儀體聲氣高爽,不與人同,乃往歸齊,而於弟子之間喟然歎息之曰:夫居足以移易人之氣,所養足以移易人之體。以其王子之儀體聲氣如是者,亦以所居所養之大移之使然也。“大哉居乎”,言人當慎所居,以仁為廣居。眾之人,豈非盡人之子與?言齊王之子亦人之子也,凡人亦人子也。下文觀宜合此章。

孟子曰:“王子宮室、車馬、衣服多與人同,而王子若彼者,其居使之然也。況居天下之廣居者乎?(言王子宮室、乘服皆人之所用之耳,然而王子若彼高涼者,居勢位故也,況居廣居!謂行仁義,仁義在身,不言而喻也。)魯君之宋,呼於垤澤之門。守者曰:‘此非吾君也,何其聲之似我君也?’此無他,居相似也。”(垤澤,宋城門名也。人君之聲相似者,以其俱居尊勢,故音氣同也。以城門不自肯夜開,故君自發聲耳。章指言輿服器用,人用不殊,尊貴居之,誌氣以舒。是以居仁由義,盎然內優,胸中正者,眸子不瞀也。)

[疏]正義曰:此章宜與上章合而為一,不當分而為二也。孟子言王子所居宮室與車馬之乘、衣服之飾,是皆與人同所用之也,然而王子若彼儀體聲氣高涼者,必其居勢位,使之如是與人不同耳。言王所居勢位能如此,而況居天下之廣居,以仁為居者乎?且以魯國之君往宋,乃呼於垤澤之門,守者曰此非吾君之身也,似我君也。言大亦無他事異焉,亦以皆居尊勢,故其聲之如是相似也。垤澤,宋城門之名。守者,監門之官也。是言能以大人之所居者處己,而與大人相似者也。

孟子曰:“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恭敬者,幣之未將者也。恭敬而無實,君子不可虛拘。”(人之交接,但食之而不愛,若養豕也。愛而不敬,若人畜禽獸,但愛而不能敬也。且恭敬者如有幣帛,當以行禮,而未以命將行之也。恭敬貴實,如其無實,何可虛拘致君子之心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取人之道,必以恭敬,恭敬貴實,虛則不應。實者謂敬愛者也。孟子言人之交接,但飲食為備,而歡意弗加者,非以愛相接者也,是為豕交之也。犬馬者,人所愛而畜養者也,如愛誠雖至,而敬心弗加者,是謂愛而弗敬,以為獸畜之也。然而恭敬者,是幣帛之禮未行之也。蓋以恭敬為先,而幣帛從之也,如恭敬而無幣帛之實以將之,是又君子不可以虛拘矣。以其禮不可以徒虛而行,何必以恭敬修於內而為之本,幣帛以將之而為之末,則君子交接之道畢矣。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形謂君子體貌尊嚴也,《尚書·洪範》“一曰貌”。色謂婦人妖麗之容,《詩》雲“顏如舜華”。此皆天假施於人也。踐,履居之也。《易》曰:“黃中通理。”聖人內外文明,然後能以正道履居此美形,不言居色主名,尊陽抑陰之義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體德正容,大人所履,有表無裏,謂之柚梓,是以聖人乃堪踐形也。孟子言人之形與色,皆天所賦,性所有也。惟獨聖人能盡其天性,然後可以踐形而履之,不為形之所累矣。蓋形有道之象,色為道之容,人之生也,性出於天命,道又出於率性,是以形之與色皆為天性也。惟聖人能因形以求其性,體性以踐其形,故體性以踐目之形,而得於性之明;踐耳之形,而得於性之聰;以至踐肝之形以為仁,踐肺之形以為義,踐心之形以通於神明。凡於百骸、九竅、五髒之形,各有所踐也,故能以七尺之軀,方寸之微,六通四辟,其運無乎不在,茲其所以為聖人與!然而形與色皆天性,何獨踐形而不踐色,何耶?蓋形則一定而不易者也,色則有喜怒哀樂之變,以其無常者也,不可以踐之矣。亦以聖人吉凶與人同,何踐之以為異哉!是又孟子之深意然也。○注“形謂君子”至“抑陰之義也”。○正義曰:雲“《洪範》一曰貌”者,蓋以五事之一者也。孔安國雲:“貌,容儀也,謂婦人妖麗之容。”“《詩》雲:顏如舜華”者,此蓋《有女同車》之篇文也,注雲:“舜,木槿也。”“《易》曰:君子黃中通理”者,蓋《坤》之卦文也,謂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是亦以正道履居此美形,不言居而言踐,尊陽而抑陰也。

齊宣王欲短喪。公孫醜曰:“為期之喪,猶愈於已乎。”(齊宣王以三年之喪為太長久,欲減而短之,因公孫醜使自以其意問孟子:既不能三年喪,以期年差愈於止而不行喪者也。)孟子曰:“是猶或糸其兄之臂,子謂之姑徐徐雲爾,亦教之孝悌而已矣。”(糸,戾也。孟子言有人戾其兄之臂,為不順也,而子謂之曰:且徐徐雲爾。是豈以徐徐之為差者乎?不若教之以孝悌,勿複戾其兄之臂也。令欲行其期喪,亦猶曰徐徐之類也。)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為之請數月之喪。公孫醜曰:“若此者,何如也?”(醜曰:王之庶夫人死,迫於夫人,不得行其喪親之數,其傅為請之於君,欲使得行數月喪,如之何?)曰:“是欲終之而不可得也,雖加一日愈於已。謂夫莫之禁而弗為者也。”(孟子曰:如是王子欲終服其子禮而不能者也,加益一日則愈於止,況數月乎?所謂不當者,謂無禁自欲短之,故譏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