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鈞,同也。言有大有小,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大體,心思禮義。小體,縱恣情欲。)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公都子言人何獨有從小體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孟子曰:人有耳目之官,不思,故為物所蔽。官,精神所在也,謂人有五官六府。物,事也。利欲之事來交引其精神,心官不思善,故失其道而陷為小人也。此乃天所與人情性,先立乎其大者,謂生而有善性也。小者,情欲也。善勝惡,則惡不能奪之而已矣。)
[疏]“公都子”至“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天與人性,先立其大,心官思之,邪不乖越,故謂之大人者也。“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至“何也”者,公都子問孟子曰:世之人皆是人者也,或有名為大人,或有名為小人者,是如之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孟子答之曰:從事於大體,而以仁義養其心,是從其大體,故謂之大人也;從其小體,以利欲養其耳目之官,是從其小體,故謂之小人也。“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公都子未曉,故問之曰:既皆是人也,或以從養其大體,或從養其小體,是如之何?“曰耳目之官”至“此為大人而已矣”,孟子又答之曰:人有耳目之官,不以心思主之,而遂蔽於耆欲之物,既蔽於物,則己亦已失矣。己已失,則是亦為物而已。是則物交接其物,終為物引之,喪其所得矣。惟心之官則為主於思,如心之所思,則有所得而無所喪,如不思,則失其所得而有以喪之耳。是以天之所與付於我者,所以先與立其大者,則心是也。既與立其大者,則小者斯不能奪之矣,小者則耳目是也。是以為之大人而已矣。蓋耳目主視聽,是以為官者也。心,君,主官者也,亦謂之官者,以其亦主思,故亦為官矣。荀子雲:心,君也,房中虛而治五官者也。是以心思之大者,而小者不能奪,其耳目不為利欲之所蔽,茲所以從其大體,而為大人也。彼小人者,以其不思而為利欲所蔽故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天爵以德,人爵以祿。)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人爵從之,人爵自至也。以要人爵,要,求也。得人爵,棄天爵,惑之甚也。)終亦必亡而已矣。”(棄善忘德,終必亡也。)
[疏]“孟子”至“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古修天爵,自樂之也;今要人爵,以誘時也;得人棄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之事也。“孟子曰有天爵者”至“終亦亡之而已矣”,孟子言有所謂天爵者,有所謂人爵者,仁義忠信四者,又樂行其善而不厭倦者,是所謂天爵也;自公卿大夫者,是所謂人爵。此孟子所以自解之也。自古之人治其天爵,而人爵自然從之,如舜耕於曆山,樂取諸人以為善,而堯自然禪其祿位,是其天爵而人爵從之者也。又如伊尹之徒亦是也。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求人爵,既得其人爵,而又棄其天爵,則蔽惑之甚者也,如登龍斷以罔利、乞番間之祭者,是其類也。此孟子所以指今之人而言也。如此者,終亦必亡其人爵而已矣。是故孟子所以有是言而勸誡之。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人皆同欲貴之心,人人自有貴者在己身,不思之耳。在己者,謂仁義廣譽也。凡人之所貴富貴,故曰非良貴也。趙孟,晉卿之貴者也,能貴人,又能賤人。人之所自有也者,他人不能賤之也。)《詩》雲:‘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令聞廣譽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詩·大雅·既醉》之篇。言飽德者,飽仁義之於身,身之貴者也,不願人之膏粱矣。膏粱,細粱如膏者也。文繡,繡衣服也。)
[疏]“孟子曰”至“文繡也”。○正義曰:此章指言所貴在身,人不知求,膏粱文繡,己之所優,趙孟所貴,何能比之。是以君子貧而樂也。“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至“文繡也”,孟子言凡所願欲其貴者,世人所同其心也,以其人皆欲之也。然而人人有貴,隻在其己者,但不思之耳。凡人所貴者,非是良貴也。良貴者,不以爵而貴者,是謂良貴,如下文所謂仁義廣譽者是也。且以趙孟,晉卿之貴,雖為所貴者,然而趙孟又能賤之,是人之所貴者,非為良貴也。此孟子所以引而喻也,以其趙孟者,即晉襄公之臣趙盾者是也,是為晉卿。然入為晉卿,出則為盟主,是謂貴矣,奈何其賢則不及趙襄,其良則不及宣子,則所貴特人爵之貴耳,如此得無賤耶?故曰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也。《詩·大雅·既醉》之篇有雲:既醉之以酒,既飽之以德。是言飽乎仁義者也。是亦所謂德將於醉之意同,謂德則仁義是也。言飽乎仁義,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乎,案《禮》雲公食大夫,則稻粱為嘉膳,則膏粱,味之至珍者也。然而不願人之膏粱,則以仁義為膏粱;令聞廣譽之名聲既施飾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案《詩》以一裳為顯服,則文繡為服之至美者也。然而不願人之文繡,則以令聞廣譽為文繡也。蓋令聞者,以其內有仁義之德,則人將不特見而善之,又有以聞而善之者也,故雲令聞。令,譽令,善也;聞,名聲,而人所聞之也。廣譽者,亦以內有仁義之德,則不特近者美喻之,而遠者又有以美譽焉,故雲廣譽。廣,遠大也;譽,美稱也。凡此孟子所以教時人之雲耳。故論君子貧而樂,如顏子在陋巷,而不改其樂者,是之謂也。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之勝火。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水勝火,取水足以製火,一杯水何能救一車薪之火也,以此則謂水不勝火。為仁者亦若是,則與作不仁之甚者也,亡猶無也,亦終必亡仁矣。)
[疏]“孟子”至“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為仁不至,不反諸己,謂水勝火,熄而後己;不仁之甚,終必亡矣;為道不卒,無益於賢也。孟子言為仁勝強於不仁也,若水之勝火矣。今之為仁者,不知反本心而為仁,如以一杯杓水而救一車薪之火也。火不熄滅,則謂水不勝火,以為不仁勝,仁此又與於不為仁者又甚之也。以其有過於不為仁者也,是亦終必亡其仁矣。且如湯、武之至仁,然後勝桀、紂之至不仁也。今之為仁,但以轉粟移民之為仁,而望民多於鄰國;以羊易牛之仁,而欲朝秦、楚而撫四夷:是若一杯水而望救一車薪之火也,此所以終必亡其仁矣。此吾孟子所以有激而雲。
孟子曰:“五者,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熟,成也。五雖美,種之不成,則不如荑稗之草甚實可食。為仁不成,猶是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功毀幾成,人在慎終,五不熟,荑稗是勝,是以為仁以其成也。孟子言五者,是天下種之美者也,苟五不成,則不勝荑稗之所奮。夫仁者,亦天下道之美者也,苟為仁不成,則不勝不仁之所害。故雲夫仁亦在乎成之而已矣。此章與前章相類,亦若齊宣有愛牛之仁,而功不至於百姓;梁惠有移民之仁,而民不加多於鄰國:是為仁不成之過也。五已說於前矣。雲荑稗者,即禾中之{艸巫}草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誌於彀。學者亦必誌於彀。(羿,古之善射者。彀,張弩付的者,用思要時也。學者誌道,猶射者之張也。)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大匠,攻木之工。規所以為圓也,矩所以為方也。誨,教也。教人必須規矩,學者以仁義為法式,亦猶大匠以規矩者也。)
[疏]“孟子”至“規矩”。○正義曰:此章指言事各有本,道有所隆,彀張規矩,以喻為仁;學不為仁,猶是二教,失其法而行之者也。孟子言羿為善射者,其教人射,必誌在於勢。勢者,張弓也,張弓以其力分之所至處也。言羿雖善射,其教人亦必求之於力分之內也。大匠為攻木之工者,其教誨人為匠,必在於規矩。規所以為圓之度,矩所以為方之度,以其規矩為法度之至者也。言大匠誨人,亦必求之於法度內也。羿教人既求之於力分之內,則學之者亦必求於力分之內矣。大匠誨人,既求之於法度之內,則學之者,亦必求於法度之內矣。然必皆求於力分之內者,以其力分所不到,則射亦末如之何矣。法度者亦如是矣。此喻人以道教人,而學之者亦如此耳。如皆不求之於力分之內與法度之內,則於道終亦不得矣。○注羿古之攻射者與匠為攻木之工者。○正義曰:此已說於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