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我吃驚地睜大了眼睛。
“不,我不是。”她笑著搖頭說,“我是獵人。”
獵人是厭倦了不朽之身的血族,經受神聖洗禮後進行轉變的物種,他們不是血族的朋友,卻不能片麵理解為血族的敵人。他們是監督血族不觸犯戒律的人,他們要求血族遵守避世戒律,不得傷害人類。這簡直和企盼“天下無賊”一樣可笑。
“馬爾斯殺了人?”
“不。”她立即否認,笑意更深一層。
“那你為什麼跟著他?”我隱隱猜到她的來意與我相同,因為她的眼中閃動著興奮的光。
該隱左手。答案不出所料。“你也是為了這個。”她的笑極其絢爛,像綻放而易碎的薔薇,風觸即破的肥皂泡。
“你為什麼要得到它?”
“你不需要知道。”她又說,“我們合作吧!”
“合作什麼?”我看見她的目光聚集在我的手上,準確地說,是我的大拇指上。
“我替你搶到該隱左手,你就把戒指給我。”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
我心有不安:“你不是要該隱左手嗎?”
“原本我要用它向長老換取做回人類的機會,現在,向你換取就夠了。”她挑了挑眉頭,“你知道藍色液體的作用嗎?”
我點頭:“但是它對我的意義太大了。”
見我猶豫,她急了,站起身來說:“以你的能力不可能得到該隱左手,況且,有藍寶石和圖紋在,藍色液體沒了你也可以向親王證明你得到了它。”
“你知道?”我驚愕道。
“我會讀心術。”
我思考了一會兒,問她:“你知道他在哪裏嗎?”
她揚起勝利的一笑,知道我已經答應。
她在馬爾斯走出旅館時向他的背包側袋扔了一個監視器,通過GPS定位,我們很快知道馬爾斯在凡爾賽宮附近。
當我們到達他所在的位置時,發現那是一家咖啡屋。米落(這位女獵人的名字)就地解決了我的午餐問題(她知道我很餓),她自己去旁邊的寵物店買了一隻兔子,回到咖啡屋坐在我對麵,趁人不注意時優雅地擰斷了兔子頭,像倒牛奶似的把血倒在玻璃杯裏。
血液在杯中搖晃,晃得我頭腦發暈。
她端起這杯紅色的液體,一飲而盡,嘴角勾起一抹滿意的笑。
我驚訝:“就這麼點?你不餓嗎?”
“我們需要學會製約。”她輕描淡繪。
“你不能吃飯?不能喝水?”
“你以為血族是什麼?是神嗎?別開玩笑了,血族是死屍,沒有心跳、沒有呼吸!血族是以吸血為生、懼怕光明的物種,這根本不是好玩的。當我們吃飯或菜——就像身為人類時那樣,消化係統不會工作,我們迎來的是反胃和嘔吐。”她好像有點激動,說這話的時候,她的眉毛一跳一跳的。
“我一直在奇怪,為什麼有些血族懼怕光明而有些血族卻可以在陽光下活動?”
“正如達爾文的進化論,血族也不可能一成不變,血族由第一代繁衍至現今已有第十五或第十六代了,經曆了漫長歲月的洗禮,有的血族能夠接觸陽光,近代血族甚至能在陽光下任意活動,但盛夏時正午的陽光依舊具有強大的殺傷力。”
“近代血族,就像馬爾斯這樣嗎?沒有什麼可以威脅近代血族?”
米落困惑地看了我一下,眯起雙眼說:“你的父親該給你雇一位家庭教師。”但她停頓了一會兒還是回答了,“不新鮮的血液作為食物就像人類吃了過期食品,會讓血族不舒服。致死的隻有將他們活活餓死。哦,還有銀質子彈穿入心髒,這對血族來說是要命的痛苦。或者……”她又一次挑了挑眉,“把他們大缷八塊,以此來確定屍體不能再聚合成一個人形。”
“多惡心。”我露出厭惡的神情。
“惡心的事你會遇到更多,今晚也會。”她眨了眨眼睛。
我不懂她的意思,隨後她給我講了她的計劃。
通過讀心,米落知道馬爾斯要去酒吧見一個人,然後明日一早離開巴黎,我們必須在今晚下手。米落會想辦法將馬爾斯灌醉(血族也會喝酒)拖進酒店的房裏,由她控製馬爾斯,我負責用斧頭把他的左手砍下來。
“他必然是用了什麼方法把該隱左手接在了他的斷臂上。”說完計劃後米落盯著對麵咖啡屋裏的馬爾斯喃喃自語。
我倒是憐憫起了馬爾斯:“他會死嗎?”
“他必須死。否則你的托馬斯家族就會與亞伯家族反目,雖然你不是血族,但你成為血族後會受到親王的製裁。”
“那就更不能殺!”我叫道。
“我們殺得無聲無息,也就沒人找得到證據。”米落淡淡一笑,把她手裏的兔子屍體扔回了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