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種新型車或新產品,總是根據各方麵的要求確定技術指標,以此為依據進行設計和研製的。成功之後,再根據生產和流通等各方麵的開支,嚴格進行成本核算,最後確定銷售價格,而大眾車價格的確定,完全是一種反常規的做法。在汽車設計、研製、生產等八字沒有一撇的情況下,就根據德國人的一般生活水平,硬性規定每輛車的售價必須低於1000馬克;在這個一反常規、蠻橫不講理的價格決策下再去進行設計、研製以及生產、技術、成本等方麵的工作。而且所有的工作都必須滿足價格低於1000馬克的先決條件。然而,就是這種一反常規的價格決策,奠定了大眾汽車公司後來興旺發達的基礎。
大眾汽車於1936年試車成功,1938年開始批量生產。希特勒下令要在不到4年的時間裏達到大批量生產的目標;1939年希特勒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許諾給普通德國人的大眾汽車成了泡影。生產大眾車的工廠也就成了兵工廠,專門生產裝甲車、各類軍車、飛機發動機和地雷。後來,這個工廠遭到盟軍的轟炸,被破壞了60%以上。戰後恢複生產,1945年大眾車的產量隻有1785輛,這和英美等國的大廠家相比有天壤之別。
1948年,盧特霍博士擔任了大眾汽車廠的負責人。他重新肯定了保爾土博士設計的大眾車的優越性和特點,繼續堅持大眾車的生產,努力擴大銷售。兩年後,大眾車的產銷量從1945年的1千多輛猛增至8萬輛,5年後增到13萬輛以上,改變了德國汽車工業的落後麵貌,“大眾”,並未就此止步,而是眼睛盯著當時世界大規模生產汽車的先進國家一—美國,引進了美國的自動化生產線。50年代末產銷量就已超過200萬輛,1966年的營業額超過100億馬克,位列世界汽車工業企業的第4名。目前,大眾汽車公司已建設成功4個規模不等的同類工廠。1954年獨資在美國創建了“美國大眾汽車公司”,投資總額達2.6億美元。1966年在美國銷售的大眾汽車已達50萬輛,占美國的銷售外國車總量的一半。1967年銷售量已占全美外車銷售量的60%以上。另外,在法國、巴西、澳大利亞、南非等國設有經營銷售業務或兼營汽車裝配業務的分公司,並在世界各國設有5000多個維修和服務中心,這些服務中心保持優質高效的服務,在世界市場上占領並鞏固了自己的陣地,獲得了成功和勝利。
銷售感言:
對於推銷員來講,學習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不能盲目,也不能心急,正所謂“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對暫時看不到結果的學習,更不要放鬆,因為遲早有一天它會派上真正的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