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FBI教你如何獲取他人的信任 4.用事實說話證明自己的正確(1 / 1)

第九章FBI教你如何獲取他人的信任 4.用事實說話證明自己的正確

人們常常說:“事實勝於雄辯。”人們認為眼睛看到的要比耳朵聽到的可信。而對此,FBI雖然並不表示完全讚同,但是也不否認,許多時候,看到的要比聽到的更讓人確信。而一旦產生誤解,再多的解釋也是徒勞的。如果是真的,那麼事實會證明是真的,如果是假的,那麼事實就會證明是假的,再多的話語,在事實麵前都隻能是蒼白的。

FBI在經過觀察他們所調查的人之後,發現在被人誤解時,最理智的方法是等待,用事實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許多人在被誤解的時候,都會在第一時間為自己辯解,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是讓人反感的,因為這種辯解很容易被看成是用撒謊來掩飾真相。於是,有些人在被誤解後,第一反應並不是辯解,而是選擇了沉默。他們並不會聲嘶力竭地宣稱自己是被冤枉的,而是鎮定地告訴別人,自己是被誤解的。也因為這種鎮定自若,使得別人對他說的話能給予更多的信任,會花費更多的力氣去調查真相。

這種不在第一時間進行辯解的行為其實在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用到的,比如朋友親人之間的爭吵。很多時候,辯解並不能夠緩解矛盾,更多的情況可能會激化矛盾,讓事情難以往好的一麵發展。不在第一時間辯解自己的無辜,而是等到事實出來之後,再慢慢地讓對方了解到真相,然後對自己的沉默進行適當的道歉,這是一種處理矛盾的最佳方法,不管是對於被誤解的一方,還是誤解人的一方,都是一種保留了彼此尊嚴和情誼的方法。

但是,在更多的時候,保持沉默不辯解並不是所有事情的解決辦法,被誤解的一方需要用更多的事實來解脫自己的嫌疑。在FBI辦案的過程中,也有許多的犯罪嫌疑人並沒有過犯罪事實,隻是由於時間、地點的巧合而被當做嫌疑人拘捕。在這種情況下,FBI認為,最理智的辦法不單是不進行辯解和拒捕,並在FBI開始審訊的時候毫無保留地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信息。在這種時候應該認識到,辯解沒有絲毫用處,但是沉默也不能解脫自己的嫌疑,毫無保留地告知警方自己所知道的信息,是在向FBI交代兩個意思:我已經將我所知道的完全說了出來;我並不是你們要抓的人。當然,這種信息是隱藏的,但是FBI能夠在嫌疑人的態度中察覺到這些信息。

FBI探員格裏斯對於他曾經審問過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印象深刻。這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家庭教師,叫慕斯。他被懷疑因為貪圖雇主的家財而殺害了雇主。在FBI持著逮捕令將慕斯扣押的時候,慕斯表現得非常震驚,但是並沒有大喊大叫地進行辯解,即使是在被關押的時候,也隻是很平靜地回答FBI提出的問題,並沒有表現出絲毫恐慌的樣子。

對於FBI提出的問題,開始的時候慕斯並沒有認真回答,大部分都以不知道來應付。慕斯也沒有表現出異樣,甚至在聽到被害者的名字時也隻是表現得很難過。但是格裏斯始終覺得慕斯應該還知道什麼重要的信息,隻是他自己都沒有察覺而已。對此,格裏斯收集了更多關於慕斯的信息,然後對慕斯進行很多細節的詢問。當詢問到慕斯跟他的雇主之間有沒有發生什麼矛盾的時候,慕斯說沒有,然後稍微停頓了一下,努力思考著什麼,隨後突然回憶起一件事,對FBI說在不久前,曾經看到被害人在屋外與一個人爭吵,而且隱約聽見有要殺了你之類的字眼,但是他當時並沒有在意,因為被害人生前與鄰居的關係不是很好,爭吵打架之類的事情也常有發生。雖然並不確定這個事情是否會跟案件有關,但是慕斯仍然將自己知道的信息完整地告訴了FBI。FBI根據慕斯提供的這些信息,順藤摸瓜地找到了當天與被害人發生爭吵的人,在對其的審問中發現,對方的表情一直顯得很緊張,而且額間不斷地有細細的汗珠冒出。FBI斷定這個人有問題。終於,在多方的調查下,FBI掌握了許多證據,最終使得本以為自己能夠逍遙法外的人受到了法律的製裁。

案件中這種信息的毫無保留,指的是關於自己所知道的有關案件的所有信息,不能為了急於擺脫自己的嫌疑而進行信息的編纂,虛假的信息雖然有可能暫時獲得信任,卻很有可能因提供虛假證據而使得案件沒有辦法破解,最後危害到的隻能是信息提供人。

在與人交往時,這種毫無保留告知對方信息的後果,跟在案件調查中的並不一樣。因為在交流中,告知對方的信息並不能引起對方足夠的信任,甚至有可能會讓人覺得是在炫耀。這種在生活中隨便與他人共享一切信息的人大多頭腦簡單,有著強烈的嫉妒心,但是自身卻沒有什麼能力,隻能靠搬弄是非來打擊別人。

在受到委屈時,那些不急於辯解,懂得讓事實和時間為自己解釋的人秉承著一種用事實說話的處世態度,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大多是光明磊落的人,而且對於這個社會和法律道德準則有著很深的信仰。他們為人正直,富有同情心,處世沉穩而遇事不慌。這種人的鎮定使得他們能夠成為身邊人的主心骨,在任何時候都能夠發揮支撐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