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急症患兒的護理 第五節心跳呼吸驟停(2 / 2)

2.人工呼吸(B)

包括口對口或口對鼻及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年長兒則采用口對口人工呼吸,其操作方法同成人。口對鼻人工呼吸法適用於牙關緊閉而不能張口或口腔有嚴重損傷者,操作順序不變,操作方法上把捏閉鼻孔改為口部緊閉。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主要適用於搶救嬰幼兒,搶救者的嘴必須將嬰幼兒的口及鼻一起蓋住吹氣,吹氣量以胸廓上抬為準。人工呼吸時,吹氣與排氣時間之比為1:2,頻率為嬰兒20次/分,兒童15次/分。吹氣均勻,不可用力過猛,以免肺泡破裂。數次吹氣後應緩慢擠壓患兒上腹部一次,以排除胃內積聚空氣。打開氣道並進行2次吹氣後,立即檢查脈搏。嬰兒一般檢查肱動脈,兒童可觸摸頸動脈。如果觸摸不到動脈搏動,可確定患兒心跳已停止,立即建立人工循環。

3.人工循環(C)

方法有兩種:胸外按壓與開胸心髒按壓。現場急救中,主要應用胸外按壓。年長兒在實施胸外按壓之前可行心前區叩擊,術者用拳或掌根叩擊患兒心前區1~2次,以促使心髒複跳。

(1)部位:不同年齡患兒按壓部位不同。

(2)手法:嬰兒可用雙手拇指按壓法,即雙手拇指重疊放在按壓部位,其餘手指及手掌環抱患兒胸廓;新生兒亦可采用此按壓法或用雙指按壓法(即用中、食兩手指按壓)。幼兒可用單手掌按壓法,一隻手固定患兒頭部以便通氣,另一手掌根部置於胸骨下半段,手掌根的長軸與胸骨的長軸一致。年長兒用雙手掌按壓法(同成人),即將兩手掌重疊,手指交叉抬起,雙臂垂直向下用力按壓(肩、肘、腕三點在同一直線上)。

心肺複蘇有效的標誌:①捫到頸、股動脈搏動,測得血壓>60mmHg(8kPa);②瞳孔收縮,對光反射恢複;③口唇、甲床顏色轉紅;④自主呼吸恢複;⑤聞及心音。

考慮停止心肺複蘇的指征:進行30分鍾以上的心肺複蘇仍有以下臨床表現:①深昏迷,對疼痛刺激無任何反應;②自主呼吸持續停止;③瞳孔散大、固定;④腦幹反射全部或大部分消失;⑤無心跳和脈搏。

4.應用複蘇藥物(D)

首選腎上腺素,靜脈給藥,應在3分鍾內迅速開放兩條靜脈通道或氣管內給藥,一時無靜脈通路而氣管已插管時可將複蘇藥物加生理鹽水稀釋至l0ml左右,經氣管插管注入氣管(僅限於腎上腺素、利多卡因、阿托品等),並施正壓通氣,以便藥物彌散到兩側支氣管;心腔內注射原則上隻在不得已時才用,在劍突下(劍突左側向胸骨後上方刺入)進針。

5.電擊除顫複律(E)

發現室顫、室性心動過速、室上性心動過速或心搏驟停2分鍾內可用電擊除顫複律。

經上述步驟心肺複蘇後仍需加強治療,重點是腦複蘇,對原發病、繼發病及並發症進行救治,防治多器官功能衰竭。

(五)健康指導

通過病情介紹,讓患兒家長明白心跳呼吸驟停是危重急症,一旦發生即可就地搶救,嚴格按照搶救複蘇規程進行,並且一定要注意複蘇後的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