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仲淹《唐狄梁公碑文》雲:“(梁公)有議論數十萬言,李邕載之《別傳》。”“數十萬言”的“十”字當為衍文,《舊唐書·狄仁傑傳》說“凡數萬言”。按《狄梁公傳》僅3卷,不可能有數十萬字。此外,《新唐書·藝文誌》三著錄此書時,也記為李邕撰。
《狄梁公傳》是否是後人所撰的偽書,托名李邕所撰呢?從上麵羅列的史料可以清楚地看到,這部書既有書目著錄,流傳過程也十分清楚,且呂溫為貞元時人,他那時已見過此書,故不可能是後人所撰。是否是唐人所撰,由於李邕為文學名士,而偽稱是他所撰呢?這種情況似乎也不大可能,狄仁傑在李唐皇室及士大夫中聲譽極高,被視為匡複唐室的名臣,為他作傳本是正大光明之事,又不是違禁之書,何必托名於他人?如作者係唐朝的士大夫,這正是揚名的好時機,必然不願讓給李邕;如果草野之人,書中又涉及到不少宮廷及中樞機密之事,證之於史籍,皆為不虛(後麵還要詳論),故不可能為此類人所撰。
從李邕的政治傾向看,他具有為狄仁傑作傳的思想基礎。李邕生性剛直,嫉惡如仇,堅決反對武則天縱容內寵,紊亂朝綱。他任左拾遺時,支持禦史中丞宋將張昌宗兄弟交付法司推按,大挫了朝中貴寵權的威風。《舊唐書》本傳引孔璋上書說:“往者張易之用權,人畏其口,而(李)邕折其角;韋氏恃勢,言出禍應,而邕挫其鋒。”中宗複位後,重用妖人鄭普思為秘書監,以習長生之術。李邕上書進諫,指責鄭普思“多行詭惑,妄說妖祥”;認為長生之術,“皆事涉虛妄,曆代無效。”他在地方任刺史時,“拯孤恤窮,救乏賑惠,積而便散,家無私聚。”這一切都說明李邕具有和狄仁傑一樣的政治抱負和思想品格。正因為如此,他才樂意為狄仁傑祠撰寫了碑文,以表達對狄仁傑的敬仰和企慕之情。據趙明誠《金石錄》卷5載:“《唐狄梁公生祠記》,李邕撰、張廷八分書,開元十年十一月。”這是他為魏州(治今河北大名東北)狄仁傑祠所撰的碑文(明)正德。《狄梁公傳》也撰於開元中,估計與碑文的撰寫時間不會相距太遠。
《新唐書·李邕傳》雲:“五王誅,坐善張柬之,出為南和令,貶州司戶參軍事。”這是一條十分重要的史料,證明李邕和張柬之等五人關係密切。李邕深結於張柬之等人,主要是政治抱負相同的結果。他曾作一首《六公詠》的詩篇,讚頌狄仁傑、張柬之等五人的不朽業績。從李邕的政治傾向和與張柬之等人的關係分析,張柬之等人發動政變,擁立中宗即位之時,李邕很可能也參與了此事,大概由於他在其中發揮的作用不大,所以史籍中疏於記載。這個推測還需要進一步地證實。有一點可以肯定,即李邕與張柬之等人的交往,對他撰寫《狄梁公傳》十分有利,他從他們那裏一定獲得了不少相關資料。呂溫為該書所作的讚序說:“唐複為唐,係公是賴。後代昧者,頗歸功於五臣,殊不知五臣之功,公所授也。”狄仁傑薦引張柬之等人,史有明文記載,暗示其匡複唐室則隻有該書有記載,所以呂溫希望這部書能夠長期流傳下去,可以使人不惑。李邕既與張柬之等人關係密切,一定不會隱沒其功,他在這部書中記載的狄仁傑臨終暗示之事,很可能就是出於張柬之等人之口,惟其如此,這一記載才顯得更加真實可貴。
司馬光說:“按柬之等五人偶同時在位,協力立功,仁傑豈能預知其事,舉此五人,專欲使之輔之太子邪!且易之等若有可誅之便,太子有可立之勢,仁傑身為宰相,豈待五年之後,須柬之等然後發邪!此蓋作傳者因五人建興複之功,附會其事,雲皆仁傑所舉,受教於仁傑耳。”此說看似有理,實則牽強。狄仁傑雖為宰相,並不能專擅朝政,亦受製於武則天,欲要匡複唐室必待有利時機,豈可隨意妄發!武則天以周代唐,恐人謀圖顛覆,大權從不假手於人,又大開告密之門,羅織罪名,誅殺無虛日,在這種形勢下要求狄仁傑推翻武氏統治,恢複李氏地位,豈不是強人所難!張柬之等人之所以得以成功,完全是利用武則天年老病重,臥床於深宮,不能親理朝政,他們抓住時機才得以一舉成功。假如武則天身體康泰,控製政權一如既往,張柬之等人無機可乘,也是不能成功的。狄仁傑生前極力推薦張柬之等人,並將其推上宰相高位,是因為李顯這時已恢複太子之位,希望他們能輔佐太子,匡複唐室,這隻是狄仁傑的一種願望,至於將來能否成功,他當然不能預知。書中有誇大狄仁傑作用之處,也是不能否認的,但也決不可以此就完全否定該書的史料價值。清代著名學者王鳴盛在比較新舊《唐書·狄仁傑傳》的優劣時說:《舊唐書》“又言仁傑前後匡複奏對凡數萬言,開元中北海太守李邕撰《梁公別傳》,備載其辭。見其不可勝載,當觀《別傳》也。以二者較之,舊書為長。”《十七史商榷》卷87《狄仁傑曆官事跡二書詳略位置不同》。王鳴盛的意思是說《舊唐書》之所以專門提到李邕所撰之書,是因為狄仁傑匡複奏對的言論甚多,不可勝載,提示讀史者應該參閱《別傳》。這就是說《舊唐書》的編撰者和王鳴盛均肯定該書的史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