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德行是為人處世的根本 11.愛緣不能亂,識欲不能縱
【原文】愛是萬緣之根,當知割舍;識是眾欲之本,要力掃除。
【注釋】愛:對人和事物的親戀之情。
識:認識、知道;佛教用語:思維、認識、判斷等精神活動的主體,如:識神(心識、心靈)。
【大意】愛是引起各種矛盾的根源,應當知道割舍;識是產生所有欲望的原因,要盡力地清掃。
“愛是萬緣之根,當知割舍”,並不是要我們不去愛,而是提醒我們愛該愛的,不該有的愛,就要及時割舍放棄。
“識是眾欲之本,要力掃除”,也不是要我們把知識和認識能力都掃除掉。真正的意思是說,所有的欲望都產生於對事物的了解和認識,比如,了解了肉,就知道了肉有營養而且香,於是就產生了吃肉的欲望。而作為人,並不是所有的欲望都對我們有益,也不是所有的欲望都應該去滿足,所以,對這些由於認識和知道而產生的欲望,應該盡力地甄別和清理,掃除不應有的欲望,留下合理的欲望。就像打掃禪堂一樣,灰塵掃去,而木魚和蒲團還是要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