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兩種中國命運的決戰(1945~1949) 第一節內戰獨裁與和平民主的抉擇(2 / 3)

邯鄲戰役(平漢戰役)。9月,國民黨孫連仲部由鄭州、新鄉沿平漢線北上,進攻晉冀魯豫解放區。10月下旬,國民黨3個軍約4.5萬人侵入磁縣,邯鄲地區。根據中央軍委指示,晉冀魯豫軍區決定采取誘敵深入,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的策略,集中了第一、二、三縱隊和太行、冀南冀魯豫軍區主力6萬餘人在邯鄲以南,漳河以北的滏陽河套地區集結。24日夜向敵發起攻擊,將敵包圍於馬頭鎮附近漳河北岸的沙河套地區。28日向被圍之敵發起總攻,殲敵四十軍一部。國民黨第十一戰區副司長官兼新八軍軍長高樹勳率部萬餘人起義。隨後解放軍乘勝圍殲了國民黨潰退的其餘兩個軍,俘第十一戰區副司令長官兼四十軍軍長馬法五以下2.3萬餘人。邯鄲戰役的勝利粉碎了國民黨軍打通平漢路,分割解放區,深入華北、東北的計劃。

解放區幾次自衛反擊戰的勝利,共殲敵10萬餘人,給進犯解放區的國民黨軍以沉重的打擊,密切配合了中共代表團在重慶的談判鬥爭。

11月中旬,蔣介石又在重慶召開軍事會議,製定了對解放區全盤作戰計劃。僅11至12月,進攻解放區的國民黨軍隊總計達120萬人,內戰遍及11個省,使本來就存在的內戰愈加擴大化了。

蔣介石的內戰政策激起了國內外輿論的強烈譴責。美、蘇、英三國外長莫斯科會議重申,對中國問題“一致同意必須在國民政府之下建立一個團結而民主的中國,國民政府的各部門必須廣泛地由民主分子參加,並且內戰必須停止”。美國則為貫徹其扶持蔣介石建立親美聯合政府,避免內戰的方針,以中立人的麵目出現,調停國共糾紛。

11月27日,積極推行扶蔣反共政策的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辭職。美國總統杜魯門任命陸軍上將馬歇爾為總統特使赴華調處國共衝突

,並就馬歇爾使華問題與蘇聯方麵達成諒解。12月15日,杜魯門發表《關於美國對華政策的聲明》,指出中國的穩定對亞洲及世界和平的重要性:“……使中國變成為紊亂的,分裂的中國,那麼,處在現在和將來都是一種危及世界穩定與和平的力量。”主張“國民政府軍隊與中國共產黨及其它各種意見不同的武裝力量間,應即設法停止敵對行動”。《聲明》說:“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假設這個政府擴大其基礎,容納國內其他政治力量的分子,那麼中國的和平、團結和民主的改革才能推進”。聲明要求:“在一個有廣泛性的政府成立後,自主性質的軍隊應當取消,而全中國的武裝部隊都應有效地編入中國的國軍”【《國共談判文獻資料選編》,第9、10、11頁。】。馬歇爾銜命於12月中旬抵華。

馬歇爾一到中國,即開始其調處工作。從1945年底到次年3月11歸國述職這一階段,他基本保持了中立立場,站在國共矛盾之上而不是國共矛盾之中進行調處。他奔走於國共兩黨之間,表示希望兩黨能拋棄前嫌,為實現和平、建立聯合政府而攜手。馬歇爾做了大量實地調查,飛行3000英裏,跑遍整個華北直至內蒙邊境。為迫使國民黨能在與中共談判中作合理讓步以實現停戰和達成協議,馬歇爾曾以暫停美援的措施給蔣介石集團施加壓力。這對以後停戰協定、政協協議、整軍方案、東北停戰協定簽定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中共也認為馬歇爾在這一階段的調處基本上是公正的,“他對於和平民主的原則是堅持的,他對於頑固分子是曾予以斥責的”、“在當時確盡了他的調解與推動之力”【《國共談判文獻資料選編》,第10、11頁。】。

1945年12月16日,中共出席政治協商會議代表團成員周恩來、葉劍英、吳玉章等人到達重慶。中共代表團認為,國共雙方首先停止軍事衝突是召開政協會議的前提。18日,中共代表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提出停止內戰的要求;27日,又以書麵形式正式向國民政府提出無條件停止內戰的三項辦法。12月24日,陪都各界反內戰聯合會分別致函蔣介石、毛澤東,呼籲停止武裝衝突,促進政治協商。30日,民盟主席張瀾致函國共雙方代表,建議1946年元旦實現停戰。30日晚,中共代表團收到國民政府代表團複文,同意中共代表團的提議,“停止國內各地一切軍事衝突,並恢複鐵路交通,並派張群、邵力子、王世傑與周恩來、董必武、王若飛、葉劍英商談”【《國共談判文獻資料選編》,第24頁。】。

國共兩黨代表團在反複商談、交換意見後,於1946年1月5日達成《關於停止國內軍事衝突辦法的協議》。7日成立了由馬歇爾、張群(後為張治中、徐永昌)、周恩來參加的三人軍事小組。1月10日,由張群、周恩來鑒署了《關於停止國內軍事衝突的命令和聲明》,規定國共雙方分別向所屬部隊發布停戰令,停戰令由1月13日午夜起生效。同日,張群、周恩來還簽署了《建立軍事調處執行部的協議》,成立了三人軍事小組領導下的北平軍事調處執行部。軍調部三委員分別由國民黨鄭介民、共產黨葉劍英、美國羅伯遜擔任。該機構下設由三方同等人員組成的若幹執行小組,分赴各衝突地區進行調處。軍調部於14日起在北平辦公。

三、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和成就

在停戰令公布的同日,政治協商會議在重慶召開。出席會議的有國民黨代表孫科、吳鐵城、陳布雷、陳立夫、張厲生、王世傑、張群、邵力子等8人;共產黨代表周恩來、董必武、王若飛、吳玉章、鄧穎超、陸定一、秦邦憲(博古)等7人;青年黨曾琦、陳啟天、餘家菊、楊永浚、常乃德等5人;民盟張瀾、沈鈞儒、羅隆基、章伯鈞、張東蓀、張申府、黃炎培、梁漱溟、張君勱等9人;社會賢達郭沫若、王雲五、傅斯年、胡霖、錢永銘、繆嘉銘、李燭塵、莫德惠、邵從恩等9人,五方共38人,實際代表當時中國社會左、中、右三種政治力量。在會議過程中,三種政治力量就三種國家政權主張,三條中國道路進行了複雜的鬥爭,三方代表人物蔣介石、周恩來、張瀾分別在發言中闡述了各自的觀點和基本主張。隨後,會議圍繞五個問題進行辯論、協商,達成了五個協議。

(1)政府改組問題。14日,國民黨代表提出《擴大政府組織方案》,表示可將國民政府委員會委員在原有基礎上增加1/3,即由36名增至48名;主張國府委員要由國民政府主席提請選任黨外人士充任,由主席提出經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委員中國民黨員要占穩定多數,以確保其領導地位;國府主席有緊急處置權,國府委員會職權中無用人權。此方案就其實質而言,仍然是維護國民黨的一黨專政和實行個人獨裁,遭到與會各方代表的反對。經過辯論協商後,國民黨被迫讓步,28日達成了《關於政府組織問題的協議》,規定國民政府委員會為政府之最高國務機關,可討論與決議立法原則、施政方針、軍政大計、財政計劃及預算、各部長官及監察委員之任免、主席交議的事項等。協議還規定國府委員為40人,半數為國民黨員,但施政綱領變更時須2/3的委員通過;還規定必須有3/5的國府委員同意時,國府主席方可使用否決權。

(2)施政綱領問題。16日,中共代表團提出《和平建國綱領草案》,吳鐵城、章伯鈞、常乃德等也在討論中提出了各自的方案。最後,以中共提出的方案為依據,協商通過了《和平建國綱領》。綱領中確定了用“政治方法解決政治糾紛,以保持國家的和平發展”的原則。同時就人民權利、政治、軍事、外交、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等方麵都做了具體規定。

(3)軍隊問題。軍隊問題是鬥爭的焦點。國民黨堅持“軍令政令統一”的方針,要中共將武裝交給政府。青年黨強調“軍隊國家化為政治民主化的必要條件”。實際是要中共交出軍隊,再實行民主政治。民盟主張國共雙方都交出軍隊。中共代表認為,軍隊國家化必須以政治民主化為前提。現政府是獨裁政府,如不廢除獨裁製,中共將軍隊交出,隻能為國民黨吞並、消滅。因此,軍隊國家化和政治民主化必須同時進行。經過激烈爭論,達成《關於軍事問題的協議》,明確了建軍原則:軍隊屬於國家,軍人責任在於衛國愛民;確立了整軍原則:實行軍黨分立,軍民分治,以政治軍等;由三人軍事小組照原訂計劃,確定整編國民黨軍隊和解放區軍隊的辦法。

(4)國民大會問題。17日,國民黨方麵提出《關於國民大會之意見》,主張“民國35年5月5日召開國民大會;第一屆國民大會的職權為製定憲法”;1936年選出的國大代表仍然有效,在此基礎上“合理增加名額”;對此,中共、民盟等代表表示反對,但為顧全大局,最後做了一些讓步,達成《關於國民大會問題的協議》。這個協議同意將原有的選舉法產生的區域和職業代表1200名保留,增加台灣、東北等地區的代表150名及各黨各派、社會賢達代表700名,共計2050名代表。還規定“憲法之通過,須經出席代表3/4同意。”

(5)關於憲法草案問題。國民黨代表堅持將1936年通過的《五五憲草》塞給大會,其它各方代表一致反對。國民黨被迫同意組成新的憲法草案審議委員會,對《五五憲草》進行審議和修訂,然後提交國民大會審議。最後,會議通過了《關於憲法草案問題的決議》,確定了國會製、內閣製、省自治製的政治製度。這樣雖對國民黨做了讓步,但卻削弱限製了總統的權力,基本上否定了國民黨一黨專政的統治形式。

政治協商會議在中國現代民主運動史上具有特殊的意義,由於中共、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及國民黨中民主分子的共同動力,會議通過的五項協議在不同程度上貫徹了民主的原則,再一次否定了國民黨一黨專政和獨裁統治,否定了蔣介石的反人民政策,確定了抗戰勝利後在中國和平建國的方針。這些都有利於人民,有利於和平民主而不利於蔣介石的統治。

政協會議的召開及五項協議案的通過,否定了國民黨的獨裁內戰方針,受到全國人民的熱烈歡迎。國民黨內極端反動分子對此特別仇恨。蔣介石也深知五項協議案的通過對其反對統治不利,因而利用種種手段破壞政協協議。

在政協會議開會的第二天,重慶各界包括中國勞動協會、婦女聯誼會、青年民主實踐社、民主建國會等23個團體成立了“政治協商會議陪都各界協進會”。這個聯合組織每日在滄白堂舉行演講會,邀請政協代表演講,報告會議進展情況,聽取民眾的批評和建議。國民黨當局從1月15日至27日,多次派特務、流氓、打手到會場騷擾,侮辱、毆打會議主持人、報告人和參加群眾;打傷演講的政協代表郭沫若、張東蓀等人,製造了“滄白堂事件”。2月10日,重慶各界23個團體、萬餘群眾在校場口廣場舉行慶祝政協成功大會。當會議開始時,自稱是農務會會長的劉野樵冒充大會主席登台宣布大會開始,遭大會主席團製止。預伏的特務一擁而上大打出手,打傷主席李公樸、郭沫若、主席團成員馬寅初、施複亮、章乃器及新聞記者60餘人,製造了震驚中外的“校場口血案”。

繼上述兩起事件後,全國又陸續發生了多起反共事件。2月21日,國民黨策動一批地痞流氓闖入北平軍調部,侮辱、毆打中共辦事人員。22日,國民黨當局又在重慶煽動、誘騙萬餘名學生舉行反共示威遊行,並搗毀重慶《新華日報》營業部及民盟機關報《民主報》營業部。3月,國民黨特務又在西安襲擊第十八集團軍辦事處。接著,在沈陽、濟南、南通等其它城市也發生了迫害、殘殺中共黨員和民主進步分子的事件。

上述種種事件說明,蔣介石在政協會議上許諾的確保人民自由、和平、民主等是完全虛假的,他正以實際行動撕毀政協協議。

1946年3月1日到17日,國民黨在重慶召開了六屆二中全會。這次會議的目的主要是針對政協會議及協議,討論國民黨的方針和政策。會上,國民黨內極端反動分子強烈反對政協協議,特別是關於憲草問題的協議。起先蔣介石在政協會議閉幕時表示,對政協各方案“必十分尊重,一俟完成規定手續後,即當分別照案實行”。但到此時,卻公然聲稱,“政協會議所決定的修改憲草原則有若幹點實在與五權憲法的精神相違背”,“我絕對不會拋棄五權憲法而不顧”,要求修改政協通過的憲法原則。16日,會議通過了《對政協報告之決議案》,提出五條修改憲章原則:①製定憲法應以建國大綱為最基本之依據;②國民大會應為有形之組織,用集中開會之方法行使建國大綱所規定職權;③立法院對行政院不應有同意權及不信任權,行政院亦不應有提請解散立法院之權;④監察院不應有同意權;⑤省無須製定省憲。這項決議完全推翻了政協確定的民主憲政的原則,表明蔣介石根本無意於民主改革,頑固地堅持法西斯的一黨專政。

國民黨為了使《對政協報告之決議案》公開化,合法化,從3月24日至4月2日,又召開了國民參政會四屆二次會議。這個會議完全為國民黨所控製。4月1日,蔣介石在會上做長篇報告,聲稱:“軍事衝突的調處隻在不影響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前提下進行”;並強調“政治協商會議在本質上不是製憲會議,其關於政府組織的協議案,在本質上不能夠代替約法”;“如政治協商會議果真成為這樣一個性質的會議,我們政府……是決不能承認的”。蔣介石不僅公開撕毀了政協協議,而且推翻了停戰協定,表明他不僅頑固堅持法西斯的一黨專政和獨裁統治,並且準備發動內戰,以武力維護國民黨的獨裁統治,內戰的烏雲籠罩全國。

四、國統區反內戰運動的興起

抗戰勝利後,在中國兩種命運、兩種前途激烈較量的過程中,在中共統一戰線政策影響下,中國的民主力量逐漸加強了,不僅出現了一批新的民主黨派,原有黨派的力量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和變化。

在所有民主黨派中,影響最大、發展最快的是中國民主同盟。它的前身為1941年10月10日成立的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4年10月10日正式更名改組。由於民盟排除了內部極右的青年黨的把持,打破“政團”局限,在組織上迅速發展壯大,在政治上最靠近中共。1945年8月15日,抗戰剛勝利民盟就發表了《在抗戰勝利聲中的緊急呼籲》,表示:“我們堅決的要求民主,一切反民主的都是我們所不讚成的”;“我們要求一個完整的國家,凡一切可以製造分裂或引起內戰的姿態或措施,也是我們堅決要排除的”;並提出“民主統一,和平建國”的口號【民盟總部編印:《民主同盟文獻》,第36頁。】。1946年10月1日至12日,民盟在重慶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民盟的章程、綱領、政治報告;發表了大會宣言;增選中央執行委員30人,中委共66人,常委17人,張瀾繼任主席。

民盟在其文件中闡明了自己的主張,即反對獨裁內戰,在中國建立民主共和國。民盟政治報告稱:“把中國造成一個十足地道的自由獨立的民主國家是中國民主同盟的責任”。民盟主張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組織國家的目的在謀人民公共福利,其主權永遠屬於人民;應消滅貧富差別以保障人民在經濟上的平等;普及教育,保障學術自由,男女平等等。但民盟所要建立的民主國家是仿效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他們設想未來的中國政體應是參考英美的議會製度,即民主選舉產生的國會由參、眾兩院組成;參議院由各省議會選舉產生,眾議院由民選直接產生,國家最高行政機構為內閣,對眾議院負責。為達到上述目標,民盟認為當前首先應該解決三大問題:①盡快召開政協會議,認真解決幾個問題,永久消除中國內戰;②組織民主聯合政府,建立聯合政府是中國和平統一的唯一途徑;③召開國民大會,國民大會應是真正代表民意的機關。【《民主同盟文獻》,第46—64頁。】

民盟要求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的政治主張雖與中共的新民主主義理論有差距,但爭取和平民主,反對獨裁內戰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在實際鬥爭中,民盟往往是中共忠實的盟友。

其他民主黨派還有:

中國民主建國會(簡稱民建)。1945年12月16日成立。民建是一個以民族工商業者為主體的政治團體。抗戰期間民族工商業受到官僚資本的排擠。為生存自救,一些愛國的工商業者用“星期五聚餐會”的活動形式進行聯係。抗戰勝利後,民族工商業又受到四大家族變本加厲的壟斷。民族工商業者為了取得政治民主和經濟自由,在胡厥文、黃炎培、章乃器的領導下,於12月16日在重慶召開民建成立大會,通過了會章、政綱和宣言,推黃炎培為主席。

民建在成立宣言中表示,對於國內政治“我們主張和平統一,民主集中。政府必須即刻停止以武力幹涉人民的政治活動,充分尊重人民身體、信仰、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通信的自由,以昭大信於天下。各政治黨派必須以國家利益為前提,相忍相讓,通過政治的民主化以達成軍隊的國家化。”在經濟上主張“在目前階段國家必須以全力培養資本,而不應以節製資本的名義消滅資本;同時集中力量,用和平合理手段解決土地問題,以解決農民痛苦,並掃除國家工業化的障礙。”【《平民周刊·民主建國會成立紀念專刊》。】

1946年1月8日,民建還向即將召開的政協會議提出,“為了表示協商的誠意,必須先停止內戰,為了促進統一,國民黨必須開放政權等”。民建的主張反映了民族資產階級的要求和願望。

中國民主促進會(簡稱民進)。民進是以一部分從事文教工作的知識分子為主的愛國團體,是在抗日反蔣鬥爭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它的主要發起人有馬敘倫、周建人、許廣平、趙樸初等,大多是抗戰時期留居上海的文化教育界和出版界的進步知識分子。他們與中國共產黨人站在一起,堅持抗日民族解放鬥爭。抗戰勝利後又投入到反對蔣介石反動統治的愛愛國民主運動中,撰寫文章,發表演說,抨擊蔣介石反動統治的愛國民族解放鬥爭。抗戰勝利後又投入了反對蔣介石反動統治的

國民主運動,撰寫文章,發表演說,抨擊蔣介石的獨裁專製罪行。實際鬥爭使他們感到有組織起來的必要,因而在中共的推動和幫助下,於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成立中國民主促進會。1946年1月民進發表對時局的宣言,其主張主要是要求國民黨結束一黨專政,還政於民,停止內戰,保障人民自由權利,建立民主聯合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