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全民族的抗日戰爭(1937~1945) 第二節堅持團結抗戰和反對分裂投降(3 / 3)

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指出:中國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帝國主義與中華民族的矛盾,封建主義與人民大眾的矛盾,是這個社會的兩個基本矛盾。在此基礎上,“中國革命的曆史進程,必須分為兩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義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會主義的革命,這是性質不同的兩個革命過程。而所謂民主主義,現在已不是舊範疇的民主主義,已不是舊民主主義,而是新範疇的民主主義,而是新民主主義。”

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仍屬資產階級革命的總範疇。“它的客觀要求,是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掃清道路;然而這種革命,已經不是舊的、被資產階級領導的、以建立資本主義的社會和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為目的的革命,而是新的、被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在第一階段上建立新民主主義的社會和建立各個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國家為目的的革命。因此,這種革命又恰是為社會主義的發展掃清更廣大的道路。”

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基本特點:從革命陣線看,它已是十月革命開始的世界無產階級革命的一部分;從革命的領導看,它的領導權掌握在無產階級手中,這是區別新舊民主主義革命的主要標誌;從革命前途看,新民主主義革命在條件具備時必然轉變為社會主義革命。

第二,全麵闡述了新民主主義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綱領。

毛澤東指出,新民主主義的政治綱領是建立一個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各個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民主共和國;這個政權實行民主集中製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新民主主義的經濟綱領,就是沒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掃除農村中的封建關係,發展農民的合作經濟,但同時允許不操縱國計民生的城鄉資本主義經濟的存在和發展。新民主主義的文化綱領,就是發展人民大眾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

第三,深刻總結了統一戰線、武裝鬥爭和黨的建設這三個戰勝敵人的主要經驗,進一步指明了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和建設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必然道路是農村包圍城市,最後奪取城市和全國政權。

抗日戰爭時期,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人,進一步把馬列主義與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科學分析了中國社會的性質,中國革命的時代特點和中國革命發展的階級規律,形成一套完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體係。它豐富和發展了馬列主義關於殖民地半殖民地革命的學說,標誌著毛澤東思想的進一步成熟和科學體係的形成。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的產生和傳播,為共產黨人和革命人民指明了前進的方向,對於中國民主革命的最終勝利,起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五、國民黨的“國民精神總動員”和憲政騙局

1938年3月在武昌召開的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確定文化政策案》,規定以中國傳統倫理哲學為國民精神教育之總綱,強調“加強全國民眾之精神國防”。這是國民精神總動員之先聲。

1939年3月,國民黨設立精神總動員會,蔣介石任會長並公布了《國民精神總動員綱領》《國民公約及誓詞》和《精神總動員實施辦法》等文件。

《國民精神總動員綱領》認為,國民精神的總動員是“抗戰製勝之主要條件”、“救國建國之最新武器”。《綱領》的中心口號是“國家至上民族至上”、“軍事第一勝利第一”、“意誌集中力量集中”。所謂國家至上民族至上,就是必須認定“國家民族之利益應高於一切”,國民應“犧牲一切私見、私心、私利、私益”,犧牲個人之自由。所謂軍事第一勝利第一,即“國民一切之思想行動,均應絕對受國家民族軍事利益之支配”。所謂意誌集中力量集中,就是在戰時“要求國民全體的思想,絕對統一集中於國家至上民族至上與軍事第一勝利第一兩義之下,不容其分歧與懷疑,不容作其它之空想空論。”

《綱領》要求國民樹立“救國之道德”。即樹立“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之八德”。“八德之中,最根本者為忠孝”,國民須“對國家盡其至忠,對民族行其大孝”。要達抗戰之目的,需要改造國民精神,“醉生夢死之生活必須改正”,“苟且偷生之習性必須革除”。一切思想言論均不能違反三民主義,不能破壞軍政及行政係統之統一,要糾正分歧錯雜之思想。此外,《實施辦法》規定,省(市)縣都要設立國民精神總動員會,國民以同業公會、學校、機關為單位,每月集會一次,講解綱領內容,宣讀《國民公約》及《誓詞》。

“國民精神總動員”的實質是謀一黨專政、個人獨裁。為了達到這一點,國民黨還在地方推行新縣製,加強保甲製,以實現對基層農村的專製統治。

6月,國民黨設立縣政計劃委員會。9月,公布《縣各級組織綱要》,命令全國各地“應無分敵後與前方後方,一律遵照實施,戰地各縣,尤須盡量提前完成”。這樣,新縣製就在國民黨統治區普遍推行開來。新縣製規定:“縣為地方自治單位”,區署為縣政府的輔助機關,縣以下設鄉(鎮)。其編製原則為:10保為1鄉(鎮)10甲為1保,10戶為1甲鄉鎮長、保長須經訓練及格者方能充當。與此相應,“黨政層級完全配合”,縣長必須為國民黨員。基層設各級民意機關:縣設參議會、鄉鎮設鄉鎮民代表大會、保設保民大會,甲設戶長會議(必要時得舉行甲居民會議)。地方武裝組織,鄉鎮為鎮國民兵隊,保為保國民兵隊,甲為國民兵班。隊長由鄉鎮長、保長兼任。教育方麵,鄉鎮設中心學校,保設國民學校,鄉鎮長、保長兼任校長,學校教師兼任鄉鎮保幹事。新縣製利用中國封建時代遺留下來的保甲製度和宗法製度,把地方的政治、財經、教育、武裝、民眾組織與訓練統一控製起來,政治、教育、武力三位一體,是對民眾實行獨裁統治的一種重要手段。

民主與抗戰的關係一直是抗日戰爭的主要議題之一,其實質在於是否放手發動群眾。這是兩條抗戰路線之爭。抗戰開始以後,中國共產黨就在《抗日救國十大綱領》中明確提出:“召集真正人民代表的國民大會,通過真正的民主憲法,決定抗日救國方針,選舉國防政府”的主張。日益法西斯化的國民黨政權是不可能實行民主政治的。但由於全國人民爭取民主以促進抗戰和以抗戰促進民主的形勢所迫,又因孫中山有憲政主張,他們不敢公開反對憲政,因而采取了一推二拖和掛羊頭賣狗肉的欺騙辦法。

1939年9月,國民黨參政員突然在第一屆第四次國民參政會上,提出一個“建議政府,召開國民大會製定憲法,開始憲政”的提案,得到會議一致讚同。會議通過了《關於請政府定期召集國民大會製定憲法實行憲政案》。11月,國民黨五屆六中全會通過《定期召集國民大會並限期辦竣選舉案》,規定1940年6月底前結束國民大會代表的選舉,11月12日召集國民大會。隨後,重慶、成都、桂林等地組織起憲政座談會和憲政促進會。各黨派各階級各團體的代表人物,在會議和報刊上紛紛發表憲政言論。延安與其它解放區也成立了各界憲政促進會。憲政問題一時成為國人注目的大事。

國民黨的憲政騙局一度引起民族資產階級的幻想,他們積極參加憲政運動,以為民主憲政馬上就要實現。共產黨內一些人如王明也為此所惑。毛澤東洞察了蔣介石的憲政騙局,他指出,共產黨所需要的憲政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而國民黨要的是法西斯主義的一黨專政。他們隻是因為抗日人民逼得沒有辦法,隻好應付一下,“他們是掛憲政的羊頭,賣一黨專政的狗肉”。中國人民不歡迎資產階級一個階級專政,目前中國也還不能實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隻能實行新民主主義的憲政。毛澤東告誡說“真正的憲政決不是容易到手的,是要經過艱苦鬥爭才能爭取的。”

事實上,國民黨的所謂憲政自始自終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蔣介石一方麵說提早頒行憲法,是國民黨“十年來所不斷努力以求的一件大事”,他個人“沒有一時一刻忘記如何使憲政早日實行”。另一方麵他又說促成憲政和實施訓政是相輔相成的,“將來雖在憲政頒布以後,我們還是不能放棄訓政的工作”。憲政運動的轟轟烈烈,出乎國民黨的預料,他們對此十分恐懼,不久就在各地禁止和限製憲政活動。1940年4月,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修正案及其附議(草擬)送交國民黨政府後,石沉大海。9月,國民黨以交通不便為由,宣布國民大會召集日期另行規定,熱鬧一時的憲政運動就此收場。國民黨的專製和陰謀欺騙的做法,違背了“以正治國”的公理,又一次從反麵教育了全國人民尤其是一些民主人士,加深了他們對國民黨政權的認識。國民黨愚弄、輕視民眾的行徑,使其一步一步地失去了民心。

六、中國民主政團同盟的成立

中國的民主黨派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於中國民主政治的推進。民主黨派、民主人士孜孜以求的民主政治在本質上就是與國民黨一黨專政水火不容的,他們的抗日民主運動必然會遭到國民黨的壓製與迫害。1939年2月到1940年6月,鄒韜奮創辦的生活書店有49個分店被查封;皖南事變後剩下的6個分店,除重慶的一個外,全被關閉,鄒韜奮本人也被迫出走香港。郭沫若主辦的《救亡日報》被迫停刊,愛國人士馮玉祥的抗戰言論也被秘密禁止。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柳亞子因在皖南事變中同情共產黨新四軍,國民黨就以“詆毀中央”為名,撤消他的監委職務並將他開除出黨。1942年,國民黨公布《國家總動員法》,規定政府於必要時,“得對報館及通訊社之設立,報紙通訊稿及其它印刷物之記載”,加以限製、停止或令其為一定之記載。政府得對“人民之言論、出版、著作、通訊、集會,結社加以限製。”這樣,國民黨政府就可以用法律形式公開剝奪人民政治權利,迫害民主黨派與民主人士。國統區政治更加腐敗黑暗,悲涼之霧日漸濃鬱。

抗戰初期,代表中間階級的各黨派,對蔣介石政府抱有很大幻想,由於共產黨政治影響的擴大和國民黨政治日趨反動專製,中間黨派越來越對國民黨政府產生了失望和不滿情緒。1939年10月,國民黨參政會中的各小黨派參政員和個別非參政員在重慶成立了統一建國同誌會,以推進抗日和民主憲政。1940年國民黨的憲政騙局原形畢露,1941年1月皖南事變爆發,國共衝突加劇。同年3月,又在統一建國同誌會的基礎上秘密成立了中國民主政團同盟。9月,梁漱溟在香港創辦該同盟機關報《光明報》。10月10日,《光明報》公開宣布了中國民主政團同盟的成立,發表了《成立宣言》和《對時局主張綱領》。【於剛主編:《中國各民主黨派》,中國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83~84、100-102頁。】

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4年9月改稱中國民主同盟)《成立宣言》說,同盟是國內政治上一向抱民主思想的各黨派的一個初步結合。其宗旨在為促進民主團結抗戰而盡力。《宣言》認為,時局的中心問題是國家的統一,為此必須實現“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同盟《對時局主張綱領》提出貫徹抗日主張,恢複領土主權之完整,反對中途妥協;實踐民主精神,結束黨治,在憲政實施以前,設置各黨派國事協議機關;厲行法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及身體之自由,反對一切非法之特殊處置;尊重思想學術之自由,保護合法之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10條建議。

參加民盟的各黨派包括梁漱溟代表的鄉村建設派,張君勱代表的國家社會黨,黃炎培代表的中華職業教育社,左舜生、李璜代表的中國青年黨,沈鈞儒、鄒韜奮代表的救國會(1942年加入),章伯鈞代表的第三黨和張瀾代表的無黨派人士。它是若幹中間黨派的政治聯盟,其成分和政治傾向都比較複雜,以有一定社會聲望的中上層知識分子為主,各黨派既入盟,又保持各自的獨立性,是一個鬆散的政治同盟。中國民主同盟的成立,是中間勢力發展的一個標誌,它被當時的美國政府看作是中國一個重要政治勢力的崛起。它的要求與主張,雖與共產黨的新民主主義政綱有著根本區別,但在國民黨強化法西斯統治之際,中國民盟繼續主張堅決抗日、要求民主自由的宣傳與行動,卻具有積極意義。同時,它也是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政策的新勝利。它表明,從憲政騙局的收場到皖南事變的前後,國民黨的政治地位和信譽已明顯下降,而共產黨的政治威望與影響已大大提高。中國國內的階級關係與政治格局已開始發生著重大的變化。

七、文藝大眾化和民族形式的論爭

抗戰爆發後,為了運用文藝對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抗日宣傳,文藝大眾化成為文藝界的迫切要求,但多限於形式方麵,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

1938年10月,毛澤東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報告中指出,“馬克思主義必須與我國的具體特點相結合並通過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實現”。“洋八股必須廢止,空洞抽象的調頭必須少唱,教條主義必須休息,而代之以新鮮活潑的、為中國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在《新民主主義論》中他又指出,“中國文化應有自己的形式,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新文化。”毛澤東的論述,對於文藝界正在討論的文藝大眾化問題,具有重要影響,民族形式問題便成為討論的中心,它是文藝大眾化討論的繼續與深化。

在延安的討論,意見基本一致。周揚、艾思奇等人的文章肯定了五四以來新文化的成就,同時也指出了它的局限性。他們認為,新形式比之舊形式,其字彙、語法、體裁都豐富、自由,對現實的表現力更為提高,是進步的。但新形式也有缺點,它與傳統的文藝形式缺乏深刻的聯係,它還未深入到工農群眾中去。舊形式有它接近人民群眾的優點及其它優良成分,也有其局限。因此,對舊形式要在藝術思想上加以改造,批判地利用改造舊形式以創造新形式。新文藝要以發展新形式為主,吸收舊藝術中的優良成分,使新文藝更加民族化大眾化。他們強調指出,新民族形式的創造,主要還要依靠作家對現實生活的認真研究,對人民思想感情的深刻了解,特別是對抗日民族解放戰爭的艱苦實踐的感知。否則,一切關於形式問題的爭論,都會流於空談。

國民黨統治區關於民族形式的討論出現了兩種對立意見,一種意見以向林冰為代表,認為唯有民間形式是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而五四以來的新文藝形式,純粹是歐化形式,而不是民族形成。這種把民間形式簡單等同於民族形式,把五四以來新文藝形式與民族形式完全對立的觀點,否認了五四以來新文藝形式的偉大意義,失於偏頗和錯誤。另一種意見以葛一虹為代表,完全否認舊形式有可取的優良成分,否定新舊形式的繼承關係。一方麵完全否定舊形式,另一方麵在保衛五四革命文藝傳統的口號下。否認新文藝形式的缺點,把新文藝與人民群眾的距離,主要歸咎於人民大眾知識程度的低下,因而認為利用舊形式是降低水平,主張文藝應堅決站在新形式的勞跡之上,引導“提高大眾的文化水準”。這種看法也有片麵性。

除此而外,郭沫若代表了國統區的另一種意見。他認為所謂民族形式就是中國化或大眾化的同義語。他反對向林冰的意見,認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毫無疑問是現實生活。五四新文藝在其發生時,離開民間形式而最接近西式是由於現實曆史的必然運動,而不是個人好惡所能左右的。以往的文藝發展可以證明:“外來的經過充分的中國化是可以成為民族形式乃至民間形式的”。郭沫若也不同意葛一虹的觀點,認為新文藝未能切實把握時代精神,反映現實生活,立意遣詞過分歐化,犯了洋八股的毛病。中國新文藝積弊的祛除,是要作家投入大眾當中,親曆大眾的生活,學習大眾的語言,體驗大眾的要求,表揚大眾的使命。

關於文藝大眾化和民族形式的討論,持續了一二年之久,參加人數很多,涉及問題很廣。各種意見相互爭論,對於文藝創作形式的多樣化發展,以及民間文藝的研究,起了積極的影響。這場論爭也為以後延安文藝界接受毛澤東文藝思想的指導,作了一些思想準備。其不足之處是過多地就形式討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