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遵守亙古不變的商道(2 / 2)

事實上,“78∶22”法則的魔力很快就顯示出來了。首先,在地理不利B店,取得了一天5000萬日元的銷售額,大大突破一般人認為的300萬日元的銷售額估計。當時正趕上年關賤價大甩賣,吸引了大量顧客,該日本商人就利用這個機會,和紐約的珠寶店聯絡,運來的各式大小鑽石,幾乎都被搶購一空。接著,該日本商人又在東京郊區及四國,分別設立推銷點,推銷鑽石,銷路極佳,任何商店都沒有下過每天5000萬日元的記錄。

這樣到了次年2月,鑽石日銷售額突破3億日元,該日本商人實現了曾許下的狂言。

這正是猶太“78∶22”經商法則的最好運用,在這個不變規律支配下,鑽石推銷取得幾億日元的巨大效益,其實並不足為奇。

商人要堅守自己的道德底線

狐有狐道,狼有狼道,商有商道。有的商道須與時代同變而生,的商道則亙古不變而長活,比如誠信,比如無欺……公道自在人心。那些不守商道的人可能得逞於一時,不可能得逞於一世。生意做得再大,也是在一個固定的圈子裏,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大凡不德之舉、違道之行會很快為圈內所熟知,人人避之唯恐不及之勢一旦形成,生意不死也已死了。

不守商道最惡劣的表現就是,害人之心昭然若揭。

無商不奸,這種現象,古往今來確實存在,當然也應全麵地看待這一問題。

如果是謀略運用得當,生意得手,被人眼紅,認為“無商不奸”,那無礙事體,是樹總有風吹,且還有樹欲靜而風不止的情況。哪個人無人說,哪個背後不說人,讓人去說吧,好好地做人,好好做生意,管他呢!

如果是因開發的產品信息、市場網絡、投資情況、經營技巧方麵對人保密,被人說成“奸猾”,那也隻好聽之任之。在生存與發展中,總有些暫時不能對人公開的事。飯不熟不揭鍋,生孩子也須十月懷胎。

足月了方能一朝分娩,此是情理之中的事。反之,心中無一點秘密與算計,這是取敗之道,會讓別人奸計得逞。

還有一種情況,倘若遭人暗算,設圈套陷害,而能防患於未然,及早識破詭計,被人咒為“老謀深算”、“奸商多智”,這也隻能一笑置之。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防得好,不吃虧,人之共欲也。

但如下情況,便是奸商,為大家所不容,甚至會繩之以法。

一是詐騙。別人手上有好東西,許以好價錢,先賒後付,東西手,溜之大吉。

二是以劣充優,以假充真。像把色素加進自來水、灌進瓶子貼上標簽,拿到市場上去賣,自詡是名牌汽水。把酒精摻水,瓶裝上市,冒充茅台酒。這實際上仍是詐騙。

三是短斤少兩,商德低劣,同時也顯示出小眉小眼,注定成不了氣候。

四是欺負老實人、不識貨的人。一種貨物分明是上乘貨,可賣大價錢,可他見人不懂行,便心眼黑下來,嘴一撇,把貨物說得一錢不值,把價格壓至最低。

如此等等,都是奸商劣跡,他們可得手一時,但最終必栽跟頭。

待人以誠,處事以信,這是最基本的商業道德,也是亙古以來人們一直在提倡、褒揚的做人準則。最簡單的道理為什麼很多的人難以到?隻為眼前利益唾手可得,不妨先得,長遠利益無影無形,不得也罷。這樣庸俗的心態在作祟。實際上,我們隻須看看站在商業領域頂峰的那些人就該明白,即使他們中有的人不是因為這些商道而成功,也是因此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