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兒子,但李官勝的出月也隻能這樣相就著做了,好在他還無法表示同意還是不同意。
李顯富從良田圩上回來後,又專程到阿矇家拿回了李官勝認契爺的禮物,它們是一個利市、一條燈心帶、半包米、一件衫兒(新生嬰兒穿的衣服)。
認契爺的三樣禮物拿回家了,認契爺的程序還沒有完成,還要通過祭祀的方式稟告天神、社公、家神和祖先,而且還要將四樣禮物首先放到或用到李官勝的身上。
於是,李顯富又開始了一係列的祭拜儀式。他從阿矇給的半包米裏舀了一碗米,上麵放著阿矇給的利市,帶著那條燈心帶和那件衫兒,還有幾樣菜肴,加上米雙酒,點上蠟燭、線香,分別虔誠地祭拜了天神、社公、家神和祖先,告訴他們阿奀兒今天做出月,已經認下胡福慧做契爺(由於當時阿矇尚未娶妻,所以還沒有契娘)了,求菩薩等神靈、社公、家神和祖先保佑他平安、健康、快樂,將來能考上大學,光宗耀祖。
由於李官勝太小,像其他孩子一樣,在家裏拜天神、家神和祖先時,由江秀蓮抱著他拜了三拜,並代他奠了一杯酒。社公是李顯富帶著李帶娣三姐妹去拜的。
祭拜完畢,李顯富在碗裏留下一部分米,叫李帶娣拿去煲粥,把其他的米和那半包米統統倒進家裏的米缸裏,然後把衫兒、燈心帶和利市交給江秀蓮。
江秀蓮馬上給李官勝換上阿矇送的衫兒。由於李官勝的衫兒沒有口袋(即使到了現在,新生嬰兒穿的衣服裏一般都沒有口袋的),江秀蓮就把利市夾到李官勝胸前的衣服裏,然後給他紮好燈心帶。她逗他玩了一會,李帶娣就把粥煲好了。江秀蓮舀了一些粥水放在碗裏涼好,這才喂給李官勝吃。這樣,李官勝就算吃上阿矇的米,認下阿矇做契爺了。
用阿矇送的米煲成的粥,必須等到李官勝首先吃過後其他人才能吃。如果是別人先吃了,就會變成是他(她)而不是李官勝吃阿矇的米了。還有衫兒、燈心帶和利市,也必須是先放到或用到李官勝的身上。這是十分講究的,絕對不能弄錯。
盡管李官勝不是她的第一個孩子,但江秀蓮好不容易生了第一個兒子,顯然比生第一胎女兒還重要,她的外家應該組織族人來好好祝賀的。但是,由於李官勝的公媞(外公)、婆媞(外婆)早已去世,他的兩個妗娘(舅媽)也正在坐月,而坐月的婦女是不可以到別人家去的,他的兩個舅爺(舅父)又是最服妗娘管的,所以在江秀蓮從生下李官勝的那天到出月的這天,她的外家都沒有派人來看過,隻是寄話來,說給外甥的衫兒已經準備好了,等到方便的時候再送過來。
江秀蓮聽了,覺得十分失落。自己好不容易生了一個兒子,本來希望外家給他一些意義(具有意義的禮物)的,兩個弟弟卻這樣不放在心上,他們也太不懂事了,太不把自己當大姐了,即使按照習俗自己的家人不能來,但在她坐月期間也完全可以派嬸娘代表他們拿兩隻雞或者兩隻豬腳來看看她這個姐姐;出月這天,也完全可以組織嬸娘她們來。唉,作為主人家的弟弟沒有出聲,嬸娘她們自然是不方便自己來的。唉,這雞酒算是白報了。看來,公媞、婆媞不在了,平時回到外家,恐怕真的隻有酸颼粥可吃了。
由於容金英去世還沒有過“四七”,特別是家裏的經濟十分困難,尤其是外家沒有人來,所以李官勝的出月酒就再簡單不過了,甚至還比不上他的三朝酒。
在李顯貴、陸桂芝的幫助下,李顯富、江秀蓮隻請了同宗的幾個長輩和四嬸兒吃了一餐出月酒。
長輩中,有的封一兩角紙的利市,有的送一件衫兒。四嬸兒也封了一個利市,江秀蓮接過了,順手又遞回給她,她也接過了,並順手裝回唐裝衫口袋裏。李顯貴、陸桂芝也封了一個利市,李顯富、江秀蓮堅決原封退回,可李顯貴、陸桂芝也堅決不收,江秀蓮隻好收下了。趁著別人吃飯的時候,江秀蓮回到房間拆了,發現裏麵封了10元錢。她想,真是一個大利市,也隻有二叔、二嬸才會舍得,酬謝仙婆兒花姐時用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