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縣侯懋功妻賈氏,婚八月,懋功即商於外,四載,客死在雲中。櫬既歸,氏即飲酒未絕,姑力救之。臨汾縣孫起富妻王氏,富赴京貿易,病故,時氏年二十三歲,子儀二歲,家貧無依,氏堅誌守節,針指度日,撫孤成立,三十一年而終。稷山縣唐永槐妻程氏,永魁貿易西隆,音訊杳然,存亡未卜,氏矢誌詩之,雖凍餒交侵而終生不易其守,歿時年七十六歲。翼城崔氏,張寶成妻,年二十九,夫商西地,卒於途,氏聞訃一痛幾絕,每日哭泣,誓不欲生,二十七日覓地自縊。翼城張氏,史左信妻,婚後四十日左信即入秦行賈,未幾歿於涼州,氏誓不改適,苦節四十年。翼城馬氏,牛應龍妻,應龍商歿於秦,氏誓不再適。夏縣樊雲煥妻王氏,夫貿易五年不返,客死於外,氏年二十二歲,勉慰舅姑委曲承誌,守節二十九年卒……晉商在選擇妻子的標準上,以賢德為首,目的是使他們能夠集中精力外出經商。如祁縣富商喬氏始祖喬貴發,當年在包頭經商發跡後,年已三十多歲。他如果在包頭結婚很容易,包頭的姑娘他可任意挑選。但是他想:如果在包頭結婚後祖宗墳頭無人能代他常去祭祀,因此仍以在原籍找妻子為好。其次,他考慮本人常年外出不在家,需要找一個本分、賢惠的妻子幫他料理家務。喬貴發發跡後,恰巧有一個帶一小男孩的年輕寡婦程氏借住在他的舊居,原來此女年輕時曾與喬貴發有些戀情,借住喬氏舊居後便常去喬氏祖墳代為祭祀,算是對借住房的還報之意。喬貴發見到此女,心想若娶個千金小姐,不僅需雇人侍候,還擔心賺回錢來被她揮霍掉。如果娶了這個小寡婦,這些問題都不存在了。於是便決定與程氏結婚,結果富商娶了個小寡婦。可見喬貴發在婚姻問題上的精明與講實際之處。
當然,富貴如喬貴發者,還娶小寡婦的,絕對是個例而已,一般來說晉商中的富戶豪族,其婚姻也是考慮要門當戶對。就以喬貴發的後代為例,其子弟多與另一些富商家族通婚。景字輩喬景僖妻曹氏為富商女,景儼委趙氏為太穀同知趙某女。映字輩喬映霄妻馬氏為富商女,喬映奎妻為大德恒票號掌櫃之妹,喬映輝續弦為榆次富商常氏女,喬映璜妻馬氏為富商馬某女,喬映寰妻常氏為榆次富商常氏女,喬映庚妻閻氏為大德通票號經理閻維藩女,喬映南妻曹氏為太穀富商曹氏女。喬氏之女也多嫁富商。如喬是儀女等皆嫁榆次富商常氏,景儼女嫁太穀富商曹氏,景侃女嫁榆次商人書法家趙鐵山等。
但是,這些富商大族的婚姻,並不因為有了錢就美滿。如喬致庸的孫子喬映霞原配程氏,難產身亡。繼娶楊氏,生子健,不久楊氏也去世。一次,映霞在津偶與劉菊秀邂逅相遇。劉氏,天津人,協和醫專肄業,護士。映霞在津因微疾入院,劉菊秀正在病房實習,二人相識,後成婚,生一子,二人一起生活了五年。因個性不合,時有口角,裂痕越來越大,最後離異。映霞痛不欲生,曾跳樓自殺,致髁骨斷裂,終成跛腳。
民國十年(1921年)的二月二十八日的《民國畫報》第十七、十八期上,載有《一封內容複雜的信》,披露了喬映霞與劉氏的婚姻內情:喬劉二人是1917年經人介紹結識,並於這一年的農曆十一月二十結婚,第二年農曆十月三十生下一子。劉菊秀有個情人,是美國麻省工大碩士林某。該報還登載了劉林之間的英文通信。但喬劉離婚後,劉菊秀並未嫁林某,而是嫁給了北京某醫生。文章指出:“劉女士本不愛喬,是父母拿財產染她之心,才為勢所屈。所以教會的牧師為了財產離經叛道了!堂堂的碩士為了財產變成拆白黨了!信教的婦女為了財產墜入地獄了!忠厚的男子為了財產受著痛苦了!財產究竟是好東西呢?還是壞東西呢?還是不會用財產呢?”
該文作者最後還這樣作結論:“父母財產不是享福之具,實是取禍之道。有誌的男女不應收受父母之遺產,明白的父母,不應將遺產傳之子女。”
看來,晉商為了謀利常年外出,給婚姻帶來不少問題。雖是經商致富,家庭生活也不一定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