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回首當時已惘然 9 清代商人的不幸婚姻(1 / 2)

第二部分 回首當時已惘然 9 清代商人的不幸婚姻

清代山西晉中各縣的地方縣誌中幾乎都有烈女卷,記載一些年輕時就開始守寡且能守節一生的婦女的事跡。

當時,山西各地的年輕男人往往在新婚不久,便要離家別妻,動身走西口,到口外去謀個營生。幾年過後,到了歸期,送回鄉裏的卻是一口棺材,新婚媳婦哭幹了眼淚,隻能守著幼兒艱難過日。

當時婦女地位極低,寡婦再嫁是辱沒門庭沒有臉麵的一件事情,於是有的選擇了自殺,有的選擇了忍辱負重,撫養孩子長大成人。在《介休誌·列女卷》中可以查到這樣的事情多達百人。全是年輕寡婦,守節終生,有貞節牌坊做她們最後人生的見證。清朝時期有很多這樣的記載,可見當時年輕人外出討生活之風更甚,也可見走西口者的婚姻多不幸。

當年在山西民間流行著這麼一句話:“嫁女不嫁走西口漢,一輩子婚姻三年半。”聽著都淒慘。

清人紀昀在其著作《閱微草堂筆記》中說:“山西人多商於外,十餘歲輒從人學貿易,俟蓄積有資始歸納婦,率二三年一歸省,其常例也。”

走口外經商,長年漂泊在外,口外的蒙古是晉商的重要活動地。清政府規定,旅蒙商在蒙古地方貿易一律不準攜帶家眷,不得與蒙古婦女結婚同居。各晉商商號也規定:從業人員包括經理夥計,都不得在商號所在地攜帶妻子家眷和結婚納妾。商號還規定,探親分為十年、六年或三年一次,每次三到四個月。

因此,從十一二歲入號,到六十歲退休,走西口的經商者一生中隻有十多次回家探親的機會。

於是,在山西,便有許多有關年輕商人外出與妻子分別的民謠,如:

半截甕,栽蒜苔,綠綠生生長上來。

兒出門,娘安附,隔著門縫看媳婦。

白白臉,黑頭發,越看越愛舍不下。

經商去,遠離家,不如在家種莊稼。

又如年輕媳婦思念外出經商丈夫民謠雲:

悔不該嫁給買賣郎,

丟下俺夜夜守空房。

要嫁還是莊稼漢,

一年四季常做伴。

紀昀在其《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述了多例關於晉商常年外出引發的男女之事。在此列舉其中記載的一個故事:

晉籍李甲,婚後外出經商,又轉徙為鄉人靳乙養子,因冒其姓。家中不得李甲蹤跡,遂傳為死。後李甲父母病逝,李甲妻無所依,寄食於母族舅家。其舅又攜家外出經商,商舶南北,歲無定居,李甲久不得家書,亦以為妻死。靳乙謀為甲娶婦。會婦舅流寓於天津,念婦少寡,非長計,亦謀嫁於山西人,以後尚可歸裏。懼人嫌其無母家,因詭稱己女。眾為媒合,遂成其事。結婚之夕,以別已八年,兩懷疑而不敢問。宵分私語,乃始了然。甲怒其末得實據而遽嫁,具詬且毆。合家驚起,靳乙隔窗呼之曰:“汝之再娶,婦亡之實據乎?且流離播遷,待汝八年而後嫁,亦可諒其非得已矣。”甲無以應,遂為夫婦如初,破鏡重合。

在山西各地的方誌中還記載了許多晉商妻子因丈夫外出經商,苦守一生的悲慘事例。如:

明代永洛人韓玻妻薛氏,玻商於淮以病歿,薛聞訃慟,不欲生。弟媳勸慰說:“嫂勿念無後嗣,我生男,即為伯後。”薛泣謝,最後孤寡度過一生。

清代山西襄汾縣王永珍妻劉氏,永珍貿易江南,客死宿州,劉氏時年二十有三,聞訃哀慟幾絕,繼念室中無他親故,子義順才一歲,遂日機杼為生。子稍長,教讀書,劉氏守節二十七載以病終。

臨汾陳萬春妻,年十四嫁萬春,十七時萬春貿易於外,不知去向。劉氏事翁姑,備極辛苦。臨汾樊恪妻張氏,夫歿於商,氏年方二十五,悲夫櫬來歸,朝夕啼哭。孤子三歲而歿,取侄為子,亦歿。苦節終生如一日。

梁曇妻李氏,年十八,夫歿於賈,生子甫二月,婦矢誌守節。曇嚐植槐於庭,夫歿,婦紡織不離其處。或問其故,曰:此樹吾夫所植,見樹如見吾夫矣。後撫孤成立,壽八十五歲,其夫所植槐大數圍,鄉人呼為節孝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