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衝天,她一開始並不知道這火是誰的手筆,但他像是個瘋子一樣,在暗夜裏抓住了她的手,要求她跟他一起走,從郡公府離開。
南秀略一猶豫,還是決定裝傻到底,她反問他為何要離開郡公府。
至少現在,她還不想離開這裏。
他為了讓她離開,主動告訴了南秀,夫人隱瞞了阿爺病重的消息,他清楚阿爺是南秀唯一的親人,如果是因為阿爺,她一定會跟著他走。但是他低估了南秀對郡公的深情。
南秀想,要是以後都見不到郡公,她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下一瞬,他忽然將肩膀上的郡公的名字露出來給她看,如同大庭廣眾下扒開自己的衣服,赤裸裸站在她麵前,這一舉動無疑是主動告訴南秀他隻是郡公的玩寵。
南秀在衝天的火光中注視著他的容貌,這樣好看的一張臉,怪不得郡公會日日沉戀。
這樣堅毅的一顆心,怪不得直到今日,郡公也未曾馴服。
南秀暗自笑了,她想到了一個能讓郡公主動看目光聚集過來的辦法。
於是她對崔迎說,她願意和她離開。
她說願意的時候,語氣那般誠懇,南秀自己險些都被話語中的深情欺騙到了。
他以為這是一場她和他的私奔,一場隻屬於他們的地老天荒,但是南秀更清楚,這隻是一場他心甘情願的單戀。
南秀並不愛他。
他們一路離開伯慮,來到了離耳,一開始南秀還擔心郡公找不到這裏,但仔細一想,隻要崔迎在,他又怎麼會不找來,天涯海角,郡公都不會放開他。
他們在離耳開了一家碾玉鋪子,崔迎的手當真是神之手,雕刻玉石無論客人要的是觀音還是飾品,都精致不已。
她日日閑著,靠他養活,倒是不必像以前在郡公府那般要伺候人,還要天天刺繡。
崔迎的手因為總是要碾玉,故此經常受傷,南秀卻並不在意,旁的碾玉鋪子也是如此,夥計手上也總是傷痕累累。
直到一日,家中的碗忽然掉在地上,南秀正要伸手去撿起,他也彎腰去桌子底下撿,她的手在撿拾中觸碰到了他的手,他握住碗沿時也握住了她的手,南秀突發現他的手心竟是如此粗糙。
她想起了從前在郡公府,那時候郡公將他捧著似的養活,就怕他有個好歹,日常的吃食也是要人試過才給他用,連衣物也是最柔軟的,夫人喜好用金線銀線繡在衣服上,郡公卻私下告訴繡娘不許用金線和銀線之類的給崔迎的衣服上繡紋,免得刺傷了他的肌膚。
現在的他,滿手細小傷口,偏他還樂在其中。
南秀有一刹那很是厭倦這樣的自己,她對他從來沒有真心,她更加不想得到他的真心,她隻是在利用崔迎,想要靠著拿捏他來拿捏那個一郡之主。
長久的,她沒有說話。
崔迎以為是自己的手太粗,磨到了她的手背,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他這樣的討好的笑,南秀不是第一次看見,可她卻更加心煩。
他像是一個等著她伸手撫摸頭的護院狗,眼神那麼信任她,幹幹淨淨,絲毫不會懷疑南秀是個善良的姑娘。
他們來了這麼久,隻要南秀稍有偏頭,他便會不再上前,多少次想要親吻她,隻因為她將眼睛撇開,他便不再強求。
次日南秀去碾玉鋪子給他送飯,他滿頭大汗,看見她來,卻咧開嘴笑了,像是個孩子,誰對他笑,他便對誰笑。
等他洗幹淨手吃完飯,南秀又打了一盆水讓他再洗一次,他不明,“我方才洗過了。”
南秀點點頭。
他還是照做了。
無論她讓他做什麼,他都會去做,南秀覺得,要是此時她叫他去死,他也會立刻照做。
他乖乖坐在她身邊,她叫他伸手他便伸手。
南秀將藥店中隨意買來的傷藥塗給他,說道,“這手很好看,再傷下去,就要不得了。”
他笑道,“無礙,我是男子,又不用養得白白淨淨……”話一說完,不知他想到了什麼,一張臉鐵青。
南秀心裏明白,就拿話岔開,“塗上去你等藥幹了再繼續刻字。”
“好。”
南秀問道,“這藥塗上去疼不疼?”
他說不疼,“隻要是南秀買的,什麼都是最好的。”
南秀看著他幹裂的手,無奈歎氣,“我走了,在家等你回來。”
他說他今日做完活兒就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