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亡人逸事(1 / 2)

第三章 亡人逸事

舊式婚姻,過去叫做天作之合,是非常偶然的。據亡妻言,她十九歲那年,夏季一個下雨天,她父親在臨街的梢門洞旦閑坐,從東麵來了兩個婦女,是說媒為業的,被雨淋濕了衣服。她父親認識其中的一個,就讓她們到梢門下避避雨再走,隨便問道:

給誰家說親去來?

東頭崔家。

給哪村說的?

東遼城。崔家的姑娘不大般配,恐怕不成。

男方是怎麼個人家?

媒人簡單介紹丁一下,就笑著問:

你家二姑娘怎樣?不願意尋吧?

怎麼不願意。你們就去給說說吧,我也打聽打聽。她父親回答得很爽快。

就這樣,經過媒人來回跑了幾趟,親事竟然說成了。結婚以後,她跟我學認字,我們的洞房喜聯橫批,就是天作之台四個字。她點頭笑著說:

真不假,什麼事都是天定的。假如不是下雨,我就到不了你家裏來!

雖然是封建婚姻,第一次見麵卻是在結婚之前。定婚後,她們村裏唱大戲,我正好放假在家裏。她們村有我的一個遠房姑姑,特意來叫我去看戲,說是可以相相媳婦。開戲的那天,我去了,姑姑在戲台下等我。她拉著我的手,走到一條長板凳跟前。板凳上,並排站著三個大姑娘,都穿得花枝招展,留著大辮子。姑姑叫著我的名字,說:

你就在這裏看吧,散了戲,我來叫你家去吃飯。

姑姑的話還沒有說完,我看見站在板凳中間的那個姑娘,用力盯我一眼,從板凳上跳F來,走到照棚外麵,鑽進了輛轎車。那時姑娘們出來看戲,雖在本村,也是套車送到台下,然後再搬著帶來的板凳,到照棚下麵看戲的。

結婚以後,姑姑總是拿這件事和她開玩笑,她也總是說姑姑會出壞道兒。

她禮教觀念很重。結婚已經好多年,有一次我路過她家,想叫她跟我一同回家去。她嚴肅地說:

你明天叫車來接我吧,我不能這樣跟著你走。我隻好個人走。她在娘家,因為是小閨女,嬌慣一些,從小隻會做些針線活,沒有下場下地勞動過。到了我們家,我母親好下地勞動,尤其好打早起,麥秋兩季,聽見雞叫,就叫起她來做飯。又沒個鍾表,有時飯做熟了,天還不亮。她頗以為苦。回到娘家,曾向她父親哭訴。她父親問:

婆婆叫你早起,她也起來嗎?

地比我起得更早。還說心痛我,讓我多睡了會兒哩!

那你還哭什麼呢?

我母親知道她沒有力氣,常對地說:

人的力氣是使出來的,要抻懶筋。

有一無,母親帶她到場院去摘北瓜,摘了滿滿一大筐。母親問她:

試試,看你背得動嗎?

她彎下腰,挎好筐係猛一立,因為北瓜太重,把地弄丁個後仰,沾了滿身土,北瓜也滾丁滿地。她站起來哭了。母親倒笑了,自己把北瓜一個個揀起來,背到家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