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那村莊,自古以來興織布,她不會。後來孩子多了,穿衣困難,她就下決心學。從紡線到織布,都學會了。我從外麵回來,看到她兩個大姆指,都因為推機杼,頂得變了形,又粗、又短,指甲也短了。
後來,岡為鬧日本,家境越來越不好,我又不在家,她帶著孩子們下場下地。到了集日,自己去賣線賣布。有時和大女兒輪換著背上二鬥高粱,走三裏路,到集上去糶賣。從來沒有對我叫過苦。
幾個孩子,也都是她在戰爭的年月裏,一手拉扯成人長大的。農村少醫藥,我們十一歲的長於,竟以盲腸炎不治死亡。每逢孩子發燒,她總是整夜抱著,來回在炕上走。在她生前,我曾對孩子們說:
我對你們,沒負什麼責任。母親把你們弄大,可不容易,你們應該記著。
一位老朋友、老鄰居,近幾年來,屢次建議我寫寫火嫂。因為他覺得她待我太好,幫助太大了。老朋友說:
她在生活上,對你的照顧,自不待言。在文字工作上的幫助,我看也不小。可以看出,你曾多次借用她的形象,寫進你的小說。至於語言,你自己承認,她是你的第二源泉。當然,她瞑目之時,冰連地結,人事皆非,言念必不及此,別人也不會作此要求。但目前情況不同,文章一事,除重大題材外,也允許記些私事。你年事已高,如果倉促有所不諱,你不覺得是個遺憾嗎?
我惟惟,但一直拖延著沒有寫。這是因為,雖然我們結婚很早,但正像古人常說的:相聚之日少,分離之日多;歡樂之時少,相對愁歎之時多耳。我們的青春,在戰爭年代中拋擲了。以後,家庭及我,又多遭孌故,直至最後她的死亡。我衰年多病,實在不願再去回顧這些。但目前也出現一些異象:過去,青春兩地,一別數年,求一夢而不可得。今老年孤處,四壁生寒,卻幾乎每晚妙見她,想擺脫也做不到。按照迷信的說法,這口了能是地下相會之期,已經不遠。氹此,選擇—些不太使人感傷的斷片,記述如上。已散見於其他文字中者,不再重複。就是這樣的文字,我也寫不下去了。
我們結婚四十年,我有許多事情,對不起她,可以說她沒有一件事情是對不起我的。在夫妻的情分上,我做得很差。正困為如此,她對我們之間的恩愛,記憶很深。我在北平當小職員時,曾經買過兩丈花布,直接寄至她家。臨終之前,她還向我提起這一件小事,問道:
你那時為什麼把布寄到我娘家去啊?
我說:
為的是叫你做衣服方便呀!
她閉卜眼睛,久病的臉上,展現了一絲幸福的笑容。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二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