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1.審查與反審查
抗日戰爭時期,桂林成為國民黨統治區進步文化活動的中心之一。人們習慣地稱它做“文化城”,這是違反反動派的意願而使他們深感不安的事情。
桂林進步文化開始繁榮於一九三八年廣州、武漢相繼淪陷以後,《救亡日報》從廣州遷桂林出版,國際新聞社、文化供應社陸續成立,夏衍、胡愈之、範長江等許多進步文化人相繼來桂。到“皖南事變”前,桂林已經是西南大後方與重慶不相上下的文化中心了。皖南事變後,文化界人士被迫先後離桂,進步報刊和文化團體遭到查禁、封閉,大約有將近一年時間顯得蕭條冷落,反動派以為這一下可算是除掉了一個心腹之患了。然而,曆史的發展總是和反動派的意願相反,災難深重的中華民族要在抗戰中求得徹底解放,人民要真理、要光明,這個潮流是誰也阻擋不了的。一九四一這一年,《野草》堅持繼續出版,聶紺弩、邵荃麟、田漢等人先後到達桂林。接著,新中國劇社成立,《文化雜誌》創刊,桂林又迅速成為西南進步文化活動的中心;書店、出版社林立,進步書刊的出版量超過重慶。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旅港進步文化界人士相繼脫險回內地,雲集桂林,到一九四四年,國統區戰場豫、鄂、湘、桂、黔五省大潰退前,達到最高峰。
西南大後方進步文化中心的出現,急壞了國民黨反動派。他們想盡辦法進行破壞,但是,除了他們手裏掌握著政權以外,他們還有別的什麼條件能夠用來和黨所領導的進步文化運動較量呢?於是,他們搞了個“戰時圖書雜誌審查辦法”,成立龐大的審查機構,集中大批審查人員,專門用來對付進步文化活動。
稍有見識的人都能看到:這種辦法不但卑劣,而且也是無濟於事的。然而,昏庸腐敗的國民黨反動派在抗日戰爭引起的國內外形勢的重大變化中,已經顯得手忙腳亂,除了倒行逆施之外,拿不出任何像樣點的招數。在勢如潮湧的進步文化活動(它是黨所領導的新民主革命的重要的一翼)前更是心勞日拙,隻有乞靈於審查原稿這樣扼殺文化的鬼蜮伎倆了。
按照他們的規定,辦書店、出版社要登記,沒有“營業許可證”就是非法的。辦雜誌,也要有登記證。而這些“證”,隻要他們認為必要,隨時可以“吊銷”,這樣,你就不能存在,你就是被指明為“非法”的了。
單行本和雜誌在交付排印前都要經過“廣西省圖書雜誌審查處”審查,沒有蓋上他們的“審訖”藍色圖章的原稿,印刷廠是不敢接受的。雜誌和書籍的封底靠書脊的上方都印著一行小字:“廣西省圖書雜誌審查證×字第×號”。可以說,在烏煙瘴氣的國民黨反動官僚機構中,這一點似乎多少表明他們還是有一些講究效率的味道。特別有趣的是:在這個什麼字的“字”上麵,他們也多少用了些心思。對於進步書刊,有個時期就煞費苦心地用上個“警”字,不知是對我們這些異端的“警告”呢,還是對他們自己那些大小特務的暗示:——事實上,印上這麼一行,雖說表明已經經過“消防”,但也不見得就保險,因為特務們一時“警”覺起來,照樣可以把書刊沒收。
原稿送進審查衙門就得看他們的高興了。他們的目的既然是扼殺文化,那麼,給你開點玩笑,好像也不算什麼過分的事。最常見的辦法之一是“拖”。說實在的,手握文字大權的審查官們,對文字當然不會有多少好感,而且其中的人選,也如魯迅先生當年在上海遇到的那樣,不少是燙頭發、穿高跟鞋的“花瓶”,也少不了那些靠所謂裙帶關係而來混個官做的油頭粉麵的小鼻子或表哥、表叔,這類人雖不如老牌文化特務善於尋章摘句,但在用“拖”的辦法來害人上卻是很勝任的。一部原稿,本來一個星期可以“審”完的,可以拖上幾個月,戰時國統區通貨膨脹的嚴重程度是驚人的,這一來就非搞得出版者賠本不可。尤其惡毒的是他們規定:雜誌如果脫期半年,就要吊銷登記證。這樣一拖再拖,半年期限是很容易拖滿的,雜誌就得停刊。
當然,要是一個雜誌、一個書店或出版社被當成“目標”,非要把你搞垮不可的話,他們的辦法是很多的。比如他們可以整篇整本的“抽”、“扣”(“扣”要嚴重些,原稿不發還,類似宣判永遠不準刊登出版),對於雜誌,被“抽”、“扣”的文章就得趕快另外補送,再補而再抽再扣的情況如果連續出現,就說明你這個雜誌非停刊不可了。書店和出版社被抽、扣的書稿多了,也說明下一步大概就是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