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篇 4.德國醫療也有學習處?(1 / 2)

他山之石篇 4.德國醫療也有學習處

關於德國的醫療服務體係。德國的醫療服務體係分為四個部分:一是開業診所,負責一般門診檢查、谘詢等。二是醫院,負責各種形式的住院治療,包括公立醫院、非營利性醫院(通常由教會或慈善機構舉辦)和私營醫院三種形式。從數量上看,公立醫院占主導地位,其次是非營利性醫院,私營醫院數量不多。三是康複機構,負責經醫院治療後的康複。四是護理機構,負責老年以及殘疾者的護理。

中國的醫改新方案提到嚐試走法人治理的路子,成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德國醫院的治理結構類似於股份公司,設理事會和監事會。常務理事會一般有3名成員,包括學術代表、商務院長、董事長,其中商務院長和董事長由理事會任命,學術代表由學術委員會選舉產生,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發揮作用。理事會和監事會下設醫生院長和護士院長,管理技術業務。

德國的醫療服務籌資體製。在醫療服務體係建設資金籌集方麵,開業醫生所擁有的各種診所都是由開業者自己投資。醫院、康複機構、護理機構的基本建設、設備等的投入主要由州政府承擔。

在醫療費用資金籌集方麵,德國采取以法定醫療保險為主,以私人健康保險、稅收和自費支付為輔的籌資體製。法律規定,工薪勞動者收入低於一定數額的均有義務參加法定醫療保險(目前為3600歐元/月,高於該數額者可以選擇參加法定醫療保險或者商業保險),按其收入的一定比例上繳保費。退休人員、失業人員、無收入者等也必須參加保險,保費則分別由養老保險公司、失業保險公司和政府等承擔。目前,法定醫療保險覆蓋全國人口88%左右。法定醫療保險由政府批準的非營利性機構舉辦,德國現有215家法定醫療保險機構,由法定醫保最高協會負責管理和監督,該協會受德國勞動部和衛生部的雙重業務指導。法定醫保的原則是團結共濟,收入高者多繳費,收入少者少繳費,但享受的醫療服務是一樣的,醫保資金不設個人賬戶,全部統籌使用;投保者無收入來源的家屬也享受同樣的醫保待遇。

2009年1月1日起,德國對法定醫療保險進行了改革:一是統一各醫保機構的保費費率,標準為雇員收入的15.5%,其中雇員個人承擔8.2%,雇主承擔7.3%。二是各醫保機構收繳費用後不再由自己管理,而是統一交至聯邦健康基金,基金再將籌集的費用(約1770億歐元/年)除以參保人頭數確定人頭定額,每個醫保機構按自己所保人數得到相應的費用。三是加大政府預算對法定醫療保險的補貼力度。2008年政府預算補貼資金為25億歐元,以後每年增加15億歐元,最終要達到140億歐元。政府補貼的主要原因是:兒童和沒有工作的家庭成員因享有醫保服務而產生的資金缺口;一些非患病項目,如生育、圍產期保健服務、對老年人及殘疾人的護理等也由法定醫保負擔,導致醫保資金入不敷出。私人健康保險由營利性私人保險機構承辦,保險金全部由個人承擔,參保人員通常為高收入者,約占全國人口的10%。私人健康保險的參保人員可得到更高層次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