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經濟民主”(1 / 1)

新春詠魚 想起了“經濟民主”

2003年是蘇聯共產黨誕生一百周年紀念年。整整一年仿佛沒有聽人提起。

偌大世界上,又有幾人想起來?

我是讀了國家行政學院一位政治學教師發表在2004年的一篇文章(見《社會科學報》),才記起來的。論者提出“黨內民主是執政黨的生命線”,認為蘇共亡黨的多方麵原因中,主要是沒有實行黨內民主。他說,黨內民主體現為全體黨員享有“四權”,即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對這個問題我很生疏,不能判斷此論是否準確周全,但我想總歸不失為一家之言。

似乎在一年多以前,聽說黨刊《求是》刊登一篇講黨內民主的文章。我的朋友中沒有訂閱這份刊物的,沒借到,也就無從拜讀。

我想,如果蘇共確因沒有實行黨內民主而亡黨,那是應該引為鑒戒的;即使蘇共並不是因此而失敗,或說這不是它失敗的主要原因,也不妨礙我們實行黨內民主。

但我看了這“四權”,其實不僅是黨內民主的內容,該也是整個國內政治生活應有的民主的內容。那是一個巨大的係統工程,從原則到細部,從思想到組織,談何容易?

我也不知從何談起。不過,我忽然想到,我國的改革是從經濟切入的。我們學習毛澤東著作的時候,還知有經濟民主之說,例如在軍隊中,從按月公布“夥食尾子”,到士兵代表協助(不是超過)連隊首長管理連隊的給養和夥食,等等。

黨內民主,是不是可以先從經濟民主著手?

當然不是幫助支部書記管夥食。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年會,總要由有關政府部門作預決算的報告。不管怎麼樣,這是從周恩來當總理的時代起行之多年,形成製度的一項議程了。

但據我所知,曆屆黨的代表大會,都沒有由黨委向大會報告本屆任內對黨費收支、黨產經營的管理情況。在這方麵,是不是忽略了黨員(通過黨代會代表)所應享有的知情權?

也許我說的不符合事實?是不是曾有哪次黨代會上作過這方麵的報告,尊重了大會代表以至普通黨員在這方麵的知情權,體現了黨內的經濟民主呢?我不知道。至少在黨報上沒有讀到過,黨代會代表在會後也沒傳達過。我不知情。

半個世紀以來,我隻記得支部有幾次,應該也是執行上級黨委的指示,讓黨員自主買些書,從支部黨費中報銷。此外,黨內發過一些公開發行的學習文件,該是用黨費買的。但在全國範圍內的黨費開支,不會僅限於這樣的兩項吧?

“沒有公開性而談黨內民主是可笑的”,此語見《列寧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131-132頁。

200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