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閹人是專製體製的受害者,他們中的極少數後來變成施虐者,但不能以此作為指責這個群體的依據,也不能因日後太監弄權誤國的事實而取代對他們早期被割陰莖的同情。
徐文中談到一些人在割陰莖之後仕途亨通財源滾滾,也談到不少宦官弄權誤國的例子,這在龐大的宦官群體中隻占很小的比例;更多的閹人是在宮廷中小心翼翼地服侍主子一輩子,之後默默地死去;還有一些在晚年之後就被趕出宮門。所以說宦官這個群體,固然有可恨、可惡、可笑的一麵,但也有可憐、可悲、可歎的另一麵。
魯迅先生當年說:妓女是社會墮落的結果而不是原因。同理,宦官也是朝廷腐敗的結果而非原因。真正可詛咒的是把人變成非人的專製製度和舉天下之人財物以奉己身的獨夫民賊。
三、文章的最後,作者說應該給民主製度磕三個響頭,因為今天不用割掉陰莖而又能夠不太艱難地混口飯吃,說得也輕巧了。不用排隊割陰莖是真的,但仍有1972年7月5日,山東省桓台縣新城鎮聶橋村村民邢樹貞因被村幹部指認涉嫌本村的一起縱火案而慘遭“宮刑”的例子(《華夏時報》2002年8月10日);對今天幸福生活的感謝,我們不需要用磕頭來表達,因為中國人已經站起來了,而且幸福生活中,有我們百姓自己的汗水;最不能樂觀的是,今天生活在貧困線上的百姓並不在少數,沈敏特先生文章中提到的情況也並未絕跡。
以上種種醜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對人權的漠視,把人視為非人。隻要這種思想的土壤還在,那麼類似的悲劇就會上演。對待中國曆史,少一些超脫,多一些同情的理解,我們可能會學到更多的東西。
言官如狗
這個題目不是罵人,而是一個比方,是一個隻有深諳官場內幕的人才可以體會其精辟的比方。電視劇《走向共和》中,軍機處行走瞿鴻禨為扳倒慶親王奕劻和袁世凱,唆使禦史趙啟霖和他的學生吳毓鼎多次上章彈劾,終因慈禧回護未能成功。在瞿鴻禨眼裏,言官是武器是工具;反過來,慶親王奕劻和袁世凱回擊瞿鴻禨時,袁世凱說一定要找一條好狗來咬瞿鴻禨,他們物色的這條狗恰恰就是有清廉正直名聲的瞿鴻禨的學生吳毓鼎。
在中國的曆史舞台上,從宮闈到朝廷到內閣到地方所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事件中,都不難看到言官們活躍的身影。通常意義上的言官主要是指台官和諫官。台官監視百官,諫官監督皇帝,但在有些朝代往往是合流的。以明朝為例,都察院禦史是台官,分屬13道,共100多人,六科給事中是諫官,共50多人,合稱科道言官,在朝都以“言事”為己任。他們的言事可以確有其事,也可以“風聞奏事”,不必負任何責任。從這支隊伍中,曾走出過像範仲淹、海瑞、劉墉一代名臣,他們做言官期間,不黨不私不賣,為國家謀劃,為百姓分憂;但也有不少言官整天為皇帝立不立太子、到不到皇後房裏睡覺之類的事奏來奏去,弄不好還要挨板子,但他們卻在“茲事體大”之類的莊嚴感中抒發著自己的忠誠;更有一大批言官,在朋黨之爭中各為其主,相互撕咬,不分青紅皂白,不辨是非善惡,把以文字殺人的才智發揮到淋漓盡致的地步。這就是袁世凱把有些言官稱為狗的原因所在。
說言官如狗,是因為他們大都具有相當靈敏的政治嗅覺。改革家張居正剛死,就有一些言官從神宗那裏捕捉到皇帝對這位威權震主的首輔兼帝師壓抑已久的憤懣,紛紛上疏彈劾張居正,其中最賣力的是禦史江東之、李植、羊可立,他們“鼓己如簧之舌,而刺刺不休……豈欲將萬曆十年以前,凡居正共事之臣皆謂之黨,盡行罷斥而後已乎!”(當時的刑科給事中劉尚誌語)結果他們深獲皇上之心,得以提拔重用,大紅大紫了三年。
說言官如狗,是因為他們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忠於主子,隻要主子給他幾根骨頭,唆使他咬誰就咬誰,隻為其主,不為真理。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宋朝和明朝的朋黨之爭,無所謂君子小人,純是士大夫各爭意氣相互傾軋。梁啟超在《王安石傳》中做了這樣的評述:“有一吠影者倡之於前,即有犬聲者和之於後”,“彼建言者之意,不過欲借此以立名,但求因言得罪,則名愈高,其惟一目的在是。而國家之利害,一切未嚐介其胸也。故惟日日搜求好題目,居之以為奇貨,稍有可乘,則搖唇舌,盈廷不得誌之徒,相與為表裏;愚民無識,勢益洶洶。”所以這些言官不管王安石的新法是否有利於社稷民生,也不管皇帝是否支持新法,他們就是要反對一切變革,維護祖宗舊製,隻要新法一出台,他們就全盤否定,狂吠不已。還有明朝內閣嚴嵩與夏言、徐階與高拱、高拱與張居正的爭鬥中,雙方的言官各逞其智,互相撕咬,根本談不上什麼道德和真理。
說言官如狗,是因為他們有時會瞎了狗眼,認不清真主子,誰給骨頭就認誰做主子。作為朝廷監察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言官們擔負著反貪的重任,但在賄賂公行的專製時代,要擺脫腐化的命運,比登天還難。“近日言官賣折之風甚夥。……大抵皆以賄陳奏者也。……明朝言官多爭意氣,今朝言官多因賄賂,可恥之甚!”(文廷式:《芸閣偶記》)。也就是說,清朝的很多言官已經開始賣起奏折來了,不管是彈劾誰,誰給的錢多就給誰幫忙。
說言官如狗,是因為他們有時會為了個名呀利的而發瘋。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中說:“有些文官熟讀詩書,深知百世流芳之說。他們可以找到一個題目,寧可在禦前犯不敬之罪,今日受刑,明日名揚史冊。這樣的做法,說明了忠臣烈士的名譽,確乎是一種高貴的商品。否則,何以有許多人願意付出這樣昂貴的代價,放棄經過千辛萬苦掙來的進士出身,繼之以血肉甚至生命去追求?”一開始讀這段文字的時候,我對黃先生的邏輯推理是不以為然的。但後來看得多了,才知道乖謬的不是黃先生的推理,而是那個提倡愚忠的封建社會。
言官如狗,這是一個殘酷的比方,比罵人更令人難受。西哲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可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大多數言官所從事的隻是意氣之爭,是黨派之爭,就在這洶洶的撕咬聲中,他們的頭發花白了,他們的精力衰減了,而他們生活於其中的那個專製帝國也終於內耗完了。但不知言官們的傳人還有多少?
原載《雜文報》2003年7月1日
推諉有術
讀曆史,有時會讀到一些非常“有趣”的事,超乎你的想象。舉兩個善於推諉的小例子:
[例一]《明史》上載,明世宗時,俺答進攻北京時,致信要求互市,請通貢使。並威脅,如不見從,休要後悔。世宗立刻召見大學士嚴嵩、李本和禮部尚書徐階商量,拿出俺答的信讓三位大臣傳閱了一遍,然後問:“卿等以為何如?” 嚴嵩瞧著來書,語多恫嚇,暗想此事頗不易解決,依他也不是,不依他也不是,便啟奏道:“俺答上書求貢,係關係禮部的事情,陛下可詳問禮部。”徐階一聽,立刻回奏:“求貢事雖屬臣部掌管,但也須仰稟聖裁。”
嚴嵩身為大學士,不管外邦求貢的事而把這個球踢給禮部,禮部尚書接過大學士踢來的皮球,說這固然是禮部要管的事情,但最後還得皇帝拍板。這皮球踢得,腳下功夫堪稱一流了吧?
[例二] 梁啟超《李鴻章傳》中記載,甲午海戰時,“各省大吏,徒知畫疆自守,視此事若專為直隸滿州私事者然,其有籌一餉出一旅以相急難者乎?即有之,亦空言而已。乃至最可笑者,劉公島降艦之役,當事者致書日軍,求放還廣丙一艦,書中謂此艦係屬廣東,此次戰役,與廣東無涉雲雲。各國聞者,莫不笑之,而不知此語實代表各省疆臣之思想者也。”
清政府和日本打起來了,各省卻以為這是直隸省的私事,不肯出錢出兵,及至戰敗了,廣東方麵還希望日本把俘虜的戰艦還給自己,在信中對日本人說:“這艘戰艦是屬於廣東的,甲午海戰和我們廣東無關,不是我們廣東挑起來的。”這樣的話讓日本人聽了,可能會有點摸不著頭腦。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但不能遇著好事就搶功,遇到難處就推諉。古代官場之所以如此盛行推諉,隻是為了逃避責任。而封建機構的設置中恰恰為某些官員逃避責任提供了借口。很多事情表麵看來是人人有責,如果出了問題,卻是人人不負責任。萬一上司認了真,追究起來,那就找個替罪羊應付了事。嚴格說起來,大臣們的這一套也是跟皇帝學的。比如,曆史上流行的“紅顏禍水”說,妲己之於商紂,褒姒之於周幽王,楊貴妃之於安史之亂,陳圓圓之於清軍入關,就是女人替皇帝和男人頂罪的典型案例。
最近看中央電視台一個報道,一些公司被某家騙子公司騙取巨額錢財後,這些公司找公安局報案,公安局不管,說你去找法院;找法院,法院不受理,說你去找工商局;找工商局投訴,工商局不管,說那家騙子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注冊資金都沒問題。真是推諉有術啊。你看,現在連貪官們也學會了推諉術,一旦東窗事發,他們不懺悔自己的罪過,卻愛說:我放鬆了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管不住親屬部下,禁不住誘惑雲雲,讓人大跌眼鏡。
原載《北京日報》2004年10月31日
又見皇帝穿新衣
安徒生的童話《皇帝的新衣》中的皇帝其實是一絲不掛,並無什麼新衣,現在卻有人為皇帝穿上了真正的新衣。說兩個最近的例子:一個是電影《英雄》,為秦始皇穿的新衣叫做不殺與和平;另一個例子是文章《另說袁世凱》,為袁世凱穿的新衣叫民主。
把秦始皇稱為英雄,我想不會有太大問題。賈誼《過秦論》:“及至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禦宇內,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製六合,執敲撲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李白:“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揮劍決浮雲,諸侯盡西來。”秦始皇統一中國,使車同軌,書同文,統一度量衡,奠定中國長達兩千年封建社會的基礎,他在這方麵的功勞,怎麼誇都不為過。但他的動機是明確的,是為了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並不是像電影《英雄》中美化的那樣,是為了不殺與和平。後來秦始皇的焚書坑儒,造萬裏長城,建阿房宮和秦陵等形象工程的一係列作為,證明他的暴政對百姓的荼毒絲毫不亞於當年的戰爭,哪裏有什麼不殺與和平可言?生活在封建社會的賈誼都能看透:“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杜牧在《阿房宮賦》中說:“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獨夫之心,日益驕固。”這種清醒不是比認識到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價值更為有用嗎?
有人會辯解說,電影隻是為了拍得好看,為了賺取票房,要求它承載曆史教科書的使命是苛求。且不說最高的藝術都要有思想,就是從商業道德來說,也不能把一個商品做得隻注重形式不注重內容吧?
如果我們把末代皇帝溥儀看作是一個傀儡的話,那麼中國曆史上最後一個具實質意義的皇帝應該是袁世凱。現在也有人為他翻案。有一篇叫《另說袁世凱》的文章說,從清末到民初,尤其是北洋政府時期,袁世凱推行的經濟、政治、外交、文化等政策,“反映了當時社會曆史發展的總趨勢”。他“興學重教,開通民智”,“對教育的重視和投入,前無古人”。文章稱頌他“堅決抵製和反對‘二十一條’”。文章的最後,作者總結道:“正是由於袁氏北洋政府政治上的寬鬆政策,陳獨秀、李大釗、胡適、魯迅等一代新文化大師脫穎而出;蔡元培成功地改造了北京大學;邵飄萍、黃遠庸兩大新聞巨擘一則則獨家新聞、一篇篇時論文章眾口交傳;革命的報刊如雨後春筍般湧現——言論、出版、結社自由;毛澤東、周恩來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在北洋時代成長起來。這一切,同袁氏北洋政府的文化政策、社會改革不無關係。”
總而言之,在作者筆下,袁世凱是一個順應時代,寬容、民主的好領導。
不必列舉他向榮祿告密,出賣維新派,使戊戌變法胎死腹中;不必說他暗殺宋教仁,鎮壓國民黨人發動的“二次革命”;不必說在他當權的幾年裏,和帝國主義侵略者先後簽訂了包括《二十一條》在內的100多個不平等的合同、協定和條約;也不必說他複辟帝製,做了83天“洪憲皇帝”的鬧劇,單說他的一係列寬容、民主的政治舉措吧。
先看他是怎樣當上“民主”大總統的:1913年10月6日,袁世凱強迫國會改變先訂憲法、後選總統的立法程序,先進行正式大總統的選舉。當天,被袁世凱所收買的便衣軍警、地痞流氓數千人,打著“公民團”的旗幟包圍了國會,高喊“今天不選出我們中意的大總統,你們就休想出院”。議員們從早上8時到晚上10時,忍饑挨餓,連選三次,最後屈服於袁世凱的武力,將袁世凱捧上正式大總統的寶座。11月4日,袁世凱過河拆橋,下令解散國民黨,收繳438名國民黨議員的證書、證章,使國會不足法定人數無法開會而名存實亡。1914年1月10日,正式下令解散了國會。2月,袁世凱授意成立的“約法會議”,草草炮製出一個“字字皆袁氏手定”的所謂《中華民國約法》,規定“大總統總攬統治權”,凡一切內政、外交、軍事、製定憲法和官製、任免大權,統由袁世凱獨攬。12月,“約法會議”通過《總統選舉法》修正案,規定大總統無限期連任,大總統的繼承人由大總統推薦。這是總統的權利還是皇帝的權利?明眼人一看便知。 再看他是怎樣對待輿論的:1913年下半年,僅北京被查封的報紙就有《日日新聞》、《民國報》、《民主報》、《亞東新聞》、《中央新聞》、《京話報》、《華報》等。被作者作為典型例子來讚美袁世凱“寬鬆政策”的新聞巨擘邵飄萍,確實是在袁世凱統治時期在杭州創辦《漢民日報》,但因時常譏諷袁世凱盜民國之名,行專製之實,辦報不足三年,就先後被捕三次,最後報紙被勒令封閉。1915年底,袁世凱政府為了加強專製統治,公布了一連串的條例,如《報紙條例》、《出版法》、《治安警察條例》、《地方保衛團條例》等,主旨在於鉗製人民的言論、思想,嚴禁政治結社、集會,鎮壓革命黨和人民。至於說陳獨秀、李大釗、胡適、魯迅等一代新文化大師的“脫穎而出”,毛澤東、周恩來等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的成長,都是袁氏北洋政府“寬鬆”出來的,這就像說李白、杜甫、唐宋八大家的湧現,反映了封建社會的“寬鬆”一樣,實在荒唐得可以。
這兩個人物,一個是封建帝製的開創者,一個是封建帝製的複辟者,文治武功不盡相同,但他們的專製、獨裁是一致的。他們不是不可以寫,但要看你怎麼寫。是懾服於他們的專製氣魄,還是對其局限性予以有力的抨擊,這樣的差別豈止霄壤!
在不少作家、藝術家看來,曆史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他們打著“推陳出新”的旗號,為秦始皇、康熙、雍正、乾隆乃至袁世凱添加著這樣那樣的新衣,其思想境界不如倡導“民主大潮,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孫中山先生遠甚,亦不如明末清初的黃宗羲、王夫之、顧炎武遠甚。安徒生如地下有知,會不會哭醒過來?
原載《雜文月刊》2003年第4期
骨鯁精神一脈承
在中國古代文人的精神交往史上,留下了許多膾炙人口的佳話。這類佳話讓人們得以從有些血腥的帝王將相史、相斫史中抬起頭來喘息一下,進而讀到中國曆史溫馨的一麵,感受儒家精神中骨鯁的一脈。本文拈出較具代表性的王安石與蘇東坡,朱熹與辛棄疾,張居正與鄒元標等三對君子之交略做回顧,希望讀者能從中澡雪一番自己的精神。
先看中國第一文人蘇東坡。一般的教科書上,都把蘇東坡與王安石稱為政敵,現實中的情況則複雜得多。不錯,當年王安石提出變科舉、興學校時,蘇軾上書反對;王安石推行均輸法、青苗法的時候,蘇軾又上書論其不便。結果呢,王安石利用神宗皇帝的信任,把蘇軾貶為杭州通判。後來蘇軾又從密州到徐州到湖州到黃州,輾轉了很多地方。在東坡知湖州期間,發生了“烏台詩案”,蘇軾被下獄候斬,滿朝官員除蘇轍之外,再無一人敢為東坡求情。此時的王安石因變法受阻,第一次被罷相,貶為江寧知府。聽到蘇軾被下獄的消息後,深知東坡性情的王安石,立即上疏神宗為東坡開脫,疏中說:“豈有聖世而殺才士乎?”本有赦免之意的神宗皇帝見了王安石的上疏,立馬加了個“薦”,讓滿朝文武都來看。蘇軾在坐了四個月又二十天的監獄之後,終獲釋放。
王安石呢?後來第二次出任宰相,一年多以後,第二次罷相,回到江寧,築半山園,過起了他的“半山老人”的生活。八年以後,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 七月,蘇軾從謫居地黃州調任汝州途中,路過江寧(南京),與王安石做了最後的會晤。
那年蘇軾四十八歲,王安石六十三歲。蘇軾在宦海沉浮之外,他與朝雲十個月大的兒子剛剛夭折;痛喪愛子,身體多病的王安石也垂垂老矣!可以想見,寂寞的王安石那些天該是多麼高興啊。他帶蘇軾遊鍾山,蘇軾寫下了“峰多巧障日,江遠欲浮天。略沾橫秋水,浮屠插暮煙。歸來踏人影,雲細月娟娟”等詩句,王安石也拿出近作給東坡看,其中有“積李兮滴夜,崇桃兮炫晝”之類的警句,是借李白《春夜宴桃李園》的故事抒發自己從高位跌落的心情。蘇軾說,自屈原、宋玉以來,再也見不到《離騷》句法了,今天有幸拜讀。王安石則回答,我的這些詩作隻拿給你看,一般庸俗的人是不配去評論的。
王安石、蘇東坡當然不是一般的文人,他們還是政治家,所以在烹茶吟詩之外,社稷民生仍是他們談話的重點。
《宋史?蘇軾傳》中為我們留下了這樣精彩的記載:
道過金陵,見王安石,曰:“大兵大獄,漢、唐滅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連年不解,東南數起大獄,公獨無一言以救之乎?”安石曰:“二事皆惠卿啟之,安石在外,安敢言?”軾曰:“在朝則言,在外則不言,事君之常禮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禮,公所以待上者,豈可以常禮乎?”安石厲聲曰:“安石須說。”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又曰:“人須是知行一不義,殺一不幸,得天下弗為,乃可。”軾戲曰:“今之君子,爭減半年磨勘,雖殺人亦為之。”安石笑而不言。
從這段對話中,我們看出兩人都是非常之人,對社稷民生都負有神聖的使命感。兩年之後,王安石去世。早在他去世之前,朝廷舊黨就已經複辟,要求盡廢新法。經過基層磨練的蘇東坡對新法已有更全麵、客觀的認識,他認為盡管變法有不少弊端,但是其中也有很多切實可行的內容,應該區別對待。這一次,他站到了保守派的對立麵。
結果,蘇東坡這一生,先為變法派所不容,後又遭保守派排擠,兩麵不討好。世俗之人很難理解他這麼做的原因,套用西諺“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一切都變得淺顯易懂了。他是一個現實的、漸進的改革派,所以他對王安石的激進做法持批判態度;經過輾轉外任的曆練之後,他對社會現實有了更清醒的認識,認識到因循守舊也是死路一條,所以他對司馬光的保守做法同樣予以抨擊。而王安石,先是排擠蘇軾,後來體會到變法的種種弊端,似有所悟,同時敬惜蘇軾之奇才,所以在蘇軾遭遇牢獄之災時,沒有落井下石,而是上疏解救。這就是儒家的骨鯁精神,不投機,不勢利,不媚俗,不避禍。
朱熹與辛棄疾這一對也比較有趣。一個是熱心教育、窮研理學的哲學家,一個是抗金名將,豪放詞人。理學家陳亮稱他們一個是“人中之龍”,一個是“文中之虎”。兩人在政治上都不得意,但誌趣相投,相互傾慕。紹熙四年(1193年)九月,貶任福建安撫使的辛棄疾第二次到建陽會見朱熹,兩人同遊武夷,泛舟九曲,吟詩唱和。辛棄疾的《九曲棹歌》第九首是這樣寫的:“山中有客帝王師,日日吟詩坐釣磯。費盡煙霞供不足,幾時西伯載將歸。”他把朱熹奉為隱臥山中的“帝王師”,希望有一天能遇到“西伯”,為朝廷重用。朱熹則為辛棄疾的兩個齋室題寫了“克己複禮”、“夙興夜寐”兩個條幅。慶元六年(1200年)三月,時值梅雨時節,朱熹由於久病,“正坐整衣冠就枕而逝”,時年七十一歲。當時,朝廷下令禁止其朋友、門人到建陽考亭會葬,但辛棄疾義無反顧,不怕風險連累,作祭文以悼之。《宋史?辛棄疾傳》說:“熹歿,偽學禁方嚴,門生故舊至無送葬者。棄疾為文往哭之。曰:‘所不朽者,垂萬世名。孰謂公死,凜凜猶生!’”
如果朱熹是個炙手可熱的當權派,辛棄疾與他的友誼難免有勢利之嫌;但是當朱熹的理學不被社會承認的時候,當朱熹死後,門前冷落的時候,辛棄疾能不為世俗所累,率性而為,他的骨鯁精神與磊落人格,就不能不讓人感佩。
第三對是張居正與鄒元標。與前兩對不同,他們兩人之間很難說有什麼友誼,鄒元標是晚輩,萬曆五年的新科進士,幾個月後,當朝首輔張居正的父親去世,朝內圍繞張居正是丁憂守製還是破例奪情發生了一場大爭論。按規矩,封建官吏如遇雙親的喪事,要丁憂守製二十七個月,也就是守二年多的喪;除非有特殊情況,經皇帝恩準,才能破例奪情,短期休假後就可以照常上班。張居正為了保住改革的勝利果實(也有貪戀權位的因素),當然不甘心離開官位這麼長時間,傾向於短期休假。可是人言洶洶,有些官吏就是不依不饒。先是他的門生、編修吳中行,翰林院檢討趙用賢和刑部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上疏要求張居正回籍守製,結果在同一天遭受廷杖,各杖六十或八十不等,打得是皮開肉綻,血跡斑斑。在午門外廣場目睹這一慘劇的新科進士、剛當刑部觀政兩個月的鄒元標,接著上折要求守製。他的措辭比前四人更加強硬,他說:“居正才雖可為,學術則偏;誌雖欲為,自用太甚。”“今有人於此,親生而不顧,親死而不奔,猶自號於世曰‘我非常人也’,世不以為喪心,則以為禽彘,可謂之‘非常人’哉?”結果他被廷杖八十,謫戍都勻衛。四十年之後,熹宗天啟年間,官為左都禦史的鄒元標在一次進侍經筵的時候突然跌倒,皇帝一問,才知道是當年遭受廷杖落下的病根。可是就是這個鄒元標,在經曆了國家的衰落和個人的沉浮之後,在更深的程度上理解了張居正當年的所作所為,在他的建議下,天啟二年,張居正被追複原官,給予祭葬禮儀,發還沒有變賣的房產。有人問他為何在晚年沒有剛出道時的衝勁了?鄒元標笑著回答說:“大臣與言官異。風裁踔絕,言官事也。大臣非大利害,即當護持國體,可如少年悻動耶?”
不怕廷杖,仗義執言,是鄒元標骨鯁精神的一方麵;不計前嫌,以德報怨,是他骨鯁精神的另一麵。不能說他前者錯後者對,兩者都對,前者略有腐儒的酸氣,後者則是洞明世事後的通達。
其實,儒家的骨鯁精神沿孔子的“殺身成仁”、孟子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一脈下來,是有悠久曆史的。隻是在過於嚴酷的統治下,文人士大夫身上的柔靡化、庸人化、鄉願化傾向越來越明顯,隻有少數未被異化的“非常之人”卓然獨立,活出了骨鯁之氣和健全人格。雖然為數不多,但他們是中華民族的脊梁,是溫暖曆史的燭火,是澡雪精神的瓊漿,是勵人奮進的源泉。
最是從容不易學
物以稀為貴。精神也是如此。人身上可企羨的品質,像忠誠、正直、善良等,與風流、俊逸、瀟灑、從容等相比,前者似乎更像大路貨(這並不是說容易達到),所以在文人齒間流芳的往往是後者。
是真名士自風流,惟大英雄真本色。風流也罷,從容也好,表麵看來,是一種外在的言談舉止,其實是需要有很深的內在涵養做根基的。就拿從容來說,“泰山崩於前而色不驚”,“運籌於帷幄之中,決勝於千裏之外”,“四兩撥千斤”,舉重若輕,視死如歸,那都不是一般的修煉功夫。
單說視死如歸。這詞造得多好。把死看得跟回家似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自古至今,這樣的例子太多了:荊軻刺秦王,“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還”;譚嗣同赴刑場,“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劉胡蘭麵對敵人的鍘刀,大義凜然,剛烈如火,“生的偉大,死的光榮”。這是一種從容,一種為了使命或者信仰無私無畏的從容。還有一種從容,更加了得。
大家都知道文天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言壯語,佩服他身處囚室,心係南宋的浩然正氣,卻很難遙想這位狀元宰相的從容風度。《宋稗類鈔》記載了文天祥與同僚在都城陷落時的一段對話,饒有趣味:
文天祥:“現在情況非常危急,大家看怎麼辦呢?”
同僚:“有什麼可怕的,大不了一團血嘛。”
文天祥:“怎麼解釋?”
同僚:“您死的話,我們跟著一塊死。”
文天祥笑著說:“你們知道有關劉玉川的一則軼事嗎?當年劉玉川和一個妓女交好,情深意切,難舍難分。後來劉玉川考中進士,要赴外地做官,妓女哭著嚷著要跟他一塊去。劉玉川怕有後患,就騙他說:‘按照朝廷慣例,官員到外地赴任不能攜帶家眷,所以我願意和你死在一起,也不願去做這個官。’說罷,就端來一杯毒酒,讓妓女先喝。妓女仰頭喝下,留半杯遞到劉玉川的手上,劉玉川卻把杯子扔到了一邊。妓女隻好眼睜睜地看著負情郎,在撕心裂肺的折磨中死去。這樣劉玉川就可以輕鬆地一個人去外地赴任了。今天各位嘴上說跟著我一塊死,是不是也想像當年的劉玉川那樣騙我一把呀!”
同僚皆大笑。
大難臨頭還有心情說笑話,這份從容,一般人學得來嗎?光有不怕死的倔強不行,光有深厚的涵養也不行,必須兩者都達到十分充盈的程度,而且和諧地統一起來,才能有如此自然的流露。
還有一例堪與之媲美。《清稗類抄》記載:“金人瑞以哭廟案被誅。當棄市日作家書,付獄卒寄妻子。獄卒疑有謗語,呈之官。官開緘視之,則見其上書曰:‘字付大兒看:鹹菜與黃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傳,吾無遺恨矣。’”這金人瑞就是批點過水滸、西廂的大才子金聖歎。順治年間,新任吳縣縣令任維初,私取公糧三千餘石,留下虧空讓老百姓添補,交不出糧食的即遭逮捕。當時皇上剛剛駕崩,在府衙設有靈場讓人舉哀痛哭。以金聖歎為首的眾多秀才,因同情農民的遭遇,就寫了“揭帖”到哭靈的場所控告縣官,這就是所謂的“哭廟案”。結果包括金聖歎在內的18人被捕並判死罪。他在死前還要向兒子傳授美食秘方,還要高呼“絕頭,至痛也;籍家,至慘也;而聖歎以不意得之,大奇!”確不是一般的灑脫。
老報人成舍我的兩段經曆也令人稱奇:
1934年,由成舍我擔任社長的《民生報》登文揭發汪精衛的親信彭學沛在建築工程中貪汙受賄的醜事。該文被南京的新聞檢查機構刪扣,成舍我不為所動,照舊刊出,結果引來彭學沛向江寧地方法院控告《民生報》“妨害名譽”。成舍我親撰萬言答辯書。不少新聞界名流出麵調停,成舍我回答說:對不起,事實俱在,不能接受。
6月18日,成舍我錦衣華服地出庭答辯,滔滔不絕達兩小時之久,法官被駁得啞口無言。最後,彭學沛自行撤回訴訟中的妨害名譽部分,但因為是行政院長汪精衛交辦,遂判成舍我短期徒刑,“緩期執行”。
我們多聽說張季鸞、鄧拓等新聞界前輩如何下筆千言,倚馬可待,這邊寫一頁,那邊排字房裏排一頁,他們剛擱下筆一小會兒,那邊報紙的大樣就已經出來了;但像成舍我這樣,不僅辦報是行家裏手,而且打官司也頭頭是道的人與事,真可以拍案稱奇了!
更奇的是,成舍我於當年七月底被誘捕時,早有預料,已提前把常用衣物、洗漱用品收拾好。第二天早上,同時被捕的新聞界同行陳雲閣等三人來到成舍我家時,見成社長正衣著光鮮整齊地在天井裏刷牙。
這份從容,比大義凜然、視死如歸更多了一份飄逸、一份優雅,讓後人隻有企羨的份兒。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說:“‘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這也是我對於從容的態度。
俠義情懷不是夢
我喜歡看武俠小說,喜歡裏麵寫的俠,但我不做關於俠的夢。“千古文人俠客夢”,俠客再怎麼扶劍遠行,笑傲江湖;再怎麼快意恩仇,替天行道,都不過是活在書中的人物。誰指望武俠小說中的俠客們紛紛從書中跳到你身邊,替你打抱不平,為老百姓主持公道,那顯然是白日做夢。從這個角度說,武俠小說有它的負麵效應,那就是容易讓人麻醉,讓人逃避,讓人產生幻想。所以我這裏不想談俠客,隻想談談俠義情懷。
所謂俠義情懷,就是一個人身上有那麼一點俠的味道。他可能是一個文人,也可能是一個小老百姓,甚至是一個乞丐。
最先讓我理解這種情懷的,是汪曾淇先生的小說《歲寒三友》。小說中寫了三個朋友:一個是開絨線店和草帽廠的王瘦吾,一個是開炮仗店的陶虎臣,第三個是畫畫的靳彝甫。靳彝甫有兩盒愛若性命的東西,是三塊田黃石章,其中的一塊有文征明刻的邊款。“吃不飽的時候,隻要把這三塊圖章拿出來看看,他就覺得對這個世界沒有什麼可抱怨的了。”
後來,王瘦吾、陶虎臣家道中落,已經到上吊尋死的地步了。這時,外出遊曆三年才歸來的靳彝甫聽說後,先每家送了五塊錢,並讓他們各等一天。第三天,也就是臘月三十,靳彝甫約王瘦吾、陶虎臣到如意樓喝酒。他從內衣口袋裏掏出兩封洋錢,外麵裹著紅紙。一看就知道,一封是一百。他在兩位老友麵前各放了一封。
“先用著。”
“這錢——?”
靳彝甫笑了笑。
那兩個都明白了:彝甫把三塊田黃給季匋民(家鄉出去的一位名流)送去了。
靳彝甫的形象感動了我很多天。他沒有劍,也不會武功,但他身上的俠氣令人景仰。
這還是小說。但我相信汪曾祺先生是有所本的,靳彝甫這個人物形象遠比武俠小說中的劍客真實可信。另外,這種俠義和一般劍客身上的哥們義氣是有很大區別的。大多數劍客是主持正義的,但也有一些不問是非,隻是一味地愚忠,像聶政、荊軻這樣的刺客,誰先找上門,他就為誰賣命;更有像武鬆、李逵這樣的莽撞漢子,一開殺戒,往往傷及無辜。
真正的俠義,講求大是大非,不愚忠,不計利害得失。這樣的實例有很多,信陵君和袁崇煥墓的守墓人就是最好的注腳。
作為一個有著強烈人文精神的史學家,司馬遷欣賞“春秋四公子”,並單獨為他們寫列傳,但他對四個人的評價是有高低之分的。在我看來,他最欣賞的是信陵君,其次平原君,其次孟嚐君,最後是春申君。為什麼?因為司馬遷是一個“義”字當頭的史學家。
“春秋四公子”都有三千食客,但他們對待食客的態度是大不相同的。孟嚐君雖然聚集了一些雞鳴狗盜之徒,但他養他們,是為了日後之用;平原君身邊固然有毛遂這樣的賢士,但他鄙視引車賣漿者流,“平原君之遊,徒豪舉耳,不求士也”; 獨有信陵君,不僅交往隱士侯嬴、屠夫朱亥,而且樂於交往那些可能毫無用處的博徒賣漿者。而他的竊符救趙,更是有大義存焉。在魏王懾於秦王虎威,隻求自保,擁兵觀望的時候,信陵君通過魏王身邊的如姬,竊得兵符,解了邯鄲之圍。他自己呢?卻被魏王懷疑,在趙國呆了十年,後來好不容易回到魏國,魏王仍不信任他,不讓他做將領,信陵君“乃謝病不朝,與賓客為長夜飲,飲醇酒,多近婦女。日夜為樂飲者四歲,竟病酒而卒。”可以說,他為竊符救趙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明代的唐順之在《信陵君救趙論》中抨擊信陵君不遵守朝廷製度去請求魏王發兵,而是偷竊兵符;他救趙的動機不是為國家而是為親戚等等,這不過是書生之論。在當時的情況下,信陵君再怎麼請求,魏王會發兵嗎?信陵君救趙,解了邯鄲之圍,同時不也解了秦對魏國的威脅嗎?怎麼能說是隻為了親戚呢?
南懷瑾先生對信陵君竊符救趙也持否定態度。他認為信陵君隻是一種私人的義氣,對朋友是盡心盡力了,但對上不忠實,違背了大義。在南先生看來,魏王才是大義,魏國的國家利益才是大義。我不敢苟同。首先,魏王是個明主嗎?如果魏王是個平庸之輩(後來的事實證明他就是個庸主),你對他忠實,不就是對道義的踐踏嗎?其次,魏國的利益不正是因趙國被救而得到保護了嗎?就跟抗美援朝一樣,難道說中國出兵朝鮮是違背了自己的國家利益嗎?
在這個問題上,我佩服司馬遷。他是一個真正懂得大義的人,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有著強烈俠義情懷的史學家。
第二個例子就是為袁崇煥守墓三百餘年的佘家人。1630年,一代抗清儒將袁崇煥被崇禎帝冤殺,其帳下謀士佘氏舍家忘死偷葬袁帥首級。此後300多年來,佘家世代為袁大將軍守墓,到今天的佘幼芝女士,已是佘家第17 代守墓人了。隨著政府對袁崇煥墓的修複,以後的袁崇煥墓將有專人管理,佘幼芝因此成為最後一代守墓人。這三百餘年的守墓史,對佘家人來說,是出於對袁將軍的忠;但在我們看來,這又何嚐不是一種俠義?這種現實中的俠義,比多少郭靖、令狐衝更讓人感歎不已。
行劍攻殺,快意恩仇,瀟灑;橫行長街,劇飲豪賭,痛快;藐視名利,放歌山林,飄逸;翩然歸去,浪跡天涯,自由。但這是書,是夢。為什麼大刀王五救不出譚嗣同,為什麼鑒湖女俠秋瑾輕易就被清政府的爪牙逮捕?這說明現實中有俠客,但他們顯然會受到各種各樣的限製。
在這種情況下,仍有那麼多的文人寧願做各種各樣的俠客夢,也不會在現實中為一個老幼病殘孕讓座,更不會在有人遭到搶劫時挺身而出,他們在很多時候,是慣於做一個看客的。所以我不做俠客夢,而是更傾向於呼喚一種俠義情懷,這種情懷如能一點點煥發出來,必將構成一幅可歌可泣的人文圖景。這才是我所期待的。
原載《四川文學》2004年第1期
張居正三題
之一:張居正與考成法及其啟示
與曆史上的商鞅變法、桑弘羊變法、王安石變法等幾次重大改革相比,我個人認為,發生在明神宗萬曆年間的張居正變法,是改革範圍最廣,收效最好的一次,而造成這種結果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張居正首先進行的是政治體製的改革,這為以後實行一條鞭法等經濟改革提供了組織保障。張居正政治體製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什麼呢?就是考成法。
萬曆元年六月,張居正上疏請求實行考成法。所謂考成法,就是加大對官員的監管力度,督促一切政務的進行。具體方案是在各衙門分置三本賬簿,一本是底冊,記載一切發文、收文、章程、計劃。把其中例行公事無須查考的剔除之後,其餘項目再列成兩本同樣的賬簿:一本送各科備注,完成一件,注銷一件,定期檢查,如果有積壓未按時完成的,就由各科上奏候旨;另一本送到內閣備查。為使這一方案得以實施,張居正在明朝祖製六科控製六部的基礎上,再以內閣控製六科,這樣內閣—六科—六部,由內閣出政策,六部抓落實,六科抓監督,從而形成一個相互製約、相互監督的管理體係,這不能不說是張居正在完善政治體製方麵的一大創舉。
張居正之所以選擇考成法作為他一係列改革的突破口,是基於這樣一種現實:“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若詢事而不考其終,興事而不加屢省,上無綜核之明,人懷苟且之念,雖使堯舜為君,禹皋為佐,亦恐難以底績而在成也。”“顧上之督之者雖諄諄,而下之聽之者恒藐藐。”“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議人而議法何益?”
在張居正看來,朝廷頒發的法令、章程,案牘勞神,不可謂不多;“置郵而傳之四方”,不可謂不及時,但效果如何?大小官員成日辦公,其實隻是辦紙!紙從北京南紙店裏出來,送進衙門,看過之後,再出衙門,經過長短不等的公文旅行後,便進入另一衙門歸檔。在這種情況下,你提出再好的改革方案,又有何用?
在這種官場積習之下,考成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我們不妨以萬曆三年整頓驛遞為例,看一下考成法的作用。太祖時代,非有軍國大事,誰都沒有使用驛遞的權力,即使是公、侯、附馬、都督奉命出差的時候,也隻許隨帶從人一名。以後的條例,逐漸寬大。太祖時代,給驛條例隻有6條,嘉靖三十七年,增到51條。兵部可以填發勘合(相當於今天的護照)送人,各省也可填發勘合送人。領用勘合的人,沒有繳還的限期,一張勘合成為終身的護照,自己不用,還可轉贈別人。不少官員到了驛站之後,百般索取,要糧食,要柴炭,要酒席,要蔬菜,要夫,要馬,大大加重了當地人民的負擔。
張居正則明確規定:凡官員人等非奉公差,不許借行勘合;凡內外各官丁憂、起複、給由、升轉、改調、到任等項,俱不給勘合,不許馳驛。其實嘉靖、隆慶年間,也都做出過一些限製,但最後都變成廢紙一張。為什麼呢?沒抓落實。張居正首先從自己做起。他的兒子回江陵應試,自己雇車;他的父親過生日,他吩咐仆人背著壽禮,騎驢回去祝壽;萬曆八年,他的次弟張居敬病重,回家鄉調理,保定巡撫張鹵發出勘合,居正給退了回去;甘肅巡撫侯東萊的兒子擅行馳驛,被言官彈劾,其子的官蔭被革去。考成法的威力,於此可見一斑。
在財政方麵,考成法的成績最為顯著。考成法實行以後,規定征賦不足額的,巡撫和巡按禦史聽糾,府、州、縣官聽調。所以它像一根鞭子,督促各級官員不得不為開源節流方麵狠下工夫。根據隆慶二三年間(1568—1569年)的預算,每年國家收入250萬兩,支出400多萬兩,財政赤字150萬兩;在考成法實施三年之後,庫存銀達703萬兩,每年正常開支390餘萬兩,尚有盈餘300萬兩,京師地區的存糧可支七八年,這是怎樣輝煌的成就!
今天,我們回過頭來看張居正的考成法,可以看到它的一些漏洞,比如,內閣控製六科,六科控製六部,那麼誰控製內閣?大約應該是皇帝。誰控製皇帝呢?沒人控製皇帝。這是人治不可避免的漏洞。今天我們提出依法治國,這是一個曆史性進步,但我們也看到,雖然法令、法規製定了不少,但在很多情況下,是有法不依,是權大於法;雖然製定了不少決策、決議,但往往隻落實在會議室裏,落實到了紙上,而沒有落實到行動上,落實到結果上。製定和完善法律、加強決策是一個方麵,更重要的是要抓落實,抓執法。而這些,都離不開有一套廉潔高效、相互製衡的管理體製作為保障。“政以人舉”,這就是張居正和他的考成法給予我們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