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有一隻母羊,下午生了兩個小羊。小羊落地之後,瘸瘸拐拐地掙紮了幾分鍾,就立起來,鑽到母羊腹下,去找乳頭。
這是記實,所謂鄰居,有名(暫男本位,玉民)有姓(石),則小羊出生也就真是親眼所見。親見會有什麼價值嗎?也隻是使我想到“生命”,感慨更深而已。
這雙料的未完之稿(就全書說未完,就哲理部分說仍是未完)在書包裏酣睡了十年有餘,其間外麵的大環境經曆了罕見的變化,主要是人亡政息加改革開放。用知識分子的眼看,最值得重視的變化是,由原來的不許有自己的思想變為可以自己想想,由原來的不許表達自己的思想變為可以適度地表達自己的思想。換句話說是,有所思,有所見,隻要不是明顯地表現為反的,形於言,形於文,就不再有加冠,發往北大荒或投入監獄的危險。對於書生之流,這可以說說、可以寫點有誘惑力,我不能例外,所以走入80年代,尤其中期及其後,就寫了些自己認為還可以算做溫柔敦厚的。但也知道,如果移前二三十年,就是如此溫文爾雅,也會招來滅頂之災,因為裏麵終歸有自己的思想感情,與讀寶書的體會或說“萬歲體”不是一路。非萬歲體也可以爬上報刊版麵,並進而印成書本,對於書生之流,就如運動員之得服興奮劑,上場,像是還有餘力可以發揮。向哪裏發而揮之呢?也許真要藏之名山?或者竟未深思,就把未完稿從書包裏找出來,決定補寫,完成《順生論》的哲理部分。其時是1988年的夏日,斷斷續續寫了“利他”“不朽”“增補”三個題目,並入早已寫成的九個題目,合為十二個題目,就成為1992年全書完成後的第一分,“天心”部分。
未完變為完整,心裏感到小小的安然,但沉吟一下,還是放在書包裏。因為照預計,第二部分要寫“社會”,且夫社會,如何組織,如何管理,以及有問題如何解決,我的想法未必與寶書上所講以及至上之所言所行相合,或竟是多有不合,縱使我有興致並有膽量寫出來,也必沒有地方肯印,至於藏之名山雲雲,不過是太史公的無可奈何的自慰,實際則是,至晚由馬、班起,直到目前舞文弄墨的諸公諸婆止,動筆而確知必不能問世,一定就勁頭兒不大,吾從眾,也因為還有別的事可做,這想寫的“論”論了一段,就又放下了。
這一放,差不多經曆了三年,查日記,是1991年4月7日、8日,這本多年想寫的書才可以說是正式動手寫。7日的日記說:“看已寫成之順生論第一分天心部分十二篇。”8日的日記說:“寫順生論社會部分第一篇《群體》,兩千餘字,一日完。”校完舊的,繼續寫新的,可見真是如先進人物所常喊,“下定決心”了。何以會由勁頭兒不大變為下定決心?想了想原因,或者可以說是三麵夾攻吧。第一個方麵是大環境的改革開放向廣處深處發展,雖無明文規定,事實卻表現為,對於個人私見,已經不再是一律用權勢壓,而是變為含有不很少的容忍成分。第二個方麵是有一些相知,覺得我的這方麵的所知來於多年的讀與思,至少有參考價值,不寫,餘年無幾,一旦晏“步”(因無“駕”),隨著遺體火化,未免可惜,我聽了,一陣忘其所以,覺得也有些道理。第三個方麵是自己被改革開放之風吹時間長了,心裏樂觀的成分增加,有時甚至想,也許能問世,就是暫不能,寫成總比沒有好,還是立即動筆吧。之後就真的動了筆。可是速度不快,主要是雜事多,不能連續拿筆,以社會部分的開頭為例,第二個題目“組織”,是寫完“群體”之後一周才動筆的。就這樣走走停停,社會部分和己身部分,共題目四十有八,將近二十萬字,費時一年零一個月,即到1992年5月,寫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