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3)

第十一章

我們憑什麼喜歡QQ

最初,當QQ剛剛問世,中國人對它的認識很單純,覺得它就是個很可愛的聊天用的小軟件,挺好玩兒,挺好用的。除了中學生,有它不多,沒它不少。聊天室誰家沒有,跟咖啡屋啤酒吧茶秀似的,滿街道都是,憑什麼單去QQ

可人們很快就覺得,不成,要聊天、要視屏,沒QQ不行。筆聊不過癮,要有聲兒,要有圖像,要麵對麵地聊,就得它,非它不成。離不了它了。就它好用,產生依賴症了。後來又發現,這玩意升級換代的好快,不僅是聊天視屏麵對麵,還有異乎尋常的、強大的傳輸文件,或專業點兒說,叫“即時通訊”的功能。

這“即時通訊”的功能強大到無人能比,“企鵝”比“伊妹兒”乖巧多了,來也匆匆,去也輕輕。一封“伊妹兒”得花上60秒才能發出,或才能完成接收的圖片,QQ企鵝3秒鍾就能搞定,還安全正點的程度高到無可比擬。

灰姑娘變成公主了,小“企鵝”穿上水晶鞋了。

2006年,不隻是中國互聯網,連全中國,至少有6億人都認識了打著紅圍脖的企鵝QQ。這玩意兒還真了不得。可QQ如果讓人記住的總是這點兒好處,是禍是福

誰偷走了我的QQ號

2006年,讓馬化騰煩心的事兒還真不少。QQ的問題成堆,最讓他頭疼的事兒怕要數QQ盜號。

如此大麵積地發生QQ號被盜,這讓人對QQ的技術安全發生懷疑。而且QQ號的被盜己嚴重到了如此程度,2006年年底,一個五位數的QQ號,(號越短越好記,所以成了稀缺資源)在網上己被叫賣到了1000元。而五位數的QQ號,己經被盜用的剩不下幾個了。現在,連8位數的QQ號都發生了大大麵積地被盜。也就是說,QQ號的被盜數量在以千萬計。

馬化騰還能把這不當回事嗎

在網上,有團夥通過木馬程序盜號,有專人生產“木馬”,有專人“放牧”,盜號團夥都是孖號,通過程序一次可以處理幾萬個號碼,發完廣告後退出,用戶根本發現不了自己的號碼被盜了。

對此,馬化騰說,他的對策主要是兩個:一是法律手段,此前深圳南山區法院就以“妨礙通訊罪”判過一起盜號案;二是建立QQ號碼信用體係,一旦用戶的信用特征明確,就可以從係統端來判斷號碼有沒有被盜,“這項工作我們正在進行中,快完成了。”

可事情沒這麼簡單。有多少人會因此而鬧上法庭更多的人選擇的是放棄,而這恰恰是馬化騰最不願意看到的。

馬化騰減持騰訊股票發出的是什麼訊號

2005年7月,身為“騰訊”大股東的馬化騰,減持1000萬股騰訊股票,占其持有股票總數4.13%,以當時市場價每股6.2港元計算,共套現約6200萬元。

市場對馬化騰的減持行為反應強烈,在減持事項披露後,騰訊股價連跌3天,還有分析認為,這可能是騰訊業績下滑的征兆。

從財富管理的角度出發,朝好處想,馬化騰減持股票可能是一種正常的資產配置行為,將賬麵收益落袋為安,有助於保護其資產,避免將風險集中於公司股票。可如果以為大家對會這麼想,那就太天真了。幾乎99%的人對此舉的解釋是:馬化騰要開溜。

這就是騰訊股價連續3天收陰的原因。

對此,有人匆匆出麵解釋說,就“騰訊”自2004年6月16日上市以來的股價走勢看,連續5天的下跌出現過1次,連續4天的下跌出現過6次,連續3天的下跌出現過10次,因此,股價連續3天波動,應屬正常。

解釋接著說,馬化騰減持之後,“騰訊”的業績在高速增長,收入、淨利潤在2005年第三季度分別為3.6億元、0.77億元,到2006年第一季度,已經增長到6.45億元、2.49億元,顯示馬化騰的拋售並不存在公司層麵的問題,實際是大股東正常的資產配置行為。

可問題是,該解釋的可靠嗎誰又能保證,馬化騰不是在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在“減兵增灶”

馬化騰是不是在“減兵增灶”

對馬化騰“減兵增灶”的懷疑,並非空穴來風。

2006年3月31日,“騰訊”發布其《2005年年報》後僅一周,“騰訊”以全體郵件的方式,向員工發布了“薪酬調整和引入5%末位淘汰機製”的方案。

如果說,“騰訊”的收益大幅增長,“騰訊”又怎麼可能出台這樣的調薪方案

方案為:薪酬調整之後,此前按季度派發給員工的季度獎,改在每年年末發放。如果員工年中離職,季度獎金將被取消;年末獎金發放結構為“雙薪+年終獎+原來的季度獎+考核獎”,其總和的60%年末發放;如果員工年後即離開公司,餘下年後發放的40%將被取消。此外,公司各部門嚴格執行5%末位淘汰機製。

該方案在騰訊公司的員工中,如石破天驚,引起一場軒然大波。翌日,天涯網上一個標題為《騰訊大幅降薪裁員》的帖子,迅速在騰訊公司的員工中如風傳開。

他們是這樣評價新方案的:

“現在公司的待遇已經大不如前了。”自稱是從“華為”跳槽至“騰訊”的發帖者表示,“公司新的薪酬改革方案,取消了季度獎,每季度少了幾個K(千元),而且去年進公司的,已經沒有股票期權可以分,半年調薪的幅度不高,名額也少,每年還要淘汰5%。”

這個帖子顯然點燃了公司內部對該薪酬改革方案的不解和怨憤。

與此同時,“騰訊”還遭遇了來自外力的夾擊。不少“騰訊”的中層員工,都接到過這樣的打到辦公室的電話:“我是××獵頭公司,受客戶委托邀你加盟,我知道你現在說話不方便,我這邊會說條件,你隻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我們部門上個季度被MSN挖了很多人,公司很生氣。”“騰訊”無線業務係統一位人士說,MSN開出的價碼通常是“騰訊”現有工資的1.5倍。

據“騰訊“員工透露,季度獎在“騰訊“員工當期收入中占了20%的比例。因此,盡管2005年第四季度以來,“騰訊”已經以“組織激活”為口號,對接下來的係統組織結構、考核標準、薪酬製度等調整做了前期鋪墊,但突如其來薪酬變動,還是在員工中引起了騷動不安。

員工們私下普遍認為,季度獎金年後發放的新規定用意很明顯,“對打算離職的員工影響很大,而選擇在過年前後離職的員工,將會損失40%的獎金”。

一位騰訊中層員工表示,當前彌漫在公司上空的這股怨氣,一方麵來源於本次季度獎調整,另一方麵,也摻雜著部分員工對去年第四季度公司組織結構大調整後,對人力資源考核標準變動的不滿情緒。

在不少騰訊內部人士看來,對於馬化騰,真正的難題或許並不是對付那些正在滿天飛舞的“大降薪、大裁員”流言,而是通過改善組織架構和激勵機製,來解決由於業務快速擴張,所帶來的人員驟然膨脹,同時又麵臨被競爭對手挖角的難題。

2005年,騰訊員工由年初的1100人,激增至年底的2500人,翻了一倍多。而據騰訊內部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這種大力擴招的趨勢仍在繼續,馬上就要突破3000人了。

騰訊研發管理部負責人在公司內刊上不無憂慮地指出,他來公司三年,公司人數一直是三位數的增長,見證了公司從小型公司向中型公司的轉變。可再往下呢?騰訊是一直走人員高速擴充之路,還是走提高人均效率產能、夯實中型公司基礎之路呢?

與騰訊的人員急速膨脹相對應,其在業務上也是全麵開花。從2005年開始,騰訊宣揚要進軍“三大門戶”,並大刀闊斧挺進網絡遊戲、以“拍拍網”為主的電子商務、鎖定雅虎一爭高下的搜索業務等領域。

從業績來看,騰訊在2005年似乎是豐收的一年。但是,在業務上全麵開花的“騰訊”,能把大而全的業務繼續做好做深嗎?

“在不斷加人的情況下,我們每人平均創造的收入是不斷下降的。”2005年1月,“騰訊”有關人士在其內部刊物中指出,“我們不斷成長,不斷招人,如此一來我們在管理意識上有些放鬆”。

騰訊人力擴張麵臨兩大煩惱:一方麵防止優秀員工流失,另一方麵,如何激活整體競爭力這是一個龐大的管理難題。

還靠期權嗎這一招似乎己不那麼靈。在“騰訊”,已經有不少擁有期權的員工,都已經離開了,說明期權並沒有起決定作用,而2004年以後新加入“騰訊”的員工,能得到期權機會就更少。

別把這事兒不當事兒。真正的危機,能讓“騰訊”一敗塗地的危機,不在宮闈之外。任何外部的危機,隻有通過內部的危機才能以大爆炸的方式被釋放。

《紅樓夢》第七十四回,“惑奸讒抄檢大觀園”中,探春說:‘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裏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呢。

千萬別讓探春此說一語成讖。

馬化騰官司纏身

和“微軟”一樣,和比爾.蓋茨一樣,馬化騰也官司纏身。而且不要小看了這件事。不要以為要作生意便得打官司,這是企業間的尋常事。作生意便得打官司的確不稀奇,但得看這官司是什麼樣的官司。

一場反壟斷官司的敗訴,能讓比爾.蓋茨苦心經營的“微軟”帝國大半河山淪陷。一場沒完沒了的反壟斷官司,能讓比爾.蓋茨少活十年。

一場接一場的官司,是企業倒閉前的凶兆。

2006年10月,先是“騰訊”將“掌中無限”告上了法庭,稱“掌中無限”提供的基於手機運行的無線即時通訊軟件PICA,擅自捆綁QQ的服務,與QQ、MSN實現互聯互通,侵犯了“騰訊”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財產權,構成“不正當競爭”。

“騰訊”在訴狀中說:“這侵犯了我們的財產所有權,也破壞了騰訊為保護QQ服務器軟件著作權而設置的技術措施,侵犯了騰訊的軟件著作權。”

“騰訊”起訴“掌中無限”後,“掌中無限”就地發起反擊,“騰訊”又被“掌中無限”推上法庭。

北京掌中無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涉嫌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為案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騰訊停止壟斷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限期公開其阻礙互聯互通的QQ即時通訊係統通訊協議,並索賠200萬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有媒體評論說:這將是“即時通訊”領域反壟斷第一案。

此案與美國“微軟”從2002年便開打,到2007年還在繼續的“涉嫌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異曲同工,簡直就是美國“微軟”案的中國版。

“掌中無限“在他們的網站公告欄上,發出了起訴“騰訊”的公開聲明,稱:“‘騰訊’拒絕互聯互通的行為,違反《電信條例》及《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騰訊”公關部負責人對媒體表示,目前未收到法院通知,在不了解具體情況的基礎上不作評論。但同時表示,所有擅自破解QQ協議的行為,實際上是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是混淆“互聯互通”和“侵犯知識產權”。

這是一個萬眾矚目的重大案件。

中國法律環境與美國的法律環境差異巨大,在美國,《反壟斷法》享有至高無尚的《經濟憲法》的地位,而中國,至今還沒有《反壟斷法》。我們還不能確切地知道《反壟斷法》何時頒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