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2 / 3)

在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上,成敗的關鍵在要千方百計地調動銀行的積極性。而且,此種積極性的調動不隻是強調銀行業的社會責任,而是要讓銀行看到在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上的商業利益。

美國最重要的助學貸款有兩種:一種叫做“帕金斯貸學金”。這種貸學金直接來自於政府,而不是銀行。

學校拿到政府發放的資金後,貸款給家庭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學生在校期間,政府支付利息,利率為5%。一個本科生總共可以借1.5萬美元,(中國為每年5000元人民幣)研究生可以借3萬美元。學生畢業9個月後開始還款,還款期限一般為10年。(中國為4到6年)。

看看這個條款你就會明白,中國的助學貸款與美國的助學貸款差別有多大。

既然國家以《憲法》的形式,賦予了每一個公民的以“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那麼,國家就應當為此種權利承擔義務。

這就是建立“帕金斯貸學金”的法律基礎。

另一種叫做“斯坦福貸學金”,這是美國目前最盛行的國家助學貸款。“斯坦福貸學金”分兩種形式:

一種形式是資金直接來自於政府,政府承擔風險;另一種形式是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由州政府進行擔保,聯邦政府進行再擔保。

如果學生違約沒有歸還貸款,或者由於死亡、疾病等原因無法還貸,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將向銀行賠付95%的拖欠貸款。於是,對於銀行來說,助學貸款幾乎是沒有風險的。這就從根本上解除了銀行的後顧之憂。

“斯坦福貸學金”的利率上限是8.25%,具體的利率都在每年7月1日,根據當年中央銀行的基礎利率進行調整。

由於美國過去幾年一直降息,所以“斯坦福貸學金”的利率目前非常低,2004—2005年的利率是在校期間2.77%,畢業後3.37%。一個本科生最多可以借4.6萬美元,一個研究生可借13.85萬美元。(可借的金額比“帕金斯貸學金”更大,這是它“最盛行”的原因。)學生從學校畢業6個月後開始還款,還款期限一般為10年,最長可以延長到30年。(還款期限也比“帕金斯貸學金”更長,這是它“最盛行”的第二個原因。)。

在取得“斯坦福貸學金”的學生中,家庭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還能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自己不用支付大學期間的貸款利息。

由此可見,在美國的助學貸款中,政府和學生是主角,銀行是配角。銀行經營學生貸款,風險很小,卻能贏利,所以,這是一個三方“多贏”的遊戲。

降低貸款風險,重要的一環就是提高還貸率。中國幾家商業銀行的統計顯示,不少高校畢業生助學貸款的違約率超過了20%,有的甚至高達30%—40%。借出去的錢成了潑出去的水,銀行自然對此業務便退避三舍了。(需要指出的是,這個由承辦銀行所統計的數字,是個過於誇張的、注了水的數字)。

美國也經曆過類似的尷尬。

2003年9月16日,美國教育部長佩奇發表講話說:“在1990年,美國學生貸款的拖欠率達到了曆史最高峰22.4%。經過十幾年的努力,這個數字在2002年,下降到了5.4%的曆史最低點。”那麼,美國政府是如何作到這一點的呢?

首先,美國政府在防範風險上大做文章。政府規定了更加靈活的還款方式和非常多的優惠減免措施。

學生畢業後,可以每月還固定的數額;可以開始還得比較少,然後逐漸增加;還可以根據個人的收入增減,采取靈活的浮動還款方式等。總之,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靈活采取還貸方式。

而且,學生畢業後,如果沒有找到工作,或者生病、受傷、出現了嚴重的經濟困難,還可以申請延期還款。政府的各種減免措施更是格外人性化。比如,畢業後如果去中學當老師,教滿5年,可以免除1萬美元的貸款;如果去貧困地區去當教師,可以減免更多。

像美國一流的法學院、商學院等,讀完四五年的學業,學生常常欠債十幾萬美元,不過,水漲船也高,這隻相當於這些院校的畢業生就業的起點薪俸。

但是,如果學生願意放棄這樣的待遇,甘願拿3萬多美元的年薪,去給窮人當律師,貸款可以全部免除。紐約大學為此一年就曾免掉過250萬美元。當然,這些減免的費用,最終要由政府或大學來承擔,而不是由銀行承擔。

對於銀行,政府則利用經濟杠杆,讓它們更加主動地去收回貸款。雖然政府為學生貸款提供95%的擔保,如果發生拖欠,銀行自己要承受5%的損失。這就提高了銀行追討債務的積極性。

一家叫做“美國基金會”的金融機構,大規模地參與了助學貸款的追討業務。該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卡爾說,這些年來,公司專門成立了防範拖欠委員會,並派代表和專家到各個學校,對學校的相關人員進行防範拖欠免費培訓。

該公司發放的學生貸款,2002年的拖欠率下降到了4.5%。另外,一旦發生拖欠,銀行可以要求政府承擔損失,但要求政府承擔損失時,銀行首先要提供自己已經盡了最大努力,確實無法收回貸款的證據———包括與拖欠者進行電話聯係的記錄、郵寄的追討信件記錄等等。

對於學校,政府也利用法律手段促進助學貸款業務的完善。

美國1992年《高等教育法》的修改法案規定,如果某個高校學生貸款拖欠率太高,教育管理部門會對其進行審查,暫停該校學生的貸款申請資格。如果拖欠率1年達到40%或連續3年達到25%,該校學生將失去獲得貸款的資格,這將嚴重危及學校的生存。

在防範之外,另一個重要的手段是“罰”。凡是拖欠貸款的人,銀行會把拖欠者的賬戶轉給專門的追款機構,不僅沒完沒了的電話、信件讓拖欠者永無寧日,各種滯納金、額外的利息、追討過程中所需的費用等,也將懲罰性地落在他們的頭上。

對於這一點,我們似乎也可以效法,免得楊白勞逼死黃世仁的鬧劇繼續上演。

銀行還會把惡意拖欠者的有關情況,報告給社會上的信用評級部門,惡意拖欠者的信用評分就會大打折扣,今後他要是想貸款買車、購房,就希望渺茫。這對於習慣於寅吃卯糧的美國人來說,是件很嚴重很嚴重的事。很少有人敢冒這個險。

而且,在美國的個人資信係統中,有兩個記錄———逃稅記錄和助學貸款違約記錄,會終身相伴,一輩子帶著這種汙點,將很難翻身。

對於那些惡意拖欠的人,最嚴厲的懲罰將是被訴諸法律,由法院強製執行,並由拖欠者負擔審判費、律師費等等。如此嚴厲的懲罰起到了殺雞儆猴的作用,既讓人們更加崇尚信用,也讓美國的助學貸款製度能像源頭活水,奔流不息。

將美國的國家助學貸款與中國的國家助學貸款加以對比,不難發現,兩者的差異還是相當明顯的。即使與新的國家助學貸款加以對比,兩者的差異也仍然是相當明顯的。

我們說中國的國家助學貸款的違約率太高,並非中國大學生的個人信用太差,而是我們的製度設計、履約條件太苛刻。

還有,在國家助學貸款的製度設計上,我們對銀行業的商業利益考慮得太少,而對銀行業的社會責任又強調得太多。

將兩種製度細細地加以對比,我們會發現,如果我們能在1998、1999年在國家助學貸款的製度設計之初,就作好這件事,我們就會少走許多彎路。中國的高等教育會有更大的發展,而中國的貧困生會少受許多苦。

年年新學年開學之際,我們的媒體都要發起為沒錢繳納學費的學生募捐,其實,如果我們作好了國家助學貸款,又何需去為窮學生募捐?又何必使家境困苦的學生,處在等人施舍的難堪之中?讓窮學生覺得自己低人一等。

而且,我們為什麼不問一句,既然這是一種國家助學貸款,為什麼隻有貧困生在能得到?既然是有借有還,為什麼不能讓想得到的學生都得到,就像美國的國家助學貸款一樣,複蓋麵達到在校生的80%以上?

還有,為什麼學生讀書的錢,一定要由學生的家長掏?這就難怪大家對學費的昂貴怨聲載道了。

當我們讀到媒體上報道的中國大學生中的窮學生,每到開飯時不敢去食堂,隻吃主食不吃菜,甚至像乞丐一樣,去揀拾吃別人拋棄的剩飯剩菜;當我們讀到陝西渭南師範學院物理係2000級女生興亮華,由於拖欠學費和生活費而被逼退學,以至於先是割腕自殺未死,後又跳樓自殺身亡。我們的心中該作何想?

我們能不為我們在國家助學貸款的製度設計上的缺陷而內疚、而自責嗎?

國家助學貸款的製度設計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經濟導刊》2005年第03期)

我們不能不嚴重關切這樣一組數字:中國的中小微企業為中國經濟的增長貢獻率為60%,為中國就業的貢獻率為80%,而獲得中國金融業的支持率為15%。對此,我們還能隱忍不發嗎?

民間信貸破冰將給中國經濟帶來什麼?

新聞事件:首單私募債花落麗水或溫州

2012年5月23日,《溫州商報》報道說:《首單私募債花落麗水或溫州》。該新聞中說:

溫州金融辦主任張震宇口中經常提到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已成事實。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有望於6月中旬推出。首單私募債將有可能花落浙江的麗水或溫州。

有消息稱,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設定在浙江、江蘇、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在內的,六個中小企業集中區域。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已大致定了下來,而首單中小企業私募債花落誰家更引人關注。

而華寶集團董事長、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秘書長付祥隆更是在微博上表示,中小企業私募債第一單溫州即將啟動。

這個消息非同一般。

這是中國己呼喚了多年的打破中國金融業壟斷,開放民間資本進入中國金融業,現在終於有了準信兒。很準很準的準信兒。

開放民間資本進入中國金融業的實施細則己經公布,實施的日期也己確定,一切都成定局。而這個領域,自中國建國六十多年以來,是一桌國家獨享的滿漢全席,誰敢隨便伸出一雙筷子,大刑伺候。格殺勿論。

可問題是,自2010年以來,不斷上行的物價,不斷上行的CPI,逼緊國家放慢印鈔機的運轉速度,並將存款準備金率上行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結果是:壓下葫蘆浮起瓢。

存款準備金率上行固然使不斷上行的物價受到抑製,但卻造成了中國成千上萬的、大批的中小企業倒閉潮,其後果比物價上漲的危害越發嚴重。吃差點兒總比沒飯吃強吧。與此同時,瘋狂的高利貸更是推波助瀾,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動蕩不安。

2011年,存款準備金率的高位上行,使銀行無錢可貸,抗風險能力弱小的中小微企業,遭受人力成本快速上行,人民幣升值快速上行的兩線夾擊,能活下來真不容易。

我們不能嚴重關切這一數字:中國的中小微企業為中國經濟的增長貢獻率為60%,為中國就業的貢獻率為80%,而獲得中國金融業的支持率為15%。對此,我們還能隱忍不發嗎?

說到此處,我們再來讀一則新聞.

從老佛爺不殺喬致庸到吳英免死

2012年5月21日,舉國關注的吳英一案,終於塵埃落定。

被最高人民法院死刑“不予核準”而駁回的吳英一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後,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不殺吳英是一個訊號,中國將改善民間資本進入中國金融業的法製環境。

曆史常常會有許多驚人的相似之處,而且那麼地大起大落,大悲大喜,富有戲劇性。要不,人們怎麼會說,“天地大舞台,舞台小天地”呢。

最高法院不核準吳英死刑,讓人想起的是兩次被押赴刑場問斬西市,兩次刀下留人的,老佛爺不殺的喬致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