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與房地產商聯手作案
如果我們僅從字麵分析,在“騙貸大案”中,銀行與房地產商應為衝突的兩方,房地產商是矛,而銀行是盾。銀行是受害人,而房地產商是加害人。
可在這樁大案中,角色易位,不對了。在這樁大案中,銀行與房地產商聯手作案,加害人與受害人居然成了一條繩子上拴著的倆螞蚱,真正的受害人是國家的金庫,是老百姓的存款。
該案被告方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稱,從銀行人員、房地產公司的人員和參予該案的律師的供詞都能看出,對於當時開發商利用他人的名義作假材料與銀行進行交易的情況,銀行人員和律師都是知情的,而製作這些材料,也甚至是在銀行員工和律師的默許下完成的。
豈止是“默許”,實際上,我們所看到的情況是,銀行員工和銀行的律師都積極地參予了該案的策劃和運作。在貸款的流程中,我們驚訝地發現,其不規範的程度甚至到了不屑掩人耳目的地步。
如果貸款規規矩矩地銀行的規章進行,這樁騙貸大案也許就不會發生。
例如:如此巨額的貸款,居然是個沒有抵押登記的樓盤按揭。
真讓人發指:好大的膽!
在庭審中,公訴人指控說,被告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另一大理由,是被告沒有履行該按揭貸款的房屋擔保合同。
公訴人指控說,房地產商和銀行簽訂的按揭擔保合同,是個人按揭貸款實施的保障,在此,房地產公司應該在個人無力償還按揭貸款後,承擔起個人的還款任務;房地產商應該向銀行提供該按揭貸款的房屋,作為抵押。
但實際的情況是,房地產商在拿到整個按揭貸款後,就停止了代個人償還銀行月供。而且根據公訴人提供的證據,森豪公寓和華慶公寓兩個按揭貸款,到目前都還沒有辦理房屋抵押登記。這就意味著銀行並不能將該兩處房產作為該按揭貸款的抵債工具。
這一屁股爛債,實實在在地爛在了銀行的金庫裏。銀行與不法房地產商竟如此沆瀣一氣、狼狽為奸。受害人實實在在地是國家金庫和老百姓的存款。
這就不由得讓人想起幾年前,在國家計委改名國家發改委,即國家發改委成立之初便己發起的,在中國房地產業和中國的金融業修砌防火牆的工程立項。
砌起房地產泡沫與金融業的之間的防火牆
還是在四年前的2002年下半年,盡管當時的關於“中國房地產業到底有沒有泡沫?”的爭論才剛剛展開,還沒有結論,可中央銀行己在國家發改委的嚴令下,毫不猶豫地動工砌建房地產泡沫與金融業的之間的防火牆。
到2003年初,中央銀行更加緊了砌建防火牆的步伐。
香港媒體還是在2002年11月5日,就己報道說,正在柬埔寨訪問的朱鎔基總理,向隨團香港記者表示,一些城市的房地產已出現過熱現象,建築工業發展過快,造成空置率過高。要把今年的經濟增長壓縮在8%以內,就是要嚴防房地產業出現泡沫現象。
朱鎔基總理非常冷靜地對當時的形勢作出了清醒的評估,此後,隨即作出了一係列的部署。
先是銀行清理房地產業的違規貸款,中國房地產整體負債率過高,平均負債率在80%左右。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
朱鎔基總理之後,新任總理溫家寶又指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比例過高,達到25.1%,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其次是又發布了,對高檔商品房建造所需貸款要嚴加控製,商品房開發商的自有資金,必須不少於所需資金的30%。2004年3月16日,中央銀行又決定,停止對在建期房的按揭貸款。
這一係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在作一件事:防止中國房地產業過熱所導致的危機,轉嫁到中國金融業的頭上。
那麼,中國房地產業的現狀到底如何呢?
讓我們來看看這樣一個有趣的事實:
國家經貿委2003年1月24日公布,2002年我國510戶重點企業,總計實現利潤超過2800億元。其中,電信行業實現利潤首次超過石油行業,成為2002年最賺錢的行業。
根據對我國510戶國家重點企業實現利潤的分析得出:2002年各大行業實現利潤的排名依次為:電信719億元,石油644億元,電力228億元,汽車204億元,冶金200億元,石化175億元,煙草119億元,輕工113億元。
作為中國十大暴利行業之首的房地產行業,居然榜上無名。
這個情況至今沒有多大變化。到2005年,我們仍然在中國的贏利行業的名單上找不到房地產行業的名字。而且,房地產行業的上市公司普遍業績很差。
更讓人吃驚的是,從公開的賬麵上看,房地產公司十有八九是虧損的。(當然,也存在另一種可能,許多房地產公司報的是假賬。)不過,幾年來倒閉的房地產公司也不少。
這表明,作為暴利行業的房地產行業,並非整體贏利能力很強的行業,過高的商品房空罪率吞蝕了房地產業所創造的利潤。房地產行業甚至僅僅是一個微利行業,在中國股市上市公司行業利潤榜上,房地產業名列倒數第二,明顯低於各行業平均利潤。此情況表明,2005年並非該行業所自稱的,行情火爆的“紅紅火火又一年”。
在北京的房地產官方網站上,在引人注目的“森豪公寓”的標識下,寫著“己售出”三個大字。似乎這是個句號己經畫圓的、非常成功的房地產項目。可實際的情況又怎麼樣?
這座在2001年便“己售出”的樓盤,6年過去了,至今還隻有一個風雨剝蝕的、形同乞丐的、骷髏一般崢獰可怕的空架子,成為京城著名的爛尾樓。
研究2006年的中國經濟,我們就不能不研究2006年的中國房地產業和中國的金融業。
目前,我國整個房地產業發展的原動力主要來自於金融支持。許多房地產開發商從金融機構手中獲得開發房產項目的資金,然後進行滾動操作,最後將樓盤以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銷售,並將房地產投資的風險“套”在了金融機構身上。同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風險也在日益凸現。
以工商行所發放的房貸為例,2005年購房人的個人住房期房按揭貸款拖欠率高達15%,這就不能使銀行對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政策心存芥蒂,並進行必要的調整。
從2002年以來,中央銀行在嚴加製止“零首付”之後,又一次次地提高了首付比例,
有媒體報道說,中央銀行還計劃將高檔住房的首付按揭比例提高到50%。這一切都表明,砌起房地產泡沫與金融業的之間的防火牆的工程在加快。
發生在西安的蹊蹺事
2006年6月7日,“央視國際”在當天的《新聞聯播》中播發了這樣一條消息:
西安的陸女士意外地收到一份法院下達的《執行通知書》,要求她立即支付欠銀行的38萬多元貸款本息。這讓陸女士大吃一驚,因為她從未買過房,又何來銀行的貸款?還多達38萬元。
這樣的新聞讀來讓人頭皮發炸,試想,你穩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不僅平白無故地飛來了38萬多元債務,你的銀行賬戶被凍結,還收到了法院的《催付令》,你怕不怕?你怒不怒?你還能“穩在家中坐”嗎?
從未買過房而遭遇法院《按揭貸款催付令》,這樣的事在西安,見諸報端己不是第一次,陸女士也不是第一例了。一年前我便在報紙上讀到過這樣的蹊蹺事,但未見後續報道。不知此事如何了了。
這卻一點都不蹊蹺。不會有什麼後續報道,有關方己經把這件事“擺平了”。都“擺平了”,還“報”的什麼“道”?
不過這一次,未必就“擺”得“平”,當然,也不完全排除,再次“擺平了”的可能。於是,我便覺得此事非得說說不可,免得再次“擺平了”,堵住了輿論的嘴。於是,這樣的事還會發生,還會層出不窮。禍害老百姓,說不定哪天,還禍害到我的頭上。
這件事的真假虛實,一望而知。
法院案卷記錄表明,2005年,陸女士與丈夫購買了位於環城西路78號東光大廈B座一套價值72萬元、麵積為207平方米的商住房屋,支付了首付款後,在工商銀行朱雀大街支行辦理了51萬元的個人購房貸款合同。
案卷裏不僅附有以他們夫婦名義和東光房地產開發公司簽署的房屋購買合同,還赫赫然附有由碑林區公證處做出的《抵押貸款合同公證書》。
陸女士查看後發現,在合同裏,除了有她本人和丈夫的身份證複印件外,沒有其他任何可代表他們身份的證件。簽字是偽造的。而該套房屋竟然還在房產交易中心辦理了抵押手續。從銀行提供的材料看,該抵押房從2005年11月起,就沒再支付月供,故申請法院執行。
僅“簽字是偽造的”一點,便足以推翻此案。便足以認定陸女士的清白無辜。
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得清清楚楚:
始作俑者是位於環城西路78號東光大廈的開發商東光房地產開發公司,是他們以很粗糙的手法,偽造了並不完整的,偽造痕跡十分明顯的,有明顯缺陷的陸女士夫婦的《房屋購買合同》。
可在這樁掩耳盜鈴式的造假案中,還卷進了隸履司法係統的碑林區公證處和政府部門的房產交易中心。
這是一起房地產商偽造房屋購買合同,以騙取銀行貸款的典型案件,此案涉及20多個被冒名者,涉及的欠款數額高達上千萬元。
我們真不知道全國究竟有多少這樣的騙貸案。
這樁發生在西安的騙貸案,與發生在首都北京的森豪公寓騙貸案有許多異曲同工之妙。卻是一個新變種,其最重要的變異是:參予森豪公寓騙貸者,即假購房戶,不僅心知肚明,還拿了2000元的好處費。可西安的東光房地產公司騙貸案中的假購房人,卻完全被蒙在鼓裏,全不知曉。騙貸的成本更低,連“好處費”都省下了。騙貸的不法房地產公司手段更加貪婪黑暗肮髒。
惟一讓人奇怪的是,參予騙貸的銀行,又怎麼敢向法院申請執行?膽子為什麼會這麼“正”?是該銀行的兩個部門間的協調出了差錯?
磨礪《刑法》之劍
說到此處,讓人再次想起6月29日剛剛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修正案(六)中,完善了有關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規定。
修正前《刑法》規定的“貸款詐騙罪”,要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近年來一些單位和個人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危害金融安全,但要認定騙貸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貸款的目的很困難。
為此,修正案在保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貸款詐騙罪的基礎上,在《刑法》中增加了新規定: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案件便是一起典型案例。所以,這個案件便得好好地說道說道。
而且,更可怕的是,如果房地產商或破產、或卷款潛逃,人間蒸發了呢,誰又來為不法房地產商擦這一屁股的屎?
銀行如果說,誰讓你不保管好你的身份證複印件?他跑了,還有你。該你到黴。
可在中國,要每個人都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談何容易?到處都在向你要身份證複印件。就連我的這篇稿在有的媒體發表,人家都向你要身份證複印件,人家說“以便發放稿費”。你能不給嗎?
想想都讓人頭皮發炸,讓人夜不能寐。
寫這篇文章便是要中國法律磨礪我們的《刑法》之劍,加強對中國金融業的和中國房地產業的監管,嚴防此類騙貸案的發生,保護天下蒼生,保護無辜百姓。
阿彌陀佛!
(《觀察與思考》2006年第16期)
我們該仔細研究的是:上調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會給中國經濟帶來些什麼,閃亮的是紅燈,綠燈,還是黃燈?
貸款加息:給中國經濟帶來了什麼?
------紅燈,綠燈,還是黃燈?
貸款基準利率上調
2006年4月27日晚,中國人民銀行在毫無前兆的情況下,突然宣布,從即日起,上調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檔次貸款利率也相應調整,但金融機構存款利率保持不變。
央行上次調整利率是在2004年10月29日,當時的存、貸款基準利率是一起上調的,上調的幅度均為0.27個百分點。其中,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5.31%提高到5.58%,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1.98%提高到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