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的立法進程
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組建商務部,商務部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研究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係;”負責“起草、擬定健全規範市場體係的法規、規章和標準,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
自此,《反壟斷法》的立法進程開始啟動。
2004年3月,商務部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送審稿)》上報國務院審議。
2004年8月,商務部召開了反壟斷立法專家論證會,認真研究了反壟斷立法中的難點問題,形成了《專家關於反壟斷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2004年商務部和國務院法製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考察了歐盟、美國、挪威、日本、墨西哥的反壟斷立法和執法情況,並撰寫考察報告,提出了對我國反壟斷立法的建議。
2005年2月,《反壟斷法》被列入國務院一類立法項目。(即應確保按時完成起草任務,如期提請人大審議)。《反壟斷法》起草工作加速。
國務院先後成立了由相關部委副部長組成的領導小組、相關部委司局級幹部組成的起草工作小組,以及由國內著名學者組成的專家小組。上述有關行政壟斷的學理爭論隨之帶到立法層麵。
2005年7月,國務院法製辦副主任張穹在全國流通會議上表示,《反壟斷法》的稿子已經基本成熟,但有一些重大問題尚需最後論證。
有媒體解釋說,上述“重大問題”包括: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設置、反壟斷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部門的關係、適用除外製度、核心卡特爾(指競爭者之間進行固定價格、聯合串標、限製產出、瓜分市場的限製競爭協議、聯合行為和安排)的處理方式等等。其中,“行政壟斷”是最重要的爭論之一。
據最新消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公布的2006年立法計劃中,《反壟斷法(草案)》,將被安排在今年6月進行初審。
《反壟斷法》己宣告了預產期。
於是,對《反壟斷法》的討論,便顯得越發緊迫。
《反壟斷法》:難點焦點與痛點
《反壟斷法》爭論的焦點集中在《反壟斷法》要不要擔起反“行政壟斷”的任務。
就在2006年2月,從許多媒體傳出《反壟斷法》整體刪除了關於“反行政壟斷”的章節。也就是說,主張《反壟斷法》不擔任“反行政壟斷”任務的一派,在爭鬥中勝出。
那麼,什麼是“行政壟斷”?
“行政壟斷”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或限製競爭的行為。
有媒體報道說,在2005年12月份召開的一次論證會上,各方再次就“行政壟斷”的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最終“改革消除論”勝出。所謂“改革消除論”,是指這樣一種觀點:即《反壟斷法》應將目標集中在“經濟壟斷”,而不包括“行政壟斷”。“行政壟斷”本質上由轉軌時期政治經濟體製的過渡性造成,必須通過進一步的體製改革來消除。《反壟斷法》擔負不起“反行政壟斷”的任務。與之相對的則是“立法規製論”。
這種觀點認為,反壟斷立法必須要注意中國國情。除了借鑒國外反壟斷立法在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控製企業合並方麵的內容外,中國的《反壟斷法》還必須對目前非常嚴重的行政壟斷進行規製,旗幟鮮明地反對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
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士多引用俄羅斯、烏克蘭等轉軌國家的立法實踐,來論證上述主張。盡管在每次論證會上,持有上述觀點的專家都各抒己見,互不相讓。雖然如此,但各方在消除行政壟斷的目標上,卻並無分歧。就在國務院法製辦緊鑼密鼓地進行法案的起草修改的同時,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等部委,以及國內各大科研機構,紛紛召開各種關於《反壟斷法》的研討會。而幾乎每次,“行政壟斷”都是被嚴厲抨擊的對象。
現在看來,持“改革消除論”觀點者試圖將經濟體製的改革與政治體製的改革完全割裂,以避免改革之痛,這既不可能,也不現實。如果,這場關於在《反壟斷法》中要不要“反行政壟斷”之爭,真的以該章節被整體刪除告終,那麼,中國的《反壟斷法》將繞過該部法律的痛點難點焦點前行。中國的許多法律都己這樣作了,不禁讓人要問:《反壟斷法》也會步此後塵嗎?
這件事讓人記起的是,2000年3月31日,“存款實名製”在沒有任何預告的情況下,突然宣布翌日開始實施。但是,興奮之餘,人們又痛感失望,因為這個“存款實名製”實際上隻是半個“存款實名製”。
該“存款實名製”宣布,隻對2000年4月1日前設立的新賬戶,實行實名。
那麼,我們能不問一聲:為什麼不對2000年4月1日前設立的賬戶,進行一次徹底的清理?是一種妥協嗎?
真正的“存款實名製”是一張其大無比的網,它幾乎能將那些貪官汙吏們及形形色色的經濟犯罪竭澤而漁,一網打盡,無論他是真老虎還是死老虎,無論他是在官場爭鬥中的勝利者,還是在官場爭鬥中的失敗者,隻要他是貪官,他就不可能漏網。我們不能忍受這樣的愚弄:審判貪官的也是貪官。
半個“存款實名製”(準確的名稱為“存款記名製”),給中國經濟、中國法製和中國的政治清明,都留下了無數遺恨,至今都無法彌合。由於“存款實名製”的不徹底,使得中國的許多稅費改革都無法實施。
中國的許多法律對於該法律所麵對的痛點難點焦點,都采取了繞道前行的辦法,看來風險不大,卻留下了無數難以治愈的後遺症。《反壟斷法》也會消極如此嗎?
若果真如此,那麼,2005年在人大的表決中未獲通過的,轟轟烈烈、卻再次被擱置的《物權法(草案)》,便是前車之鑒。
如果它不能解決中國的難題,要它何用?這樣保守的、無關痛癢的法律,不要也罷。
《反壟斷法》:順產還是難產?
《反壟斷法》所麵對的難題成堆:
包括誰來執法。
中國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有一個具有足夠獨立性權威性執法機構,能擔起此重任。
由於《反壟斷法》承擔著維護市場經濟運行的重要職能,《反壟斷法》執法機構的選定,按理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應當是擔當這一重任的第一人選。而且國家工商局有著十多年反不正當競爭的執法經驗。
但是,起草《反壟斷法》的專家們紛紛表示,從部門協調的角度出發,以及考慮到這一機構設置的國際慣例,《反壟斷法》執法機構必須具有獨立性、權威性和職責單一性的特點。成立單獨的執法機構更為合理。
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出發,執法機構所要規範的對象,不僅包括規模龐大、實力雄厚的中國企業,而且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業監管部門,沒有足夠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不足以行使反壟斷的職能。而國家工商總局顯然權限不夠。
其次,《反壟斷法》與中國許多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的現行法規間的衝突,水火不容。
目前我國在電力、電信、鐵路、航空、金融、圖書出版等很多行業,早已有了自己的法令法規,法規中針對本行業可能出現的壟斷行為,己做出了限製性規定。而正在製定中的《反壟斷法》中,也涵蓋到對因政企分離不徹底而產生的行政壟斷的規範。《反壟斷法》與這些行業法規在反壟斷問題上如何協調,將成為《反壟斷法》製定過程中無法繞過的重要問題。
近年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雖然依據已經出台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查處了大量壟斷案件,但目前,行業壟斷和行政壟斷事件依然故我。一些壟斷行為僅靠行業監管部門和行業法律“老子管兒子”似的監管,使反壟斷名存實亡,因為監管部門與被監管企業常常有相同的經濟利益。
其結果是,壟斷的打破常常是紙麵上的打破。行政審批仍然在緊緊地在控製著行業準入的門檻。
在我國現行法律對壟斷行為的規範過於鬆散的情形下,毫無疑問,《反壟斷法》應當被賦予對各行業反壟斷法規進行法律整合的權力和使命。但此事說起來容易,作起來難。
《反壟斷法》不能繞道前行。必須直麵“行政性壟斷”。
行政性壟斷是我國現階段壟斷的一個突出現象。它產生於行政權力的濫用,政企分離不徹底和計劃經濟體製遺留的弊端,是行政權力和經濟權力相結合的壟斷。
我國《反壟斷法》不僅應具有反對經濟型壟斷的一般意義,而且還應當具有反對行政性壟斷和承擔經濟體製改革的使命。
如果中國的《反壟斷法》如中國的《物權法》一樣,繞過中國經濟的難點痛點敏感點,將一部對行政性壟斷和行業性壟斷具有強大殺傷力的法律,弱化成一部不痛不癢的行政法規,那還不如不要。
全國人大在表決中否決《物權法》,表明全國人大在立法中的巨大進步。
別讓我們失望,中國的《反壟斷法》。
(《法治與社會》2006年第06期)
騙貸大案
我們之所以要說這樁騙貸大案,一是因為這樁騙貸大案數額巨大,驚心動魄;二是因為這樁騙貸大案案情己大白天下,便於解剖;三是因為這樁騙貸大案很有典型意義,在中國房地產業很有普遍性。而且新的刑法修正案對此類騙貸案很有針對性。
新《刑法》修正案與中國房地產騙貸大案
2006年7月的兩大新聞
2006年7月,中國發生了許多事,其中有兩條大新聞:
一是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剛剛通過了新的刑法修正案(六),對現行《刑法》作了20個方麵的修改、補充和完善。這是自1997年版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頒布實施以來,立法機關對我國《刑法》所作的六個修正案中,條款最多的、涉及麵最寬的一個修正案。
二是7月3日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轟動一時的“京城房地產騙貸7.5億係列大案”。這起騙貸大案由於當紅歌手屠洪剛涉案,而更具有新聞看點。
屠洪剛在這起騙貸大案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2006年7月3日,“森豪公寓騙貸案”繼續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屠洪剛的名字出現在公訴機關調取的介紹虛假購房者名單中,屠洪剛在證人證言中承認,他確實幫森豪公寓老總鄒慶,介紹過多名虛假購房者。
隨後,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多名虛假購房者的證言,從中可以看出,有近三分之一的虛假購房者是華運達公司的員工,其他人也都是通過介紹人介紹而來,他們之中有很多是下崗工人和無業人員。根本沒有購房能力,更沒有如此巨額貸款的還款能力。在公訴機關調取的介紹人名單中,歌手屠洪剛名列其中。
屠洪剛在被調查時說,他以前就認識鄒慶。
2001年年初,鄒慶告訴他自己正在開發森豪公寓的房地產項目,讓他幫忙提供身份證等個人資料,購買森豪公寓的房屋,但不用出錢。同時,鄒慶還讓他幫忙,再找幾個人和他一樣不花錢“購買”房屋,隻要提供個人購房按揭貸款所需要的個人資料就行。
屠洪剛不可能不清楚,鄒慶為什麼要玩這樣的遊戲,鄒慶玩的是個什麼遊戲。
隨後,屠洪剛找了幾名親戚朋友,以購房名義去中行辦理了個人按揭貸款協議。此外,屠洪剛一個朋友的證言顯示,屠洪剛找他時,除了告訴他不用交錢買房外,還給了他2000元錢。
從以上調查中可以確認,屠洪剛的確涉案,但不是重要角色,不過是257個群眾演員中的一個而己。當然,他也不是個連一句台詞都沒有的群眾演員,如果一定要評“最佳配角獎”,屠洪剛肯定會獲得提名。
估計屠洪剛也不是白幫忙,因為參予騙貸的群眾演員大多拿了錢,不會漏了他的,何況他與老板又有私交。不過拿的錢也不會太多。隻是屠洪剛的名氣實在太大,便有了眼球經濟。
我們之所以要說這樁騙貸大案,一是因為這樁騙貸大案數額巨大,驚心動魄;二是因為這樁騙貸大案案情己大白天下,便於解剖;三是因為這樁騙貸大案很有典型意義,在中國房地產業很有普遍性。
僅2006年,我們見諸報端的億元以上的大案便有:
2月8日,中國銀行雙鴨山四馬路支行原行長胡偉東等5人,涉嫌銀行詐騙案,總額達4.325億元。?6月9日,浦發銀行發現一起嚴重違反總、分行有關管理製度和操作規程,而引發的風險貸款事件,涉及金額1.29億元。?6月13日,中國銀行河南沈丘支行再次曝出銀行違規大案,涉及資金總額1.461億元。?6月19日,交通銀行沈陽分行曝出2億元詐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