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十六、七歲的大男孩,圓臉盤,紅頭發。
他記起了,是他在雷克雅未克將之錯認為吞佛的男孩子。“朱厭?”
“嗯。你先進來吧。”朱厭拉開門。
劍雪才注意到他臉色蒼白,微彎著身子,右手按在腰上,神色痛苦。
“你怎麼了?”他扶朱厭進屋,在沙發坐下,環視屋子一圈,“吞佛呢?”
“跑了。”
“跑了?”
“是呀,剛跑了。”
“告訴我他跑去哪,我馬上去追。”
“沒用啦,聽到我告密,他卷包袱跑得比劉翔還劉翔,簡直牛逼!”齜牙咧嘴一會兒,朱厭恨恨地說,“每次都用過肩摔,可惡!”
劍雪心中一片冰寒,知道他要來,連兄弟都打傷,他就那麼不願見他,避他如避蛇蠍嗎?
朱厭瞄瞄劍雪的表情,以為他有所誤會,連忙笑嘻嘻解釋道:“沒你想的那麼嚴重啦。這遊戲我跟小哥從小玩到大,很過癮的。”
劍雪斂起思緒,瞧見朱厭笨拙地捏腰部,便讓他俯趴到沙發,拿起茶幾上的藥酒,一邊幫他揉搓一邊好奇說道:“我沒聽吞佛說過他有手足呢。”
“我們是堂兄弟啦。”朱厭樂嗬嗬地說,“他是小哥,我是大弟。”
劍雪噗一聲笑出來,眉目舒然。
先前沒留意,現在仔細端詳,朱厭的眉宇間,其神采確與吞佛有三分相似。
“對了,你怎麼知曉我手機號碼的?”
“哦,前幾天我拿小哥的手機玩遊戲,在通訊錄裏看到的。沒想到真的是你呀。”
“你跟吞佛的感情很好。”他記得吞佛是不會讓人隨便碰他的東西的。
“嗯,我本來是孤兒,伯父伯娘去世後,我就跟小哥相依為命了。”朱厭雙掌托著下巴,“小哥供我讀書,一直很照顧我呢。”
劍雪惻然,感慨萬千。
“劍雪,我喜歡你。”
劍雪大吃一驚,接著聽到朱厭自顧自地說:“所以我希望你能跟小哥在一起。”
他鬆口氣,笑問:“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吞佛?”
“在雷克雅未克的時候,你的眼神告訴我的呀。眼神是最騙不了人的。後來我回到那個公園,沒碰上你。”
“那,你覺得吞佛……”他小心翼翼垂詢,“……喜歡我嗎?”
“當然喜歡呀,小哥手機的通訊錄裏隻有你的名字呀。”
劍雪得到定心丸,繞有興致問:“為什麼對我那麼有好感?今天之前,我們隻有過一麵之緣而已。”
“有好感就是有好感,哪有為什麼的呀。一麵之緣又怎樣,許多人朝夕共對一輩子也不見得相互喜歡呢。我說得對不對呀?”
“對極了呀,你說得非常正確呀。”真是個聰明可愛的孩子。
“你為什麼突然學我說話的語氣呀?”
“因為好玩呀。”
“…………”
透過朱厭,他仿佛看到四年前的自己,但就不知那時在吞佛眼中,他是不是這般活潑有朝氣。
他們正式成為情人後隻有過短暫的相處時光,在此之前,他對吞佛的了解過程相當緩慢且片麵。
吞佛離開之後,他才發現吞佛是個藏有太多秘密的人,有待他一一去挖掘,進而了解這個人。
雖然這一次重逢的希望再度落空,但至少他知道他活得好好的。
他不奢望吞佛會原諒他,可是不管怎樣,出來把話說明白對誰都好。
這樣躲躲閃閃算什麼意思?表個態難道會死?這樣拖著很好玩嗎?
劍雪越想越憤懣,怨氣像噴泉一樣咻地冒了上來,手下一用力……
“哎喲!”朱厭慘叫,“疼死我了呀!!”
“……對…對不起……”
離開朱厭的住所,他徒步往回走。
原來這幾天,他與吞佛隻相隔半小時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