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花市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1912年民國建立。民國8年(1919),廣州開始大規模拆城牆築馬路。l920年,雙門底被擴建為馬路,四座進士同科坊、辛未進士坊、拱北樓、六纛大王先鋒廟、華光廟、孖土地廟等等全部拆去。花市的發源地藩署前一帶成為通衢大道,年宵花市延伸至現在教育路、西湖路一帶,花卉品種較清末為多,遊人亦越旺。

除雙門底外,西關十八甫、槳欄路在民國初年亦已形成年宵花市,拆城牆築馬路後,西關地區與原城區連成一片,人們往來再無阻隔,花市發展越來越興旺,以至成為民國時期廣州的中心花市。

今天的槳欄路在廣州寂寂無聞,民國時卻是商戶集中地,這有其曆史淵源。明末清初,這一帶南臨珠江,已有十三洋行(今十三行路即由此得名),商業發達。曆約二百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時,十三行被焚毀,繼而沙麵成租界,建有各國洋行。清末,粵漢鐵路與廣九鐵路先後通車,滬穗線招商局輪船通航,大大促進了廣州工商業發展。大商號的業務範圍,往往涉及全省乃至國內外。西關地南臨珠江,東近西濠,江濠相通,航運便利,而處城西太平門外又可免城門開關的時間限製,故當時商業大戶多在此地開設商號。

民國時,槳欄路是參茸藥材業,綢布批發業、錢莊等商號的集中地,南邊,有十三行的銀錢業、杉木欄的紗綢業、西濠口的大酒店、大商店;西邊,有楊巷的匹頭業;北邊,有上九路的土布業、金鋪業,下九路的綢緞業,德星路的百貨業;東邊原有城牆,民國8年(1919)拆去,建成太平路(今人民南路),路以東有一德路的京果海味業、狀元坊的刺繡業。這些都是專行專業的最具代表性的行業街道。年宵花市就擺設在整條槳欄路及與之相連的南端一段呈曲尺型的打銅街(今光複南路)上。

槳欄路花市的興旺與此地乃商業薈萃之區大有關係。

首先,民國時代不少工商業老板有迷信觀念,認為行商盈虧與花之榮枯有關係,花開燦爛與否,預示來年生意景氣與否。因而多是親到花街選購靚花,絕少假手他人。如果當年順景,獲利豐厚,又或遇上個能說會道的花農,所講吉祥語跟老板心中所想相吻合,那就會出高價買枝好花,倘若新年果真生意順利,賺了大錢,翌年就更會不惜重資,選購靚花,希望年年好運。如果當年生意平平.甚或虧損,亦會忍痛買枝好花,希望趨吉避凶,時來運轉。

過去有些商品是以花作商標的,如牡丹(富貴牌)、水仙、菊花、福桃等。這些廠店,更會出高價選購這些花卉中的上品,以作商標牌子。

其次,工商業者互多聯係,彼此做生意,要講麵子。在這片大戶鱗比的商行專業街區,為免相形見絀,更要講麵子。這也是當年行商手段之一。平時沒有休假,年終結算都在農曆歲除前十二月廿八日前後,一年盈虧已成定局,須把店麵布置一番,除舊布新,寄希望於新年。老板們平時未必愛花,甚或根本不愛花,此時也得選購好花,維持體麵,抬高聲價。尤其當年某些行業有賒銷慣例,就更要借此顯示本店資金雄厚,以博取顧客、行家乃至股東們的信任。普遍的做法是擺個花局:在鋪麵正中央,擺一張八仙桌(方台),係上紅色繡花桌圍,放上花瓶,插上花枝並伴以花腳(切枝),桌麵上或再放水仙花、糖果盒等,或陳列金橘、盆花,用紅紙寫上四字吉祥語,如“萬事勝意”、“新春大吉”、“迎春接福”、“龍馬精神”之類;貼於店中適當位置。也有寫二字的,如東西牆貼“東成”、“西就”,南北牆貼“南和”、“北合”等。使店中充滿喜慶氣氛。有條件的掛幾幅名家字畫,以表示店主的風雅和闊氣。大商號,諸如十三行之錢銀業,打銅街之大批發商以及一些大行莊,更要趁此大擺排場,以花比美,爭妍鬥麗。花市中的名貴花卉也就有了主顧。

做生意,盈虧難料。虧了的,也要擺個靚花局撐門麵;更甚者,借此欺騙。一個典型案例發生在20世紀30年代初,當時不少行業有賒銷慣例,下九路有一家綢緞零售商,已經虧空,老板想撈回一把才逃亡,歲暮時,在行家中揚言得到外埠親友付充股本,並於除夕之夜買了一技上好桃花,擺設鋪中,煞有介事地大肆慶賀,行家們信以為真。新年開市,這家零售商就向批發戶賒入大批貨物,同時揚言要擴大經營,需裝修門麵。隨後關了鋪麵,席卷所有貨物潛逃。債主上門,人貨皆空。

民國時期,商鋪一般在農曆正月初六或初八開市,也有提前到年初四開市的,視乎行業習慣。年初二開始,彼此作年禧酬酢,店鋪負責人(司理)、在職股東、買賣手等,均肅整衣冠,相偕到關係密切的行家處拜年。見麵相逢,拱手為禮,開口第一句必是“恭喜發財”,道出共同心願;隨後是講花市,以花為題,“花開燦爛,今年必好生意”。

凡此種種,槳欄路花市便被這大片區域的工商大戶帶旺,除一般市民年年前來遊逛購花外,隨著當年工商業的發展,花市規模越發擴大興盛,以至成為民國時期廣州的中心花市。

當年槳欄路花市跟現在的花市擺設不同。現在的花棚是搭建在馬路中間,遊人在馬路兩邊走動。槳欄路花市是在馬路兩旁搭架作花檔,中間行人。現在的花市花檔在開市就已招標招租完成,租不到花檔的不得隨意進場擺賣。民國槳欄路花市卻是無檔花農花販可隨時攜帶花枝入場,站著兜售。現在花市結束後,拆棚工人與環衛工人同時進場,立即進行拆棚和清掃工作。民國時,槳欄路屬太平警察分局管轄,花市期間,該分局加派警察巡邏,但隻是維持治安秩序,不負管理責任。花市結束後清潔場地,開始時是向花市檔科派經費,由本街閑人如舊廟祝,更夫等清掃,以後警局向各攤檔收費,由他們派人清潔。

民國時期花市時間一般由農曆十二月廿八日至除夕深夜十二時,連續三天。又或延長一兩個小時,即自行散市。此習俗一直沿襲下來,至今無大變。

民國時期花卉品種較清代繁多,“凡茉莉、含笑、夜合、鷹爪蘭、珠蘭、白蘭、玫瑰、夜來香等,皆為種植。”(1931年《番禺縣續誌》)。花市更較清末時興盛,主要花卉品種大致為柑桔、緋桃、月季、含笑、茶花、牡丹、肉質植物、菊花、雞冠花、劍蘭、大麗花、吊鍾花、銀柳、水仙花等。其中以柑桔、緋桃、蘭花、芍藥等最為普遍。民國時人大多迷信,滿腦子神鬼觀念,平時以散花敬神者甚多,過年前此風更盛,花市亦因之興盛不衰。

民國時期,花市亦是在大年除夕進入最高潮。當年馬路比現在新辟馬路窄得多,槳欄路寬僅約12米,路兩邊搭建了花棚花檔,路中空間更為窄小,那時又沒有右進左出,不準逆行的規定,人流高峰時,整個花市人如潮湧,摩肩接踵,遊人隨意穿插,秩序頗亂;有時會被擠得團團轉,有時又會寸步難行。歐陽山《三家巷》這樣描寫1925年花街的情景:“到了花市,那裏燈光燦爛,人山人海。桃花、吊鍾、水仙、臘梅、菊花、劍蘭、山茶、芍藥,十多條街道的兩旁都擺滿了。人們隻能一個挨著一個走。笑語喧聲,非常熱鬧。”

那時民風已開,婦女也有來行花街的,但畢竟不像當下,男女當街擁吻如入無人之境。人擠,婦人有所不便,故遊者不多。至於達官貴人來行花街,則多是攜同家人坐汽車到街口,左右保鏢隨從,入花市一轉,不敢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