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至民國廣東重陽節綜述(1 / 3)

古代至民國廣東重陽節綜述

依據地方誌、筆記掌故、民間竹枝詞、文人詩詞等地方文獻,我們在上文分地區簡要地記述了自古代至民國時期廣東各地的重陽節俗。下麵作一綜述。

1、源流概述

廣東重陽節俗源自中原,約形成於唐代中後期,至今已逾千年,可謂源遠流長。據今存文獻所載,自唐至宋,重陽節俗主要是登高。明代,登高、掃墓、放紙鳶、野餐;食重陽糕,簪菊插萸,飲菊花、茱萸酒等諸種節俗逐漸齊備,清代時最盛,延續至近現代,曆數百年,大致不變。清初記載的節俗,往往到民國時仍是一樣。

廣東重陽節俗雖是承襲中州,但不是“全盤繼承”,而是有選擇性的,這是一種民間的自然的選擇,並不是政府的強製行為。比如,中原曾有過的重陽節俗如騎射、豐收後嚐新、貼糕於兒女額上表達祝福、祭祀三皇等,並不見於廣東重陽節俗。

中原重陽時節,百花凋零,菊花怒放,故賞菊、品菊是一個具普遍性的節俗。嶺南的菊花多盛放於農曆十月、十一月,因而此風不盛。中原重陽時已是深秋,景象蕭殺,故登高望遠,悲秋之感、思親懷遠之情頗為濃烈,這屢見於中原人的重陽詩文。如唐?令狐楚《九日言懷》:“二九即重陽,天清野菊黃。近來逢此日,多是在他鄉。晚色霞千片,秋聲雁一行。不能高處望,恐斷老人腸。”唐?王維一首《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更是吟唱至今。嶺南重陽時,田野翠綠,氣候尚暖,無深秋之感,因而相關詩文亦很少表達這類情感。氣候的不同造成了嶺南、嶺北節俗的差異。

更明顯的差異是,中原重陽三大節俗乃登高、插茱萸簪菊花、飲菊花、茱萸酒,且含驅疫健身涵義;廣東的三大節俗卻是登高、掃墓、放紙鳶。泛菊觴插茱萸不是普遍節俗,且基本上隻為應節。

廣東重陽節俗形成之初,主要在嶺南經濟、文化中心的廣州州城。城北的越秀山大概就是廣東重陽日的第一個登高處。宋代時,廣東地域中各主要州治所在的城鎮亦逐漸形成重陽節俗,且同時向所轄縣治地區傳播。到明代,各州府基本上都已有重陽節俗。清代時,重陽節在廣東已成具普遍性的傳統大節,過節氣氛遠濃於以往任何朝代。民國時,世道變易,社會動蕩,觀念轉變,一些地區的重陽節氣氛漸淡。如以下多種地方誌都沒有記載重陽節俗:民國九年(1920)《香山縣誌》、民國十五年(1926)重刊《順德龍江鄉誌》、民國二十年(1931)刊本《番禺縣續誌》、民國二十三年(1934)《恩平縣誌》、民國二十四年(1935)《封川縣誌》、《南海縣誌(初稿)》(1911—1949)等。前三誌均有“風俗”門,但都無重陽節俗的記載。抗戰時期,國難深重,百業凋零,老百姓謀生尚且不易,哪還有心情過重陽節,節俗更趨衰微。勝利後還未恢複元氣,內戰又起。經濟衰落,物價騰飛,民生維艱,重陽節俗雖無中斷,氣氛亦大不如抗戰前了。

2、節俗的普遍性與特殊性

廣東重陽節俗有其普遍性與特殊性。普遍性是指廣東大部分地區都有的節俗,特殊性是指某一府、縣或某一地區特有的節俗。在上文所引用的百餘種廣東各地方誌及其他廣東文獻中,可以明顯地看到,普遍性節俗是:登高、掃墓、放紙鳶。

⑴登高

登高是重陽節的標誌性節俗,它的最初涵義是避禍,約始於晉至南北朝時。但事實告訴世人,重陽日發生的禍害並不比其他日子為多,重九“厄日”之說,實屬臆想。因而這種觀念傳到唐代時已消散殆盡。重陽節在唐代是最受重視的法定節日之一,朝野人士在重陽日登高,主要是遊樂,而非避禍。廣東人過重陽節時登高,自形成習俗至今,基本上沒有避禍的觀念。廣東有三幾部地方誌稱登高是“仿費長房故事”,不過是“仿”這個登山行為而已。

登高也不一定要登山。登高樓也行,登高塔也行。甚至登廢炮台也行,隻要是登上高處,便屬應節。更有意思的是,在廣東各地方誌的記述中,掃墓也“曰登高”(墓葬必在高處,高處必是丘陵,掃墓時亦已登高,二者合一),放紙鳶也“曰登高”(放紙鳶多在開闊的平地,不必在高處,而紙鳶必飛上空中,故亦稱“登高”)。“登高”的這種虛泛性,說明所謂重陽登高以避禍的觀念在廣東地區基本不存在,也與廣東人過節的隨意性有關。登高的意義除祭祀先人外,主要是秋遊、玩樂、望遠。

這種遊樂如同平時的郊遊。北方重陽,已是深秋,百花漸凋零,景物顯肅殺之象,故北人重陽郊遊,稱“辭青”,表示田野青色將去,寒冷的冬季將至。嶺南不同,重陽節沒有深秋的感覺,大地仍是翠綠,百花仍在盛放,故重陽郊遊,有的地方仍像清明一樣,稱“踏青”。看芳草淒淒,登山遠眺,遣興舒懷。

登高山嶺,往往同時野餐。此所謂“藉野飲宴”。為應節,文人多飲菊花、茱萸酒,吃重陽糕、花糕。一般人沒有太多講究。同時放風箏。若是掃墓,則分食供品,素葷俱全。

有好些地方的民眾並不熱衷於重陽登高,尤其是山地縣民(如連州),平時就在山區勞作,天天爬山越嶺累得要命,管他什麼節,也沒有興趣特意去登山。在這些地區,重陽節登高主要是文人所為。這種遊樂活動往往就成了文人雅集,聚於高地、台榭,飲酒吟詩。

現在廣東人在重陽登高的主要涵義是求“轉運”。據上引明清地方誌所載,古代並無“轉運”涵義,而主要是遊樂,或同時祭祖。廣東重陽登高轉運的觀念乃漸形成於民國時期。

建國前的重陽登山,是民眾自發性行為。政府既不組織,亦不幹預。

⑵掃墓

現在廣東人在重陽日掃墓的不多,在民國以前卻是普遍性習俗,往往與“登高”同時進行,其祭儀基本如清明節。

清代與民國時的墓祭儀式,廣東各地大同小異。茲據州、府、縣誌所載,述其大略:

清代時掃墓儀式:掃墓者肩挑或背著竹筐,扛著鋤頭,一家人或合族上墳。竹筐盛著酒、雞、燒豬肉、米飯、包、糕、水果、鮮花、香燭、元寶、冥鏹等供品。來到墳前,先鏟除墓上雜草、荊蔓,再培上新土。然後擺好供品,焚香拜祭。將紙壓於墳頭,或掛紙錢於墳上、樹上。此謂“添土壓紙”、“添土掛紙”、“掃塋壓紙”。壓墳之紙,依各地風俗不同,有的地方用紅紙(如海豐縣),以至“紅自滿山”;有的地方用白紙(如高明縣、高要縣,西寧縣),稱為“掛白”,以至“滿山俱如隆冬雪片”、“宗姓盛者堆積如雪”。禮畢,在墓前分食供品,分派胙肉(祭祀時供的肉)。

民國時掃墓儀式,一般是先鏟去墓地雜草,再打草皮鋪蓋在墳上。將墳堆壘高,疏通排水道,以防積水。打掃枯枝敗葉,清理拜桌,用紅漆或金漆把墓碑上的字重新謄一遍。然後擺上各式供品(燒豬、燒肉、燒鵝、鮮魚、鴨蛋、鬆糕、發餅、白飯、果品、甘蔗、包點、蒸糕、酒水等,未必樣樣齊全),奉上鮮花。燒香燭拜祭;繼而焚燒衣紙、金銀紙錢及元寶等;最後鳴放鞭炮。儀式結束後,在墓地分食供品。下山回家時,或買風車表示轉運,一路順風回到家門。有的人家還有燒紙錢跨火盆的風俗,以圖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