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差不多了,王樹劍便先去廣源客棧叫洪青涯。這老財主一聽有計救兒子,橫豎那三萬兩銀子都是要拿出去的,給誰都一樣,便立即到鴻圖來。王樹劍然後去請王元樂。王元樂聽說可能會受處分,不覺有點猶豫,王樹劍隻給他輕輕說了一句:“世伯,有哪種處分厲害得過損失二萬兩白銀?”這就令王元樂帶上四名馬弁,也跟著王樹劍來到鴻圖酒樓。
彼此拱手寒喧幾句,不外“久聞大名,如雷灌耳”之類,然後各自落座,馬弁把守門口。陳夢吉也不再廢話,對洪青涯一拱手,聲音低沉,說得直截了當:“令郎一案,死罪已是鐵定,無可推翻。今在下思得一計,可減其死罪。”轉向王元樂又一拱手,“但得王大人做做手腳。這個手腳就算以後為部裏所知,也無大礙,最多受個處分,料無問題?”
王元樂也一拱手:“陳訟師,在下明說,這得無礙頭上的烏紗。”
“王大人請放心,絕不會有礙大人的仕途。”陳夢吉語氣篤定,再看一眼洪青涯,“既然沒有問題,那就請洪財主把三萬兩銀票拿出來。”
洪青涯來前,王樹劍已跟他說好了的,現在聽陳夢吉這樣說,便道聲:“好!”從懷中把一疊銀票掏出來,放在桌上,神情焦急,盯著陳夢吉,看他有何妙計能救兒子的命。
陳夢吉不急,先把銀票分成三份:一份二萬,放在王元樂麵前;一份五千,放在王樹劍麵前;另一份也是五千,放在自己麵前;然後看一下眾人:“這條計說來並不複雜。”向王元樂一拱手,“請大人回去,把洪華江這一件釘封公文,放進發往雲南最邊遠府衙的文書封套裏,而把另一件要發往該地的釘封公文,放進發往兩廣總督署的封套裏,這就萬事大吉。各位知道,兩地府署看到不是自己的公事,自然就得把公文退回京師刑部。從雲南到京師,遙遙六千餘裏,途經萬水千山,再加路上難免會出現的阻滯,一個來回,至少得五六十日……”
陳夢吉還未說完,王元樂已經明白其中奧妙,不禁一拍大腿:“好計!陳訟師果然好計!”
洪青涯也精神一振,但隨即又沮喪起來:“陳訟師,那最多也隻能拖兩三個月,犬子還是要被斬頭的啊!”
“洪財主放心,在下的話還未說完哪!”陳夢吉輕輕一笑,“現在再過兩個月,便是皇太後的壽誕。太後萬壽,照例大赦天下,所有人犯都減等定罪,令郎的殺人罪原是問斬,減等就成了永遠監禁,那死罪不就免了!?屆時洪財主再花些銀兩,疏通韶州府衙上下,不讓方權下手,那說不定令郎就隻關個三五七年,便可以放出來了!”
“陳訟師果然好計!果然好計!”洪青涯一聽,立即起身向陳夢吉深深一揖,“多謝陳訟師相救!”
“洪財主不必謝我,請謝王大人。”陳夢吉還了一揖,轉而向王元樂一拱手,“王大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做這手腳以後就算東窗事發,也隻能算是大人的一時失誤,而這種事在刑部又不是沒有過,自然大人也不過是受個罰俸的處分。如此二萬兩白銀,王大人收得下吧?”
“哈哈!”王元樂大笑,“收得下!收得下!”
“那就大吉大利!”陳夢吉邊說邊把麵前的五千兩銀票往懷中一揣,再向各人一拱手,“在下先去方便方便,憋得慌。”說完便走出房去。
陳夢吉哪是去什麼廁所!他見事已辦完,五千兩白銀到手,免得“夜長夢多”,出了門,轉個彎,確信後麵沒人跟著,便下樓去,急匆匆回到大來客棧,把張曙明等人的貴重物品收拾停當,打了個包袱,帶上銀兩,跟掌櫃的結了帳,便出門去。當時已是二更天,街道上沒有幾個行人,走了一會,見到有輛馬車,立即坐了上去:“請去德勝門。”
德勝門是當時京城的西北麵城門(今城牆已沒,城樓猶存),陳夢吉下了車,在附近一間小客棧胡亂填了個名字(那時既沒身分證也沒工作證,住宿時張三李四的隨你填),過了一夜,第二天上午,雇了輛馬車,直奔盧溝橋。
張曙明諸人在拱極城的八達客棧等陳夢吉是越等越心焦,陳夢吉既吩咐等他回來,所以又不敢離開,所謂盧溝曉月的景色如何也無心欣賞了。眼看已近中午時分,正商量著是不是繼續等下去,一輛馬車從順治門急馳而入,陳夢吉來了。
眾人急急詢問京城內發生了什麼事,陳夢吉擺擺手:“出了意外,大家不便再回城中,我已把諸位的貴重物品帶了來,其他的衣服什物就留給客棧算了。現在速離此地,返江南。”
這回陳夢吉為防王元樂見財起心,是有點多慮了。當晚二王與洪青涯在鴻圖酒樓等陳夢吉不回,便派人找,直等到三更天才走。酒樓老板隻有小心侍奉,哪敢趕走郎中。第二天,王元樂便依計而行,並沒有想過要追殺陳夢吉以奪那五千兩銀票,洪青涯與王樹劍則雇車南下,一回到韶州,老財主便到府衙活動,並收買獄卒看好兒子不要被人暗算。王樹劍則連府衙也不回了,匆匆收拾行裝,帶著這次賺到的七千兩白銀回到廣東鄉下,買了幾畝良田,過他的地主癮。
這一天閑著無聊,王樹劍隨手拿了一部明代著名作家馮夢龍編著的《智囊》翻閱,無意中看到書裏載有宋代的一個故事,說的是當年杭州首席刑名師爺周省三審理一件下毒殺人案,原告是會稽縣大鹽商鮑大爺的大奶奶,她告家中丫環蘭香下毒謀殺了二奶奶的兒子,蘭香因而被判死刑,刑部批文已到,兩天後就要蘭香人頭落地。周省三細閱卷宗,發現了其中很多疑點,自信若重審必可推翻原案,但時間已來不及,便用“套錯公文”的手法來爭取時間:從公文堆中找出另一封從刑部發往邊遠地區衙門的公文(發文日期與蘭香案的相同),然後用燭火烊開封套上的封蠟,將裏麵公文跟蘭香案卷互調封套,照樣封好。於是紹興府會稽縣衙就收到了一封牛頭不對馬嘴的刑部公文,隻好“原件退轉”,而蘭香的批文則過了兩個月才由邊遠衙門批上“查無此案”退回京師。在這段時間,周省三複審此案,最後查出真凶原來就是鮑家大奶奶,目的是為了防止二奶奶以後分家產。蘭香冤案因而得到平反。
看到這裏,王樹劍猛然省悟:陳夢吉原來用的就是周省三的這條計啊!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