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著名的人物終於分手了。
對於他們之間的關係史,一些傳記作家或者輕描淡寫,或者諱莫如深;稍為詳盡一點的,幾乎無不責備惠特曼的粗魯、自大和不義。可是,隻要了解他們的身份、性情和經曆,就會知道,分道揚鑣是一種必然。
愛默生出生於牧師家庭,後來也當了牧師,一生致力於布道。從很年輕的時候開始,他便做了職業演說家,在長達四十多年中,共發表1500次左右的公開演說,大可以看作是牧師生涯的延續。他畢業於哈佛大學,十分重視知識,注意材料的積累和利用,不斷地抄書,編寫索引,以及索引中的索引。他曾經遊曆歐洲,對於1848年歐洲革命明顯地持反對態度。他在日記中寫道: 我為商業主們的勝利由衷地感到高興。 有一個象征性細節,說他看到革命者手執火炬路經林蔭道,兩旁的樹木當了路障時,不覺深為惋惜,說: 年終時我們應當算算賬,看看這場革命到底是不是抵得上這些樹木的價值。 一個天性保守的人,是不可能從根本上理解革命的。
總的來說,愛默生寶愛秩序,崇仰權威,有上流社會人物的癖好。旅歐期間,他到處拜謁名家、偉人、最有才智的人。歌德成了他的偶像。以英雄崇拜著稱的卡萊爾,也是這個時候認識的。他寫的《代表人物》,開具偉人清單,雖然沒有卡萊爾般的狂熱,但名單中沒有美國人和當代人,這是的確的,由此可以看出他的觀念和趣味所在。他在《自然貴族》中認定, 真正的貴族,是淩駕於自己的身份等級之上的人。 他雖非貴族出身,但很明顯,他是那種全身散發著貴族氣味的人。
惠特曼是地道的農民的兒子,母親是文盲,而他本人也隻念過五六年小學,因此根本不可能沾染可惡的經院習氣。他當過印刷所學徒、排字工人、差役、木匠、小學教師、報館編輯,戰時擔任義務看護,一生為貧困、失業、疾病所折磨。他一身粗布衣服,喜歡敞胸,不結領帶,在室內或室外都歪戴著帽子,隨心所欲。愛默生的朋友康韋注意到,他就像那些下等人那樣,習慣地把褲腳塞進牛皮靴裏。康韋還發現,他一路上熱情地和碰到的水果小販、收票員和碼頭工人打招呼,把他們看作是自己的朋友。他告訴康韋,說他熟識幾千個這樣的人,並且十分自豪地聲稱他自己就屬於這個 勞動階級 。如果和朋友一起相聚,他最喜歡的地方就是人行道下麵的陰暗的地下啤酒店,他覺得在這裏比在豪華的客廳裏更感到適意。跟愛默生相反,他不喜歡卡萊爾,也不喜歡優雅的丁尼生,不喜歡通體籠罩著 死亡的氣氛 的莎士比亞。他認為,《瓦爾登湖》的作者梭羅,雖然在不少方麵有可敬的表現,但是也同卡萊爾一樣,蔑視周圍普通的人們。在他看來,新英格蘭的文學界人士一般來說總是勢利的,保守的,反民主的。在說到塞繆爾·朗費羅等一批文人時,他說道: 我不屬於他們一夥,最好不要把我推進去,或者進去之後要我留在那裏。 還說: 愛默生是他們這些人之中算得唯一平易可親的人,但也被他們給搞壞了。 在描述自己的時候,他說他不愛跟文學界人士來往,從來沒有人讓他在公共宴會上發表演說,當然他也從來不在台上和那些官員、牧師、教授之類坐到一起。在上流社會裏,他始終保持了一種平民式的潔癖。
像這樣一個任性的人,目空一切的莽漢,高尚的粗人,現存的秩序和高高在上的權威當然不是他可容忍的。正如他所歌唱的那樣: 因為我麵對著平靜、安全和所有既定的法規,要推翻它們 ; 我歌頌 擴張 或 驕傲 。我們已經低頭求免得夠了 。平民主義成了惠特曼的詩歌創造的旗幟、火焰、原動力。無論過去的詩歌,還是現在的詩歌,在惠特曼的眼中唯是 一位第一流的紳士 ,從頭到腳灌注著上流社會的精神,以華美而時髦的形式回憶、頌揚等級的一切。在這中間,《草葉集》當然成了 奇怪的聲音 。惠特曼對於他和他的詩歌的境遇十分了解,所以,當他匿名評論自己時,會以究詰的語氣說道: 如果這是詩歌,它的前驅又該占什麼地位?那一批批的打油詩人,情緒憂鬱,穿著燕尾服,還有所有那些把詩句製成蜜餞和裝飾品的人又怎麼辦?難道就讓這個臉膛被曬得黧黑的人走上前來,自命為美國和公元十九世紀的發言人,讓他作為詩人的理所當然的代表嗎?
文學思想的歧異與鬥爭,其實從來沒有過溫和的禮讓,這樣分裂便變得不可避免。如果說,愛默生和惠特曼都代表著美國精神的話,那麼,愛默生所代表的便是英國紳士和清教徒所殘留的部分,傳統的部分;惠特曼則是一代移民將要生成的部分,開敞的部分,未來的部分。如果說,個人主義是美國精神的核心的話,那麼愛默生的個人主義基本上是吸收的,觀念的,感悟的;而惠特曼的個人主義則是來源於生存的,生命的,直接來自根部,是情感對觀念的深切的呼應。如果說在愛默生那裏,難免矯揉造作,觀念與實踐相脫節;那麼對於惠特曼來說,他的所有一切,包括詩歌,都像大自然一樣,自然,平凡,從內到外融洽一致。
隻要社會依然劃分為上層和底層,強勢和弱勢,隻要還存在著貴族(特權階層)和平民的區別,就不可能有完全統一的詩歌。這是兩種不同的文學氣質,代表著不同的文學思想和路線。愛默生和惠特曼的最後分手是一個標誌,既是一種選擇,也是一種必然。
分裂是偉大的。
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