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舊詞典(1 / 2)

二十七、舊詞典

[土改]

“土地改革”簡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次年,即1950年秋在農村展開的一次“分田分地”為標誌的群眾性運動。一般來說,土改以土地和財產的多少作為劃分農村階級的主要依據;其中,貧農、下中農為依靠對象,中農為團結對象,地主、富農則是鬥爭、打擊、長期專政的對象。運動由派駐的工作組指導農會進行,以“發動群眾”始,沒收及平均分配地主富農的土地、房屋、財物而結束。為時三年。在此期間,據《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第1版)第91頁的統計數字,有100萬到200萬地主被處死。

[鎮反]

“鎮壓反革命”運動的簡稱。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自此鎮反運動迅速而猛烈地開展起來,毛澤東對此運動高度重視,親自批轉文件坐鎮指揮。僅據《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一書統計,從1950年11月至1951年6月,毛澤東批轉及起草的報告、電報、文件和信件等達120多件。至1951年底,全國大規模的鎮反運動結束。據《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所引斯塔維斯著作《中國農業機械化的政策》的統計數字,鎮反運動中有50萬到80萬人死亡,其中有相當部分死於自殺(同上,第93頁)。

[三五反]

即“三反”、“五反”運動。“三反”為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主要針對幹部隊伍;“五反”則針對民族資產階級,反對行賄、偷稅漏稅、盜騙國家財產、偷工減料、盜竊經濟情報等“五毒”行為。“五反”運動定案處理時,將工商戶分為五類:守法戶、基本守法戶、半守法半違法戶、嚴重違法戶及完全違法戶,情節嚴重的處以罰金或判處徒刑,最重的可判死刑並沒收財產。“三反”運動始於1951年底,“劉青山、張子善貪汙案”是其中著名案例;“五反”運動曆時半年,至1952年6月基本結束。

[肅反]

1955年在製造胡風“反革命集團”案及潘漢年、楊帆“反革命事件”後,迅即掀起一個廣大的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運動,簡稱“肅反”。運動主要在黨政機關、軍隊、工廠礦山、醫院,及知識分子部門中進行,約有1500萬人參加。

[反右]

左右之說,源自法國大革命時期。左派為革命派、激進派,右派為保守派、反革命派。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整風運動的指示》,開展整風運動,並促請民主黨派及黨外人士幫助整風。6月8日,中共中央發出毛澤東起草的黨內指示《組織力量反擊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人民日報》發表毛澤東撰寫的社論《這是為什麼?》,大規模的反右派鬥爭運動隨即在全國展開。據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複查統計,運動中,共劃右派分子552877人,並法定為“階級敵人”。至1980年共改正54餘萬人,最初餘下5000人,後又有甄別改正者,是謂“反右擴大化”。

[文革]

全稱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由毛澤東親自發動的一次“史無前例”的群眾性運動,鬥爭目標直指“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以及“一切牛鬼蛇神”,打擊麵極廣。運動始於1966年,中經紅衛兵運動、“破四舊”、“文攻武衛”、“大聯合”、“三結合”、“上山下鄉”、“五七幹校”、“學大寨”、“評《水滸》”等多個階段及相關環節,要點在於奪權及強化國家意識形態;至1977年宣布結束,一般稱作“文革十年”。

[清理階級隊伍]

為“文革”中鬥、批、改的任務之一,運動使派性鬥爭合法化,帶有群眾專政性質,製造了大量“階級敵人”。

[一打三反]

即“打擊反革命分子、反對貪汙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為“文革”中運動之一。據統計,全國共逮捕反革命及貪汙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分子共28.48萬人,其中9000人被處死。

[成份]

成份分家庭成份及個人成份,按習慣的說法,成份乃指家庭的階級成份,即“出身”。在1976年以前,出身問題極其嚴格,一生不得更改,是決定一個人升學、就業、婚姻、參軍、入黨等諸多方麵順逆成敗的極其重要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