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的“低種姓”生活見聞(1 / 3)

三、我的“低種姓”生活見聞

章立凡

“第十一條 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各種生活資料的所有權。”

“第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八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國家供給必需的物質上的便利,以保證公民享受這些自由。”

“第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法院決定或者人民檢察院批準,不受逮捕。”

“第九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以上文字摘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我的父親章乃器是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曾對這部憲法投下莊嚴的讚成票。生於1897年的父親,在經曆了長達半個世紀的滿清帝製、北洋軍閥和國民黨獨裁統治之後,對人民共和國的民主與法製建設充滿希望。他說:“憲法公布以後,資產階級吃了三顆定心丸,一、和平過渡到社會主義;二、保護資產階級的財產所有權;三、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逐步地實行利用、限製、改造。”父親的老朋友羅隆基是憲法專家也是人大代表,當時曾興奮地在人代會上發言說:

中國人民就要有一部真正民主的憲法了,這是多大的一件喜事!這些年來,我們曾經用政府的政策做政法人員的工作方針。有些下級幹部因對政策體會得不夠清楚,所以在貫徹政策時,就不免有了一些偏差。這是事實。幾十年來中央人民政府曾先後製定過一些主要法律,但在宣傳、解釋、執行上有缺點,犯過一些錯誤。個別的上層負責人,不但不倡導守法精神,反而以超越法律的特殊地位自居。總之,這些年來,沒有滿足人民的願望,完全發揚法治精神。這種缺點,我們應該承認。國家越進步,法治精神就越應該提高。現在,國家馬上就有一個根本法了!依據這個根本法製定國家應有的法律,提高國家法治水平,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責任,也是我們在座代表的責任。我們必須在毛主席領導之下,把這個責任完全擔負起來!

這兩人當時都沒有想到,僅僅三年之後,他們會因使用《憲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言論自由,而被扣上“右派”帽子。隨著國家民主與法製的破壞,與他們一起受難的五十五萬“右派”公民及其家屬,也因而逐步喪失《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淪為社會的賤民。

1

1957年我剛滿七歲,是不到法定年齡的“準公民”——祖國的花朵和未來,當時正在邵力子夫人傅學文辦的“培新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反右”初起,父親成為全國鬥爭的重點,就有人不斷地找與他已經分居的母親談話,施加壓力,要她表明自己的態度。我那時不懂事,但從小就被告知“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他老人家要批判父親,父親一定有錯,因為毛主席是不會錯的。一天,母親從幼兒園接我去參加一個大會,事先教給我幾句話,要我上台去說。

原來這是民主建國會和全國工商聯聯合召開的一場批判會,但父親沒有到場。許多人上台發言,憤怒聲討右派分子章乃器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罪行。輪到我上台,把事先背好的話說了一遍,大意是:右派分子章乃器雖然是我的父親,但我還是要反對他,跟他劃清界限。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在大庭廣眾麵前講話,贏得了熱烈的掌聲,下台前還有人跟我熱情握手。後來聽母親說,握手者是吳大琨教授——父親早年的助手,曾尊父親為恩師的人。母親也發了言,事後她淒然對我說:沒有辦法,別人是無關痛癢,我們可是痛癢相關。

懵懵懂懂地當了一次政治工具,在日後的歲月裏,“劃清界限”的噩夢,始終困擾著我的人生。

2

1963年我考上了清華附中,成為一名住校的初中學生。

那時已開始填各種表格,其中有“家庭出身”一欄。我問父親該怎麼填,他說,你的哥哥姐姐以前都是填“革命幹部”,我們這些民主黨派成員,1949年後參加政府工作,都被承認是革命幹部。

但我怎麼也無法把頭上扣著“右派”頂戴的父親與“革命幹部”畫等號,雖然他從來不承認這頂帽子;學校裏有不少趾高氣揚的“高幹”、“革幹”子女,我也不想與他們畫等號。於是接受母親的建議,在“家庭出身”欄裏填了“職員”,母親曾經是父親創辦的中國征信所和港九地產公司的職員。

入學後安排我當外語課代表,我不想當,自願當了美術課代表。美術老師吳承露先生很喜歡我,有一次他安排作業,題目是“我的家”,於是我回家請父親坐在書房裏當模特兒,為他畫了一幅速寫,當作業交了卷。父親的豐富藏書和文物,也被收入畫麵。吳老師將我的作業作為示範,在本班展示,畫中的人物和陳設引起了同學的議論。那時已很強調階級鬥爭,這樣的環境,顯然被認為是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於是我的“出身”從此打上問號。

學英語學到“Capitalist”(資本家)這個詞,於是有同學造了一個詞“Capitalist'son”(資本家之子)來取笑我。他們還不知道,我的出身比資本家還要糟得多。

清華附中的老師,有不少是教授夫人,例如錢偉長夫人孔祥瑛、周培源夫人王蒂澄等。我的班主任是語文老師王女士,夫君是清華大學著名的一級教授,1957年與錢偉長、黃萬裏等一同被劃成“右派”。王老師對我的作文能力也很欣賞,那時我經常不交作文,因為有些題目我沒法寫,例如“我的父親”、“我的家”之類。記得某個學期我隻交了一篇作文,期末王老師仍給了我滿分。

有一次母親去參加家長會,王老師在談話中知道了父親的名字,從此對我比較注意。我的“出身”也由此被透露出去,同學開始叫我“小右派”。我那時喜歡寫一些詩詞,還與一位同窗相互唱和,被好事者從課桌中翻出,偷偷交給班主任。於是王老師某日找我談話,要我將平日所讀過之書,開列一個單子,作為教學研究的參考之用。我老老實實地將所讀的書寫成一個不短的書目,交給了老師。

不久在王老師主持下,全班開了一個批判會,批判我和那位同窗的不健康思想,我當場頂撞了她,從此在本校列入“另冊”。而那位同窗因為轉向快,加上出身“革幹”,得保平安無事。

我所尊敬的老師,因為丈夫當了“右派”,就整自己的學生來表現進步,令我無比困惑,從此開始厭學,以至於留了一級,離開了原來那個班。

3

1966年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公布,北京大專院校學生躁動起來。

清華大學有人給蔣南翔校長貼大字報。那時本校的一些高中幹部子弟,已開始不公開地批判校領導的資產階級辦學路線,校領導惟恐隔壁大學之火殃及池魚,於是宣布“內外有別”,規定大字報必須貼在指定的一間大教室裏。

我知道自己“出身”不好,但那時有一條政策,叫做“一看成份,二不要‘唯成份論’,重在表現”。我對清華附中的整人之風曆來不滿,認為不符合中央的政策,於是與幾位同班同學一道,在本校的一樓門廳公開貼出第一張大字報,對校領導壓製輿論的做法提出異議,不料一下子捅了馬蜂窩。

我們這幾位初中同學馬上成為眾矢之的,各種反擊的大字報貼滿全校,麵對強大壓力,我們不得不起而應戰。我連續三天幾乎沒有睡覺,趕寫了不少辯駁的文章貼出。由於毛澤東批準發表北京大學聶元梓等人的大字報,形勢開始向相反的方向轉化,這時高年級同學也在另一條戰線上出擊,貼出署名“紅衛兵”的大字報批判校領導。

終於有一天,附中黨支部的主要成員聚在一起捶胸頓足地大哭,說自己站錯了隊,學生們則站在門外大罵。支部的門上也被貼上一副對聯:“廟小神靈大,池淺王八多”,橫批“一群混蛋”。不久,共青團中央派出工作組進駐本校,開大會宣布校長萬邦儒“停職反省”,校領導班子被宣布為“修正主義黨支部”,老師們紛紛揭發校領導,並相互檢舉以圖自保。高年級的“紅衛兵”成立了校革命委員會,開始執掌大權。校長等被扣上“黑幫”帽子,開始從事掃廁所的賤役,淪為“低種姓”賤民的一員。

我那時有些幸災樂禍,曾畫了一張漫畫貼出,背景是本校的六層教學大樓,將所有被揭發為執行修正主義教育路線的校領導和老師,都畫了進去,裏麵也有素來欣賞我的美術老師吳承露。據說吳老師看了這幅畫,頗有幽默感地說:“畫得還挺像。”這是我至今追悔的一件虧心事。

回家向父親說起學校的情況,他告誡我,形勢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簡單,不要卷到這種事情裏麵去。

父親的政治經驗果然不錯,由於我“出身”不好,“紅衛兵”上台首先就與我“劃清界限”。他們的“造反”有其政治背景,而我們這幾個初中同學貼了第一張大字報,似乎是搶了不該搶的風頭。於是耍起政治手腕,將我們分而治之,收編了其他人,對我則實行“邊緣化”——不準革命。

4

1966年8月18日,偉大領袖臨時換上綠軍裝,和他的親密戰友一起,神采奕奕地登上天安門城樓,檢閱紅衛兵小將的隊伍,向全世界昭告“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始了。